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統測二模,在考完第二科英文後也中午了,下去合作社買了午餐上來吃。在教室沒吃多久,另外兩個朋友小V和小M也買好東西上來了。他們一上來就開始和我說剛剛在下面發生的事
小V:ㄟ~剛才我們在排隊時被學弟嗆了啦,淦 他超兇的!排隊時他就對我們喊了一句,插隊阿!滾去後面! 我:所以你們有插他隊嗎? 小V:就是沒有才覺得奇怪啊!?他那語氣搞得好像我們欠他一百萬一樣。 我:那既然你們沒插隊,那有和他說什麼嗎? 小M:沒有,他叫我們滾去後面,所以我們就去後面排隊了。
我:太俗辣了吧,你們是怕被打喔,他多高多壯? 小V:反正比你高。 我:..... 。 小M:和他(指小V)他不多高,體型看起來就普通正常。 我:那是算高啦,但你們是兩個人ㄟ,你還這麼大隻(看向小V)。還會怕喔?如果是我這種體型的你們是不是就硬起來的。 小M:是你這種的就拖到旁邊樓梯間打一頓了啦。 小V:看到是你這種的,會覺得有點可憐,就不會和你計較太多。 我:......你們禮貌嗎?我:不然~你們有記他是哪個年級 哪科 哪班的嗎? 小M:沒有特別看他的學號,反正是一年級或二年級的。 我:這麼重要的事怎麼沒記,如果知道他哪班的,等下就可以直接十幾個人去他們班堵他,叫他給我出來道歉!(這只是朋友間的幹話,就算真的知道他哪班的,也不會真的去堵人,沒有這麼流氓)。還是他是留著阿志頭,一臉就看起來不好惹?如果是的話就算了,不然一出校門就換我們被十幾個人堵了
小V:他看起來應該不是啦,只是他當時真的很派啦,就想說不要和他計較了,如果下次讓我看到他插隊的話!就換我和他說滾去後面排!應該是不會被他扁啦。他要扁我的話就直接給他&^$#^*#$@%$^&^&* 。我:(想了一下小V和小M的年紀後)不對,你們就算被他打,你們也不能反擊。
小M&小V:為什麼? 我:你們一個18歲了(小V),一個下周就18歲了(小M),他給你打下去就《少年事件處理法》而已,你們反擊的話那就是用《刑法》來辦了。之前公民課都學過吧,兩者刑責差挺多的。
我:舉個例子就知道了,比如今天我和你(指小V)兩人互毆,先不管雙方傷勢如何。雖然都是傷害罪,但刑責有差別。我還沒18歲,用少事法來判大多就是保護管束,在更嚴重就是去明陽中學待一下。你成年了所以是用刑法來判,學校附近就是那個土城看守所嘛,可能就是直接進去蹲了,傷害罪交保至少要幾萬台幣。所以以後你們要被打的時候,除非覺得會被打進醫院或是被弄死,先想辦法跑,防衛時也不能把對方打得太嚴重,不然到後面賠錢和被關時就麻煩了
我:不過我們應該是不會遇到這種情況啦,沒有和別人結仇過,沒事不會被堵啦。 小V&小M:阿如果是你被打呢? 我:先不被打死再說吧,除非對方只有一人,體型也要沒和我差太多,不然打不贏。被好幾個人堵的話我只能call我在資訊科的朋友(小L)來救我了,我這樣的體型感覺會被打進醫院,嚴重點就直接公祭了,但我又沒惹過別人。不會被打啦
(午餐時間在我們三人聊著幹話中很快就結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