
在彰化縣大村鄉石牌埔百姓公廟後方,有一方立於1754年之「嚴禁棍徒侵墾牛埔碑記」,據說是該鄉目前歷史最悠久的古物。
網路上有資料說石牌埔就是該碑所說的牛埔,大概是因為立此碑後,才有「石牌埔」這一地名的誕生。
此碑牽涉到一件官司,乃顏疇和吳蔭、何蔡兩造為了施長齡之墾地使用權告上官府。看來似乎是顏疇告吳蔭、何蔡侵墾其埔地,而吳、何二人亦反告顏疇侵占庄眾共有之牛埔。此案初次鬧上官府是1751年,時任彰化知縣蘇渭生希望雙方好好調解,於是命墾號施長齡協助調解。結果是吳蔭、何蔡等得出銀二十兩給顏疇,當作墾資,這看來是顏疇勝訴,此結果等於官方也承認顏疇的開墾權利。但......
碑文中說「地為庄眾仍作牛埔,給示立界......」又等於此地顏疇也不得開墾,直接變為公眾用地。整體結果來說,顏疇小勝一籌,至少有錢可拿。
不過,雙方對此結果相當不滿,顏疇認為土地是他的,為何充作牛埔,吳蔭、何蔡認為此地本就公用,為何要給顏疇二十兩?於是,雙方再度告上官府。
這回受理的知縣是劉辰駿,他也沒什麼新意,直接照前任的流程再走一遍,施長齡再度出馬,直接複製貼上,雙方告了個寂寞,碑文上說:
「吳蔭等出銀二十兩給顏疇收領,地仍為牛埔,給示立界,求杜爭端。二比俱已允服......」
你看,告了兩次結局都一樣,雙方也只好認了。
最後,此碑公告對象為「給咳哈庄、中庄、田美庄掛曉。」這三個庄頭查不到,到底在哪?

這塊歷史悠久的古碑幾度遷移,從過溝埔到鄉公所,現在落腳在百姓公廟後方,告訴後人,在快三百年前,曾經有人忙了老半天,告了個寂寞。
最後,來講講這兩位經手的知縣,第一個蘇渭生,雲南新平人,雍正元年舉人,1748年3月從南平知縣調任彰化,之前在南平,當地人為他爭取入名宦祠,可見政聲不錯,他似乎也很懷念南平,雖身在彰化,但時常寄錢回南平,資助當地貧苦學子。
在彰化知縣任內,曾捐俸設義塚,擴大監獄面積以改善犯人生活,修城隍廟,亦打算建育嬰堂和棲流所,加上原有的留養局,這樣孤兒、街友和老人的福利事業就都齊全了,但尚未建立,就高升他處。高升那年,正好是此案首度審理之年。
下令立此碑的劉辰駿,江蘇武進人,乃由生員保舉賢良方正,除彰化知縣外,亦曾任淡水同知,政聲亦佳,在斷獄方面向來小心謹慎,和蘇渭生一樣,也曾經在南平任知縣,平反不少冤獄,南平人也請求將他入祀名宦祠。
1753年,他從台灣縣調任彰化縣,隔年就調淡水同知,但九月又調回彰化,彰化縣志對他的評語是:
「到任後即修縣署,復捐俸倡建天后宮。凡邑之津梁,多所修造。素善聽斷,胥役舞弊者,懲治不稍假,彰民至今德之。」
這裡所說的天后宮不知道是那一間,查不到資料,而本文所說的這塊碑,就是在他回任彰化知縣後不久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