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ve got to dig it to dig it, you dig?”
—— Thelonious Monk
下午三點半,大概。Keith Jarrett Trio 的演出透過書桌上那雙監聽喇叭在我房間裡重現著,而我卻連一粒音符都沒有餘力捕捉。
返回香港至今,已過兩個月,那台跟著我回來的相機與我父親為數不多的遺物一同被收在行李箱裡,還沒拍過一張照片。這城市處處佈滿了快門的誘餌,我也曾為之心動;北角碼頭——我居所的地區,離繁華的中環和尖沙嘴以東一段距離,再往東望,還有觀塘碼頭,是一覽維多利亞港的絕妙位置。可惜這片海,並非我心中那海的模樣。
維多利亞美麗如初,卻無法激起我的慾望;Keith Jarrett 的觸鍵依舊動聽,我的心卻不在弦上。我像個不看書的人,在圖書館裡找一本想借回家的小說;像不聽音樂的人,在唱片行裡挑一張欲收藏的專輯;是個仍未對準焦點的人,在等待值得按下快門的時刻。他們說你錯過了大好的時機,卻永遠不會問候你在追趕時錯失了哪些本可守住的東西。
香港,兩年前為了新工作搬來的時候,我實在捉摸不透這裡生存法則;一天天地看著,才慢慢看明白。這城市是株巨型豬籠草,不同科屬的昆蟲受蜜腺誘引,沐浴在消化液中。抬頭仰望是被頂部葉片遮蔽的狹窄天空,那是視線唯一能躲避底層血肉模糊的方向。自身難保之下,裝死不是策略,也不是藝術(我想換作那些英文作者,該以「 art 」表達),只是天擇留下的本能;而我,不過是擁擠蜜罐中,緩緩被分解的一員。我常對台灣好友說,香港島是個金魚缸,若撞到玻璃牆,就換個方向繼續游。他們跑過、騎過、滑過,短短一會兒,便又從我身邊折返而過。這也是我所能給出最生活化的比喻。既然不雅與優雅的比喻都已被我寫下,我也該停止對它多下註腳,可每一次觀望,總見那壺盛滿酸液的生態系。這塊土地的複雜,唯有親身體驗過才會明瞭。
我這種回流原鄉的人,身上至少藏著兩種以上語言。粵語、國語、台語,還有應付社交場合的英文(誰不會歡迎英文說得好的黃種人?)。這本來該是種優勢,只是我平常不愛閒話家常,它們便變成四張交錯絞纏的漁網,不時絆住我的舌根。那是額外的消耗,也是一種負面的正回饋。我越說得少,就越不愛開口。只要有人開口找我說話,腦袋就得開始盤整那張網子怎麼才能不打結。
香港人對這些細節特別敏銳,我知道。
且讓我舉些例子:有人糾正我「爬山」和「行山」的區別,一是手腳並用,一是雙腳行走,不能混淆;也有人指正,彈琴的「琴」只指鋼琴,「結他」從來不歸在那一類。(小提「琴」、大提「琴」,又是琴。我想,不用再多說明了。)有人說我的口音標準到聽不出來是外地人,也有人說一聽就知道我不是本地人。
由結果反推,在某些人面前,我是無腔調的;在另一種人面前,我裝腔引調。誰知道,我是否故意的呢?馬來西亞的朋友能依情境自由調控腔調,我沒有那麼高深的修行,口音也許會隨當天的心情而像吉他的弦一樣走音。可如果,我私下認爲,標準粵語讀音其實並不悅耳呢?誰來斷定誰才是標準?誰來評判怎麼說才是順耳?做我這行的,很清楚人們的耳朵,有多麼傲慢與偏見,就連沈重的低音部都會聽而不聞。語言是腦中思緒的軌道,我不願換軌,也不願讓誰的標誌指引方向。這或許是我始終喜歡爵士樂的原因。沒有標準答案,也沒有裁決,全憑個人品味。正如琴手 Thelonious Monk,樂句雖怪異,卻句句都是栩栩如生的故事。
想起剛搬來的時候,有人好意提醒我要入境隨俗,而我只是把這當成臨時演員的臨時戰術(玩玩文字遊戲罷)。粵語是母語,只消半個月,台灣腔就沖淡得像沒痕的水漬。真正出賣我的,是那些遣詞用字的慣性,還有幾個只有說慣國語的人才會兜錯的讀音。張愛玲在《小團圓》中也有相關的描寫,這是裡頭的原話:此地只有英文與廣東話是通用的語言,大陸來的也都避免當眾說國語或上海話,彷彿有什麼瞞人的話,沒禮貌。當今狀況已然開放許多,但當地香港人內心怎麼想的,我想所有來過香港的華人都心知肚明吧。我國語敢說得大聲,或許正因心裡清楚,張愛玲筆下的「國語」,與我嘴裡說的不盡相同;「普通話」現今又是多麼的普通(也是玩文字遊戲?)。香港人之所以姑且放過我的「國語」,不過是大部分的他們,把台灣人當做「難兄難弟」罷了。話雖如此,真能輕易區別出兩者的香港人,比我預料中還少,倒是依靠穿著打扮來辨識。
不過有時,我寧願自己根本不會粵語。
我不怕被當成外人,小學五年級轉去台灣讀書時也沒在意過。我反而不喜歡被當成一個不懂潛規則的當地人,所以許多俚語我就算學會了也不會掛在嘴邊使用。我沒有被這裡的環境一點一點地磨去稜角,反倒是越磨越尖銳。當我意識到的時候,早已經回不去了。也許,對我這種太習慣逆來順受的人來說,是一個契機。
不想沉落消化液底部,身上就得多長出幾根刺,勾住在表層。即使我們未曾深入理解彼此,敵人的敵人永遠都有成為朋友的價值。有時,是在馬路對面;有時,是在海峽另一邊。
我人住在香港,卻始終活在某個台灣之外的地方。裝死還想著仰望天空,也未免太不識相。
棲地變了,我也演化了。
音樂聲變得愈來愈干擾。那是我回台灣期間發行的 Keith Jarrett 專輯〈The Old Country〉,收錄的是1992年在賓州鹿頭酒館(Deer Head Inn)的現場演出。貝斯手仍是 Gary Peacock,鼓手則已換成了 Paul Motian,不是我聽習慣的 Jack DeJohnette。平時的我會暫時忘記一切,任三重奏的呼吸與交流佔據整個身體。
現在,我做不到。
〈Straight, No Chaser〉的主旋律在催促我趕緊離開;去尋找第一本書,第一張專輯,第一張照片。
我想,既然要拍,不如就去拍海吧,北角這邊新建的濱海走道,剛在農曆年初完工。至少,這株豬籠草的牆,是透明的。
我翻出相機,試著不去理會與之共處的其餘物品,落到樓下,期待在維多利亞港,吹得到大稻埕的風。
那風中的畫面:左右不見盡頭的無人小徑,吞沒在逆季風向北的淡水,映來南傾蘆葦的蒼綠草岸。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六日,北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