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標:核三延役政策中的民調話術、風險分擔與制度正義
文/島國修補工|專欄:能源與公共政策
當「恆春 75% 支持延役」、「美國願提供 SMR 技術」、「延役可穩定電價」等口號流行於媒體與政壇之際,我們必須問:這些敘述是事實,還是經過政治包裝的話術?
核三延役,不僅是能源供應的選擇,更是一場制度設計與民主風險分擔的考驗。在外交模糊話語、條件式民意、核廢處置制度缺位,以及預算操作拖曳下,這場政策討論裹挾著制度裂縫與責任推諉。
一、支持者的理性論述:能源穩定與成本效益
支持者強調核能在孤島電網下的供電韌性。清華大學葉宗洸教授指出,台灣電網需要核電提供同步慣量(spinning reserve),以確保能源安全。
2025 年 8 月 8 日公布的台灣民意基金會全國性民調顯示,在「由主管機關確認無安全疑慮」的前提下,66% 受訪者支持核三延役,22% 表示反對,另有 12% 未明確表態。但必須注意,這是全國抽樣調查,並非針對核三周邊高風險地區的地方意見,且屬於條件式支持,並不等於對特定延役案的無條件贊成。
此外,台灣民眾黨的公投說明會資料指出,70.1% 民眾支持核三在通過整體安全評估後繼續運轉。經濟面上,延役核三每年可多發 400 億度電,若每度電節省 2 元,等同為台電減少 800 億元成本。支持者同時質疑,若核電全面退出,土地可能被光電板密集覆蓋,破壞景觀並引發炒地疑慮。
日前,前核二廠長也公開表態支持核電,強調核能在發電成本、穩定性與減碳效益上的優勢,並直言台電巨額虧損的原因,在於蔡英文政府時期大規模推行綠能政策,導致高價收購再生能源與電網投資增加。他批評政府在政策宣傳中誤將核電污名化,並呼籲能源政策應回歸務實,兼顧成本與供電安全。
然而,「美國願提供 SMR 技術」的說法,實際上只是美方外交禮貌式表態,並無法律效力。美國國會尚未通過任何對台 SMR 技術出口法案,美國行政部門也未與台灣簽署正式合作協議或技術轉移備忘錄。將這種沒有實質承諾的表態包裝成延役的政策依據,恐怕有畫大餅、誤導民意之嫌。
二、反對者的論述:能源轉型與風險控管
反對延役的觀點,則聚焦於能源轉型進程、核安風險與制度責任。多個環保團體及能源政策學者指出:
- 台灣已經在 2024 年進入非核時代,核三除役後的供電備轉容量率仍維持穩定,顯示沒有立即缺電危機。
- 推動再生能源與天然氣機組更新,雖初期成本高,但可降低長期核安與廢料管理風險。
- 核三已運轉超過 40 年,設備老化與耐震設計標準與現今規範存在落差,延役需要龐大的安全投資,成本效益值得再檢討。
- 台灣天然災害頻繁,萬一發生核災,影響範圍將波及恆春半島整體觀光、漁業與農業,損失難以估算。
《報導者》於 2025 年 6 月實地走訪恆春半島,包括恆春鎮、牡丹鄉、枋山鄉與車城鄉等核三周邊地區,發現居民對延役態度分歧:有些人肯定核三在地回饋金與就業機會的重要性,但也有人對核安資訊、核廢料最終去向及緊急應變機制缺乏信任與了解,擔心萬一發生事故將對農漁產業及觀光造成不可逆衝擊。
而國際經驗亦提供了值得借鏡的對照:
- 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 2011 年核災後,日本社會對核能安全性的信任急遽下降,多數反應爐停機檢測多年,部分縣市居民至今反對重啟延役。延役辯論往往伴隨大規模公聽會與安全模擬測試,程序冗長且爭議不斷。
- 德國:在福島事故後宣布加速「非核化」政策,原訂 2022 年關閉所有核電廠,即使面臨俄烏戰爭引發的能源價格飆漲,政府也僅短暫延後少數機組停機時間,並最終關閉,轉而大量投資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
- 法國:長期高度依賴核能發電,近年面對反應爐老化與安全升級成本飆升,不得不大幅投入維修與更新,部分延役計畫甚至因經濟不可行或安全審查未過而中止。法國的經驗顯示,即使技術成熟,延役的經濟與政治成本也可能遠超過預期。
這些案例提醒我們,延役並非單純的技術或經濟問題,而是牽涉長期安全、公共信任與政策選擇方向的社會抉擇。
三、真正的核心爭點:核廢料與綠電廢料的差異
台灣的核廢料分為高階與低階兩類:
- 高階核廢料:主要是用過的燃料棒,具有極高放射性與長半衰期,需經過數萬年的安全隔離。台灣目前僅有乾式貯存設施,沒有最終處置場,現有容量預估僅能再撐 4 年。
- 低階核廢料:來自運轉與維修過程中的放射性材料,半衰期短得多(數十年至百年),但仍需嚴格封存管理。蘭嶼與龍門的低階貯存場長期引發地方反彈,搬遷與封存問題懸而未決。
公投與風險:從核三延役看能源廢料處置的真相 在天然災害頻繁的台灣,核廢料的長期安全是一大隱憂:地震、颱風、豪雨可能影響貯存設施穩定性,海岸侵蝕與海平面上升更增加沿海貯存場的安全壓力。
相比之下,綠能廢料(如太陽能板與風機葉片)屬於非放射性工業廢棄物,可集中拆解與部分回收,雖需處理成本,但環境風險與管理期限遠低於核廢料。
成本差異同樣顯著:
- 核廢料的最終處置成本龐大,且多數延後支付,未完全反映在現行電價中。
- 綠電廢料可透過再利用降低淨成本,責任鏈通常在 20–30 年內結束,不需數百年維護。
這也是為何不少居民與環團認為,真正的爭點不在於「延役與否」的短期電力效益,而在於「誰來承擔廢料管理的長期風險」。
四、公投制度與民意表達的限制
2025 年 8 月的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採全國分層隨機抽樣,有效樣本約 1,072 份,誤差值在 ±2.99 個百分點。調查題目設定為:「在主管機關確認無安全疑慮、技術可行的情況下,您是否支持核三延役?」這樣的問法屬於條件式支持,並未呈現受訪者在現實風險條件下的真實態度。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調查未專門針對恆春半島或屏東縣居民進行,卻經常被簡化為「地方支持 75%」,忽略了地區差異。《報導者》的田野調查即顯示,地方居民對延役並非一致支持,許多人對核安、核廢去向與應變機制並不放心。
此外,民調結果與公投制度之間還有另一個斷層:知情不足。同份調查中,有約三成一的受訪者對即將舉行的核三延役公投「不清楚內容」,顯示即使表態支持或反對,許多人的立場可能建立在資訊不完整的基礎上。這使得公投結果的代表性與正當性,必須被謹慎檢視。
五、結語:能源選項背後的世代責任
如果全台 2300 萬人能用一張公投票,決定恆春居民未來數十年甚至數萬年的健康與土地安全,這樣的民主程序是否公平?
民主不僅是程序的完成,更是風險的誠實分擔與責任界定。能源政策不只是發電效率與成本比較,更關乎國土安全與世代責任。若延役的共識建立在話術、數字與外交幻象之上,而忽視廢料處置這個真正的長期成本,那它終究難以獲得真正的社會正當性。
參考資料與出處
- 《The Australian》,〈Taiwan’s nuclear future as island nation grapples with its energy options〉,2025-07-29。
- 《Taisounds》,〈民調曝 6 成 6 同意核三延役公投〉,台灣民意基金會調查,2025-08-08。
- 台灣民眾黨,〈核三延役公投說明會|恆春場〉,2025-07-30。
- 中央社,〈823核三公投正反方意見〉,2025-08-05。
- 《Reccessary》,〈清大葉宗洸挺核保能源安全 曾文生質疑安全無虞如何落實〉,2025-08-07。
- 《報導者》,〈延長核三壽命可能嗎?從恆春半島看地方聲音〉,202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