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舊資料,看到2008年律師雜誌第351期,其中幾位律師前輩的專訪值得一讀,摘錄部分如下:
一、黃日燦律師專訪
- 因為很多案件都跨越多種特性,例如併購案及智產權訴訟都涉及多國,甚至訴訟與併購同時在進行,因此很難歸類。所以眾達在培訓工作同仁時,不會先分類,完全朝全方位來訓練,大致養成之後,再依個人興趣、特性、專長來分配工作。(頁33)
- 應徵律師首重專業的法律素養,外文能力則愈多語文愈好,聽說讀寫都儘量要求流利,再者看頭腦是否靈光,因為公司企業的事務經常需要精確的判斷,尤其需要預防問題發生,所以如何取捨就變得非常重要。(頁34)
- 律師是一種終身學習的工作,遇到什麼就學什麼,而且法律隨時在變,業務重點又經常隨著企業的轉型而改變,所以需要隨時與時推移的去學習。(頁34)
二、李念祖律師專訪
- 在考取律師之後,選擇實習的第一家事務所,通常已經決定這個律師未來的走向,所以新手律師一定要慎選一家適合自己的事務所,因為這關係到未來的執業前景。(頁34-35)
- 訴訟型律師經常得面臨爭議性的情境,必須樂於為當事人爭取權益,不怕面對爭議的人比較適合。(頁35)
三、賴玉梅律師專訪
律師的角色不僅僅在於法律服務,還需要陪當事人度過整個人生低潮,有時得發揮心理醫師的功能,使其傷害減至最低,甚至因此改變了當事人的一生。(頁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