殭屍企業分成四個程度:輕度、中度、重度,跟印度!今天想討論的這篇由 Shoumitro Chatterjee、Kala Krishna、Kalyani Padmakumar、Yingyan Zhao(2025) 撰寫的論文〈No Country for Dying Firms: Evidence from India〉便指出,理解印度的殭屍企業極為重要,因為這取決於「印度製造」究竟在未來能不能成一回事。
如果查看歷史新聞,「印度製造」的話題跟「中國製造」一樣古老,不過當世界各國已經在思考怎麼逃離中國這座「世界工廠」時,大家還在猜測印度能不能取中國而代之。然而,印度的製造業長期呈現出明顯的停滯現象:其在 GDP 中的比重長年維持在 15% 至 17% 左右,遠低於東亞國家在相似發展階段所達到的水準:
儘管印度擁有龐大的勞動力與整體經濟的快速成長,卻始終未能出現東亞的「結構轉型」——也就是以製造業吸納勞動力、推動生產力提升的工業化浪潮。
相反地,印度存在著大量生產力低落、規模極小的企業存續,而具規模與創新能力的大型企業卻寥寥可數。瞭解這一現象的根源,對發展經濟學與政策制定而言都至關重要。若退出障礙(exit barriers)使低效率企業無法退出市場、佔據資源,進而抑制潛在新企業的進入
2025年的諾貝爾獎得主其中兩位得主Aghion and Howitt便是把這「新取代舊」的新陳代謝過程,用模型寫作所謂的 Schumpeterian creative destruction(熊彼特式創造性破壞)。換言之,理解「企業為何無法死亡」,或許正是理解「經濟如何成長」的關鍵所在。當企業死不了,就會變成僵屍企業,佔據重要的生產資源。
而製造業的工廠在印度呢,非常特殊,因為他們基本上死不了。退出障礙是印度製造業發展遲滯的重要但長期被忽視的原因。Chatterjee等人便是主張,各種阻礙企業退出市場的制度、政治與管制——包括嚴苛的勞動法規、官僚審批延宕、以及司法程序的遲滯——使得低生產力的印度企業無法有效退出,從而占著茅坑,抑制了新廠商進入。這些退出障礙不僅扭曲了企業的動態調整過程,也導致了印度總體經濟上的「過早去工業化」(premature deindustrialization)的企業現象。
這篇論文,首先說明印度經商環境下,企業退出有困難。根據印度的管制大法 Industrial Disputes Act (IDA),擁有超過100名員工的大型企業若要解雇員工,必須獲得政府批准,而該程序往往冗長且結果不確定。
再考慮政治干預與司法積案,使得企業的自願清算,平均要需耗時四年以上——遠高於新加坡或英國等國的水準。
以 Nokia 在 Sriperumbudur 的工廠 為例:該廠曾是全球最大手機生產基地,但在停產後因涉及訴訟與資產凍結,長達六年無法出售或清算,裡面的抓碼在網路上有大量的新聞可以看。這個案例突顯出印度企業退出過程中龐大的政治、法律與行政複雜性,導致所謂「dying firms」無法真正死亡。
為了有系統地的量化在印度企業的「永生狀態」,作者利用 1999–2018 年的 Annual Survey of Industries (ASI) 個體資料,整理出了企業進入與退出相關的實證事實。
首先,印度各邦(states)間的進入率與退出率高度相關,顯示退出越容易的地區,越能吸引新企業進入。像是 Gujarat、Maharashtra、Tamil Nadu 等被歸類為「high-performance(HP)」的省份,同時擁有較高的進入與退出率;相對地,Bihar、Uttar Pradesh 等「low-performance(LP)」邦的進入與退出都偏低。(熟悉印度政治的讀者,應該發現跟執政黨的BJP票源省份一致)。以下簡稱HP邦跟LP邦,詳見該文的地圖:
之於LP邦,不只企業年齡較高、效率較低,有極大量企業即使長期虧損仍繼續營運,反映出高退出成本造成的喪屍橫行。
此外,2002 年印度推出了 SARFAESI Act(破產改革法案)使銀行能更容易沒收抵押品,顯著提高了高負債且經營困難企業的退出率——尤其在退出制度原本更僵化的低表現的LP邦,效果更加明顯。
另一項發現與勞動調整有關。當企業遭受負向衝擊時,在法規僵固的LP邦,其失業與就業跟景氣循環沒什麼關係,但在HP邦,企業的勞力需求會反應景氣循環。
作者也指出,許多企業在退出前會進入一種「dormant(休眠)」狀態——保留資產,有時仍維持部分員工,但不再生產,使出了一種喪屍修眠大法。休眠期往往成為企業退出的中間階段,使退出過程更加漫長與昂貴,而作者們的統計資料更發現,一旦企業進入休眠狀態,也會開始停止生產,甚至陷入虧損:
為了詮釋這些現象,作者建立了一個包含市場退出與調整成本的 dynamic structural model(動態結構模型)。
在這模型裡企業每期決定是否繼續生產、暫時休眠或永久退出,並面臨勞動與資本調整成本,以及明確的退出成本(以 scrap value 表示)。模型以 ASI 資料為基礎,區分 HP 與 LP 邦。估計結果顯示,解雇一名正式員工的成本約為非正式的契約工的 2.7–5.4 倍,至於廠商退出成本,在 表現好的HP邦約相當於年銷售額的 79%,在表現差的邦則高達 140%,反映出退出障礙之荒唐,遠超過一般勞動法層面。
綜合而言,論文重新定義了印度工業停滯的問題:並非「企業死亡太多」,而是「死不掉的企業太多」。在印度,製造業常常處在永生的狀態,然而在永生的狀態下,企業主常覺得生不如死。
高退出障礙抑制了 Schumpeter 式的創造性破壞(creative destruction),減少了新進企業的誘因,也讓資源錯置持續存在。作者們主張,印度如果要成為製造大國,印度必須優先改革退出制度——包括加速破產程序、簡化行政流程、提升司法確定性——並在此基礎上再進行勞動市場自由化。唯有如此,才能在兼顧效率與就業的前提下,實現真正的經濟動態與結構轉型。
臺灣有不少臺商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四而鍥而不捨的前進印度,如果你曾經也被卡在印度的永生狀態,希望你讀到這篇文章後,能感到不孤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