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沒有小孩,
為什麼辛苦買下的房子,
要留給不親的公婆?
我的朋友,林水水今年40歲
婚前與先生就約定不生孩子,
如今已經累積三間房產,
正在規劃退休後的生活。
若他先離世,名下房產仍會依法分給父母。
"這棟房子是我們努力買下來的,我並不願意"
我能在對談中,感受到她的情緒漲動。
我們先確認繼承順位與家族成員關係,
再討論房貸、稅金、怎麼生錢出來💰
如果要保住房產、避免分配爭議,
先從以下四個方向評估:
◾ 預立遺囑
可指定財產全數給配偶,
但父母仍保有1/4的特留份。
◾ 生前贈與
先生可提前將房產贈與妻子,
避免進入繼承程序,
但要注意贈與稅申報。
◾ 財產登記變更
若先生願意,可提前變更登記(過戶),
比較能減少日後爭議或法律糾紛😰
◾ 保險規劃
先生可投保壽險,
指定配偶為受益人,
保險金不列入遺產,
能用來購回產權或支付稅務。
其實,還有房貸、免稅額,
房地合一稅的細節要再討論,
希望能幫助到他們取得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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