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青年初期
進少年看護所後,認識「大哥。」
大哥比「拔──」更像爸爸。在少觀所的時候,我媽一直都沒來看。
我想……也是吧……是媽報警,害我被抓。所以,我媽不可能來看;就算,出去後,應該也不會想再看到我。
反而是:我「大哥。」
「大哥」一直很照顧我:還教我很多「裡面的事,」還有「外面的社會事」;還教我「做人處事。」
在「裡面,」罩子要放亮;要知道「自己跟著大哥,」也要讓別人知道「大哥是自己的大哥。」只要自己知道,別人也知道,「大哥是自己的大哥,」就沒人敢動你。
「外面」跟「裡面」很像:要讓大家知道「大哥是自己的大哥。」大家就不敢動你。
「知道自己的大哥是誰,」「大哥」說,這就叫作「做人處事。」
我媽都沒教過我「做人處事」;只顧著「嗑咖啡包」不醒人事。
「大哥」還要我「出去以後跟他。」他要幫我張羅「後面的事。」
「大哥」對我真的很好:幫我拓展「人脈,」還替我的「將來」鋪路。
而且,他不是刺半甲;是真正的「全身刺青。」
我知道「大哥是真正的『大哥。』」
出去後,大哥外面的人真的幫我安排一些「事情。」
我聽哥們的「做事。」
但是,「做事」太危險:害我一下就被抓。
因為「犯偷竊罪,」又被關進去。
被抓的時候成年了。這次,在裡面蹲很久。
出去後,才知道:我「大哥」跟人火拼,沒了。
很傷心難過。那陣子:都沒人能「罩。」
我又沒錢,也沒學什麼「一技之長。」
只有窯子裡面的「阿伯」教我「動動手指頭。」
想說:「可以『動動手指頭,』勉強過活。」
結果,又被抓了:
這次闖空門,很倒楣。遇到有裝室內監視器的,被屋主發覺、觸動警報器。
因為有前科,知道自己一定被通緝。
很慘,只能跑;東西沒偷到,只好餓肚子、到處跑。
逃跑途中,被一個有點年紀的阿伯認出來。
他覺得很可疑,就打110來抓。
原本想說:給你打110就算了,反正我逃我的就是了。
他竟然還把我抓住,說要等警察來。
只好打他;打到他站不起來。
但是,我顧著把他壓在地上打,忘記警察過來。
結果,還是被警察抓。
這次,「加重傷害」──聽說那個阿伯變植物人。
不知道……原本只是想跑而已,不是一定把人打成植物人。
加重傷害、闖空門……最後被判二十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