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和John分手,我以為自己會和過去一樣,需要用四年的時間去接受。
然而只有一年,我對John徹底沒了感覺,這是為何? 原來是我忽略了“成長”這件事,隨著年齡的增長、經歷的豐富,智慧會提升,心境也會轉變,適應能力也會變強。 我大概忘了自己早已不再是二八年華,對愛情的抗體哪有那麼弱?!但是從“以為還需要四年去接受與消化”的想法來看,足見我面對感情的態度以及處理感情的方式沒有多大長進。
對一個人或一件事,投入有多深反彈就有多大,反彈有多大傷害就有多重。 當年,溺水的我抓到一塊浮木,怎麼可能輕易鬆手,加上本身有依賴型人格障礙,完全對這塊浮木產生了依賴,甚至投入了所有的情感與信任,完全不亞於對前夫的付出,但現實卻給我重重的一擊。
對於這段感情,投入最深,傷害也是最深。
當一個人非常依賴另一個人的時候,就已經失去自我了!
John的行為明明讓我很受傷,我卻一再選擇退讓與妥協。 但我對自己的選擇是不甘心和不快樂的,我只是在忍耐,並且試圖扭轉對方的想法、改變對方的決定。
我告訴他:「你不是真的愛我!真正愛一個人,是絕對捨不得她受傷的,你卻忍心看我這樣痛苦!」 接著聽到的自然是對方的反駁與解釋,可我即便不能完全認同,卻還是投了同情票。 就這樣,我和他、我和她、我和自己,始終在拉扯與內耗。
不過現在我不怨了,我想起父親常跟我說的一句話:「未經一番寒徹骨,焉得梅花撲鼻香。」 因為太痛、太煎熬,才讓我有如今的徹悟,還順帶治好了我的依賴型人格障礙。
曾經有好幾年,我沒辦法獨自逛夜市,面對人潮與熱鬧,我的孤獨感越加強烈,想再走進去一點實在辦不到,因為會開始感到胸悶、心悸,很快眼淚就潰堤了! 我甚至想去樓下的超商都做不到,踩著樓梯的兩個階梯,一下一上、一下一上,反覆不下三次,最後選擇了上,寧願餓肚子也不出門。
如今,我已經可以獨自逛夜市,也可以享受一個人的旅行。 從我自己的經歷,我很認同「長痛不如短痛」,當初分手就是我提的。John不懂得珍惜我,卻捨不得我對他的愛,我大概也是受夠了,一直告訴自己: 我不要這樣的生活,我值得更好的!就算沒有更好的人出現,我也無所謂,我可以沒有愛情,但我不能沒有自由!像這種心在牢籠的日子,我再也不想要了!
面對John不要我離開的請求,我明白地告訴他:「我們的觀點、想法都不一樣,甚至對人生的規劃也不同。既然你可以為了履行傳宗接代而把前女友找回來,表示在你心裡更重視孩子。沒關係,那是你的人生、你的選擇,我可以尊重你,但那不是我要的,請你去找一個願意為你生小孩的女人吧!人不能既要、又要,你太貪心了!」
雖然他退了一步,說不再勉強我生小孩,但經過長時間的相處與了解,那一刻,我要不要生小孩、要不要領養小孩、誰生小孩……都不是問題的重點,重點只有一個:我不想再跟這個男人有任何關係!
打破迷思:我不能沒有你!
沒有任何人會因為沒有某個人而活不下去的,適者生存,總會有替代方案的。 孩子不能沒有媽媽,但這個世界上有多少小孩沒有媽媽?! 然而這些小孩依然存活下來,正是因為有所謂的替代方案,有人代替小孩的親媽媽照顧小孩。 媽媽之於小孩那麼重要都能這樣,面對一個不適合自己的男人為什麼不能?
這個觀念是我針對“依賴型人格障礙”自我療癒的第一步。我必須對自己狠一點,讓自己與不健康的關係做切割,雖然很痛,但絕對值得!
女人,如果妳不知道如何愛自己,可以換位思考。
假如今天是妳的女兒,或是一個妳非常珍愛的女性,攤上這樣的男人和感情關係,妳會希望她怎麼做?
不懂得愛自己,卻懂得愛孩子,這好像是許多媽媽的通病,當然也有相反的。 女人的天性很特別,寧願自己受委屈也不讓孩子受委屈。所以,把自己當作是自己的女兒,然後問問自己:願意讓自己的女兒遭這種罪嗎?
我的答案是“NO”,所以我現在才能像一隻快樂的小鳥自由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