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一章正式開出「衡州之外」的第一扇窗,語調仍保持冷靜文氣,轉為糧稅現場與地方視角的敘述,象徵信制擴張下的第一道裂痕。
春水初漲,信河以南的錫南郡,稻田未熟,戶簿先至。
衡州派來的督吏,騎著細馬,挾信冊而行。每過一村,朱印落地。 那印聲——「啪」一響——比雷還重。
羅蓮站在堤岸邊,腳邊是剛插下的秧。
她抬頭望著那名年輕的吏員。 那人衣袖上繡著「衡州」兩字,紅得刺眼。
「此地去歲大旱,」她語氣平穩,「稻收減半,稅若照舊,便是逼人斷炊。」
吏員翻開信冊,不抬頭:「誠憑六成,減稅不足據。」
「誠憑?」羅蓮冷笑,「你們衡州的誠,是河水算的嗎?上月我還捐了糧,怎會六成?」
吏員頓筆,眼神閃了閃:「捐糧非稅,乃善。善不入誠。」
她盯著那頁,朱砂未乾。
名字旁有一行小字:「戶主羅蓮,誠憑不足,需補糧四石。」
她一笑,笑裡全是倦意。
「補糧四石……那是我整家口三個月的命。」
她收起笑,轉身回屋。
屋裡是堆滿的空麻袋與壞秧苗的氣味。 她伸手摸那袋穀殼,手上都是塵。 「要我納稅,也該先讓我活。」
——
入夜,錫南郡的糧倉外。
軍監秦牧在巡堤。 他出身農戶,身形壯碩,說話慢卻有勁。
「夫人又與衡州吵起來?」
他笑時,眼裡有一絲不安。
羅蓮坐在糧倉門前,一腳踏在袋上。
「他們那套信冊,記的不是糧,是人。人誠就得給糧,人不誠就沒糧。可糧不會說話。」
秦牧沉默片刻,道:「若沒信冊,衡州稅不來,兵也餓死。」
「所以他們要我們信?」
羅蓮抬眼,「信誰?信印?還是信那個說‘死人也要稅’的女人?」
秦牧低聲:「阮母。她在衡州……地位極高。」
羅蓮笑:「高的人,永遠不餓。」
——
三日後,信冊抵達郡府。
羅蓮被召至堂前,聽稅審。 堂上懸著衡州印旗,朱紅如血。 地方官照冊宣讀,無一字改。
「錫南郡農戶一千六百九十七戶,誠憑低於七成者,一百五十戶,罰糧倍徵。」
那聲音在堂中迴盪。
羅蓮忽聽見自己的名字。 她低頭,雙手緊握。
——
那刻,她看見堂外的糧倉在陽光下發亮。 那不是富足,而是別人的命。
她想起一件事。
上月洪水,她曾開倉賑糧,被鄰戶傳為「好心」。 如今,那筆被登記為「非稅之支」,不計誠憑。
原來,「善」在衡州的冊上,不值一銅。
她轉頭看向門外,秦牧正立於遠處,眉頭深鎖。
他對她微微搖頭。那不是拒絕,而是無力。
——
傍晚,兩人立於河堤。
水色濁黃,紙屑漂流,皆是抄冊被棄的碎頁。
秦牧低聲:「我聽說,衡州要立糧契,取代銀。
若糧能換信,或許我們就能翻身。」
羅蓮問:「糧契要誰來鑑?」
「還是衡州。」
她笑出聲,聲音冷而淡:「那便是糧換印,印換命。」
風起時,簿頁被水濺濕。
墨跡漸淡,字跡成灰。
她伸手撈起一張。
那上頭的名字模糊不清,只剩兩個字能辨: 「誠稅。」
她喃喃:「誠與稅,原來是一行。」
——
當夜,錫南郡西倉失火。
三百袋新糧盡焚。 官府宣稱「天災」,羅蓮只低笑:「火不會挑倉。」
衡州的稅車,仍照常北去。
誰也不問,那些印章上,蓋的是真火,還是人心。
【本章登場角色】
- 羅蓮:錫南郡女商人,糧商出身,堅毅聰明,初次反抗信冊制。
- 秦牧:錫南軍監,忠厚務實,明白體制弊端卻仍遵命。
- 衡州督吏:執行制度的無名官僚,象徵信制機器化的齒輪。
【章末註解】
衡元四年夏,錫南郡發生「糧倉火變」,史稱「誠稅之亂」前奏。 其後衡州頒布《糧誠併計令》,明文規定「善捐不入稅,誠憑不足者倍徵」。 當年秋,羅蓮被列為「誠匱戶首」。 她卻在一年後,發行第一批「民糧契」——用私印替代官印。
衡州首次,失去了對「信」的獨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