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發表了一篇兒童睡前故事,同時也是篇短篇奇幻小說,《偷吃賊》。非常好看,還沒看過的朋友趕緊去看。這篇隨筆就是想宣傳那篇作品(被毆😅😅)。
在《偷吃賊》這篇小作品的後記當中我有提到,這個小故事,與2007年一部暢銷小說《失竊的孩子》有著類似的核心概念。但其實這部作品完全是我的構思,那個類似也僅只是大概念上的類似,其法律層面的探究上還是有很大的不同。不過今天藉著這個情事,我想來淺聊創作中的「撞梗、致敬、剽竊」。
我們在做設計的時候,絕對會盡量去避免圖像上所運用的概念、語彙與他人的設計太過雷同,不能讓人感覺到極其相似。這相似若是出現在商業行為的情況下,往往換來的就是侵權官司。更別說是未經授權拿別人的圖像來用,那是更嚴重的侵權行為。然而在創作當中,撞梗的情事所在多有不足為奇,除非是太過於獨特的構思或點子,要不然不見得會被嚴苛的認定為剽竊甚至是抄襲。
在犯罪小說的領域當中,其結構就是犯案、破案。手法上毒殺、謀殺、虐殺、分屍等等,這都是基本元素。創作者會在各種詭計點子與犯案手法上下功夫,或物理上的、或心理上的,去建構犯罪方法與解謎思路。點子與構思的精巧絕妙就在這領域,這是讓創作人絞盡腦汁的空間。而點子與構思的獨特性,往往更是奇幻、科幻小說與電影的核心概念,甚至是作品靈魂之所在,其價值上非常珍貴。也因此核心概念的雷同,就很容易被人用放大鏡檢驗。
在電影當中,許多導演會利用很多小細節去向前輩作品致敬。但如果是整部作品的核心概念相同,這就很難用致敬來簡單開脫。當然創作的路線很窄,人的想像力有限。局部撞梗、或是核心概念相近,不見得是惡意剽竊。我們不能說所有的黑道電影都是抄襲《教父》,甚至《教父》也不是影史上第一部黑道電影。巧妙的在作品當中放入致敬彩蛋,其實也是個能夠讓作品更為有趣的手法之一。
創作的路很辛苦,我相信每個創作者無不為作品耗盡心力絞盡腦汁,就為了有更為吸引人的呈現。受歡迎的題材難免有人跟風,甚至大家一起來壯大一個類型的流行也不見得是壞事,讀者期待的是諸多創作者們發揮想像力,去構築文字世界使之更加璀璨繽紛。
然而創作的路真的很辛苦,構思情節已然相當不容易,發想過程倒也不用為了怕與別人近似自綁手腳。不過,確實會有偷懶的創作者懶得自己想,直接盜取他人優異且辛苦構思的核心概念發展自己的作品。現在更加方便,直接委託AI。比如說跟AI講,我希望用《侏儸紀公園》的核心概念生成一部作品,用變異動物為題材。然後一部以變種狂犬病毒感染的幻想災難作品《暴走動物園》就這樣被產出了。對,其實這仍然可以是個不錯的幻想創作題材,這樣核心概念的聯想發展仍然非常有意思,還是相當有被讀者接受的機會。如果這是創作者自己因為受《侏儸紀公園》所啟發,親自辛苦付出心力作出的創作,仍然極有可能會是部相當精采受人肯定的作品。但如果是透過上述用AI的方法產出,然後又被自然人以創作名義發表,那就是一個偷竊的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