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一個年初剛成立的團體的會務人員,來電詢問能否提前改選換屆?
因為第 1 屆的理事長年事已高,所以想要辭任理事。結果第 1 屆的理監事們都想和理事長同進退,也想全部辭職。
先說結論:可以!
「提前改選」,也就是「縮短任期」。
依據「內政部 102 年 4 月 2 日內授中社字第 1026981123 號函」意旨,可經由以下程序辦理提前改選:
1、全體理監事同意。
2、填寫「同意縮短任期切結書」。
3、全體理監事簽名。
在桃園市非營利組織發展中心的網頁中有清楚的圖解。
而在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的網站中,也有提供「同意縮短任期切結書」可供民眾下載。
後記:
前面提到內政部的函文,我曾經電話詢問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能否提供全文。
可惜對方回復,當時的承辦人已經離職,而且檔案也沒有保存下來,所以無法提供。
所以這篇文提到該函文就無法提供資料來源的網站。
函釋意旨只能在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提供的「同意縮短任期切結書」的下方「說明三」才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