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不知道哪裡給人的錯覺……
我是作品多,不是在音樂圈子裡,有看到在圈子裡混,還混成像我這樣沒名堂的創作人嗎? 說我可以給他作曲嗎? 主要是:用他寫的詞,說不定會火;(我好無言)
我還真謝謝你,不是我看不上你的作品,是我要做的都做不完了。
我拿出了前些年音樂版權公司,要找我簽約的文,只是我不想被綁我就沒簽,連帶著我弄馬賽克一些歌手收歌訊息,人家一般要發給歌手的,都會量身打造一些設定,那些都不是一般的詞會有的。
我本來就是一個很愛創作,大於去追求名利的個性,主要是我沒有空去耗在同樣一件作品上,就算我《七神光》也弄了三十年有了,但我的領域一直在變,從漫畫﹑詞曲﹑小說﹑手繪﹑貼圖﹑周邊,到目前的動畫,再搭詞曲,都是不同的領域一直在做,而且還做不完。
而且拜託不要有賣歌就一定能大賣的心態好嗎?
一個素人,除非本身自帶很多的粉絲(粉絲﹑親友買單。)
要不就是要砸錢做宣傳(可能有去無回。)不然就是你要有那個命啊!
之前連上架歌曲都要花錢,誰有那個閒錢在那裡搞什麼宣傳,錢再多,也沒那些資本多,你連搜尋個作品關鍵字,你的歌沒出來,不相關的都出來了;而且照我這個作品數,每種都要宣傳,早就破產了我!
算起來,充其量我也只是圈地自萌的創作人而已,什麼名氣都跟我沒有關係。
我為什麼發專輯?!
跟我出電子書不就一樣嗎? 我出電子書也沒人認為我是名氣作家啊。
對我來說就是很好傳播,不用一天到晚把音樂庫帶在身上,有人要聽,連結給一下就有,還不會耗網路,這是很好的工具。
我就是因為曲人手上的歌都還在做,雖然一直都有在發,去年可能靠曲人一徑香,我就有最少十首以上的發行了;其它的曲人,他們有自己要發的規劃,身為詞人只能配合;我會發行的歌,都是權利在我身上,我要不是早期很多音質必須重錄,我早就全都像書一樣集結成冊好管理了。(我哪還有餘力去管其它的)
問我不是為了賺錢才發行的嗎 ?
我都賺錢來支援生活和我的創作,我都一路走來三十餘年了,不是三個月,經的起歲月考驗,工作創作可以算是兩不誤了,至少想做的一個都沒有落下。
其實可以自己有空就多學一點啊,就不會什麼都要靠別人,我不想被人家誤會,還以為我多有本事,我就是沒有本事,我只喜歡自己的世界。
我超級膚淺,世界就是圍著《七神光》轉而已,而且我自得其樂,因為光是創作本身,就讓我很快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