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讀《Conspiracy》的過程中,一直有種感覺:這幾乎是《從零到一》裡面講的概念在實戰中的應用。這陣子我又重新讀了一次《從零到一》,發現之間確實有很多共同之處。
《從零到一》這本書的出現,源自於 Thiel 在 2012 年於史丹佛大學開的創業課程。他的學生 Blake Masters 詳細記錄了上課內容,在校園內外廣為流傳,然後到 2014 年才正式出版這本書。
這個時間點很有趣,因為這正好是 Gawker 案的規劃和執行階段。2007 年那篇文章發布後,Thiel 沉寂了五年在謀劃,到 2012 年他們發現 Hulk Hogan 的案子,到 2016 年這場官司才正式開庭判決。
換句話說,《從零到一》裡講的這些創業原則,Thiel 正在用來執行一場十年的陰謀。
這期內容會拆解 Thiel 怎麼把《從零到一》的原則應用在 Gawker 案、商業和新創上的,會從三幕來討論九個行動原則:
第一幕:策劃階段
- 發現秘密,找到別人看不見的隱藏機會
- 永遠不要多講、不要讓對手知道真相
- 專注在單一目標上、成為最後站著的人
第二幕:執行階段
- 從小市場開始壟斷:慎選敵人、專注在可以主導的戰場🔒
- 擴大規模到相關市場,建立系統性優勢🔒
- 不要搞破壞:低調行動、避免引起注意🔒
第三幕:決戰階段
- 準備承受挫折:每個陰謀都會遇到危機🔒
- 改變敘事:掌握敘事就掌握勝利🔒
- 記得慎選敵人,因為你會變得和他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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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面:想學習教訓,還是想教訓別人?
「人們究竟是想學習教訓,還是想教訓別人。許多寫過這件事的人,寧願去教訓別人,也不願學習教訓。」Thiel 在 Gawker 案判決一年多後說道。
在規劃這期內容時,我有點猶豫,把 Peter Thiel 的行動手冊寫出來,這在鼓勵策劃、執行某種陰謀嗎?
我猜這也是作者 Ryan Holiday 掙扎的點。所以他寫下了「我承認,談論陰謀會帶來不快。然而,陰謀是一個中性的詞,這取決於人們如何利用它。」
正是這句話讓我想通的。
《從零到一》有個經典問題是:「有什麼重要的真理,是很少人同意你的?」
或許 Gawker 案給了我們一個答案,陰謀是可能的,只要你願意花時間去策劃和執行。因為 Thiel 是少數相信陰謀,而且願意花十年時間去策劃和執行的人。
如何策劃和行動,如何面對意料之外的挫折,如何為自己的行動付出代價,所有 Thiel 學到的教訓,都被寫在了《Conspiracy》這本書中。最終將如何運用這個教訓,將把它用於什麼目的,這都將取決於你自己。
我認為無論是《從零到一》,或是《Conspiracy》都在提供想要策劃、執行長久計劃的人,可能是創業、商業,甚至是陰謀等,一些有效且驗證過的原則,這也是這期內容想要討論的。
那我們就開始吧!

第一幕:策劃階段
1. 發現秘密:重新定義問題、找到別人看不見隱藏機會
「有什麼是你和其他人看法不同,但是你覺得很重要的事實?」這是 Thiel 在《從零到一》中,貫穿全書的經典問題。
這問題的答案就是「秘密」,它可以分成兩種:
- 自然界的秘密:關於這個世界如何運作
- 人類社會的秘密:關於人們還沒做的事情,或是大家對自己不夠了解的地方,以及隱藏起來不為人知的事情。
Thiel 認為,偉大的公司都是建立在秘密之上。他說:「相信秘密是一個很有效的信念,還有更多的秘密等待發掘,但只有堅持不懈的人才可以找到。只有相信秘密的存在,且全心全意尋找秘密,你才能跳脫傳統清楚看見眼前的隱藏機會。」
秘密更像是種關於困難問題的解決方案,但多數人不相信秘密存在。Thiel 提到:「如果你不相信還有秘密存在的話,你會如何看待這個世界?你必須先相信,我們已經解決了所有偉大的問題。如果今天的常規慣例全都正確無誤,我們可以沾沾自喜地說,上帝在天堂裡,世界一切美好。」
但真相是生活不總是這麼美好。當簡單的問題都被解決了,困難的問題被認為不可能解決,但秘密就藏在這兩者之間。
如何用在 Gawker 案
回到 Gawker 案,Thiel 的秘密是:「Gawker 可以被打敗」。
為什麼這是個秘密?因為沒人相信。過去所有挑戰 Gawker 的人都失敗了,第一修正案的保護太強大,誹謗案在美國幾乎不可能贏。
Gawker 是一家獨立媒體公司,主要由 Nick Denton 自己擁有,不像 News Corp 或 Disney 那樣有大公司撐腰,可以支付大筆和解金或判決賠償。Gawker 的策略就是嚇阻人們寧願和解,也不敢跟他們打訴訟、打到底。
正如 Thiel 觀察到的,沒有人試過,所以沒有人知道在法庭上打敗 Gawker 是否真的不可能。
但 Thiel 的團隊花了很久的時間研究,他們研究 Gawker 過去的案子,尋找第一修正案之外的突破口,也見了不少 Gawker 的前員工,就是想要找到秘密。
他們發現了別人看不見的突破口:不要在「第一修正案」的框架下打仗,換個戰場,用「隱私權」對抗「新聞自由」。
大家都在「新聞自由」的框架下打仗,必然會輸。但如果用「隱私侵犯」這個角度,就有機會。Hulk Hogan 的私密影片就是明確的隱私侵犯案,這無關「新聞價值」的問題,這是「你有沒有權利偷拍別人」的問題。
新創可以怎麼用
Airbnb 的案例很能說明「秘密」的概念。在 Airbnb 出現以前,旅客只能付高價入住旅館,基本上沒有其他選擇。屋主也沒有辦法很輕鬆、有效地把沒有利用到的空間出租。
當別人看不見的時候,Airbnb 看見那些沒有被利用到的供給,和沒有被滿足的需求。所以他們建立了一個雙邊市場平台。這就是一個秘密:那些沒有被滿足的需求,和沒有人利用的供給。
同樣的概念也適用在 Lyft 和 Uber。他們看到了沒有被滿足的交通需求,和沒有被利用的車供給,後來打造了平台式經濟。
最適合尋找秘密的地方,就是沒有人注意到的地方。就像 Thiel 說的,「如果你要創立公司,你要特別問自己兩個問題:第一,有哪些秘密是大家沒有告訴你的?第二,有哪些秘密是別人沒有告訴你的?」
帶給我的想法
之前陸續看了幾次《從零到一》總覺得經典問題不好回答,但在寫了好幾期的彼得系列(各種他參與過的創業、他投資的公司)後,對這想法有了更深一層的了解。
這問題反過來想會比較容易一點,有哪些事情是多數人認為它不可能發生的,這之中存在哪些既有限制,舉例來說:讓火箭可以飛回來這件事是過去多數人認為不可能發生的,但 SpaceX、Blue Origin 讓這件事成真。
秘密,更像是他們相信可以透過專利技術、網路效應、規模經濟或品牌等方式,來打破接受各種既有限制。
這實際上很接近我們之前在《即興》提到的 Yes, and 原則。如果你相信一件事可以做到,那你會想出哪些辦法、打破這些限制,達到你想要的呢?
如同 Naval Ravikant 說:「The only true test of intelligence, is if you get what you want out of life.」(唯一真正 IQ 測驗是你能否從人生中得到你想要的東西)

2. 保守秘密:永遠不要多講、不要讓對手知道真相
如果你找到秘密,你要告訴別人嗎?或者閉上嘴巴什麼都不說?
Thiel 的答案是:告訴你需要的任何人,但不多說。
「厲害的創業家都知道,每個偉大的企業都建構在不為外界所知的秘密上。一間偉大的公司就是一個合力改變世界的企劃,你分享秘密時,接收者會成為你的同謀。」
雖然《從零到一》沒有直接講保守秘密,但他強調:越少人知道你的計畫,越好,這也可以理解越多人知道秘密,就越容易有競爭,最終雙方只能瓜分同樣的餅。
如何用在 Gawker 案
保密這件事在 Gawker 案做得非常完美,Thiel 的保密策略有兩層:
- Need-to-know 原則:他讓這個團隊當中,只有 Mr. A 知道 Peter Thiel 的存在,只有他知道資金來源是來自於 Peter Thiel。其他人包含 Hulk Hogan,或者是 Charles Harder,完全都不知道 Peter Thiel 的存在。
所有的利害關係人知道的關鍵資訊越少越好,因為這有可能會落入競爭對手的耳裡,然後變成某種利器來攻擊你。
- 製造混亂,掩護真實意圖:在 Gawker 案的執行階段,Thiel 團隊還做了一件事:製造混亂。他們想要模糊 Hogan 的案子,所以也資助了其他人要告 Gawker 的案子。
這讓 Gawker 覺得:「欸,怎麼這一陣子有這麼多的案子?」但這之間彼此都沒有太大的關聯,每個拆開來看都很合理,而且這之間都沒有任何的連結。但背後,就是有個大金主 Peter Thiel 在資助這些訴訟案子。
可以透過製造混亂的方式,來隱藏你真實的意圖。他的真實意圖就是要跟 Gawker 打消耗戰,讓他們沒有錢、沒有資金再繼續打,讓他們沒有辦法拿出那五千萬,他們就沒有辦法再繼續上訴。
他們知道 Gawker 沒有錢,所以他要透過多個戰線來偽裝、來欺敵、來模糊整個事情的焦點。
新創可以怎麼用
Facebook 早期只開放給哈佛大學的學生,不是一開始就做「全世界的社交網路」。為什麼?市場小到可以主導,幾千個學生而已。
用戶有共同語言,都是哈佛學生,容易建立網路效應。最重要的是不會引起競爭對手注意。等主導哈佛後,再擴展到其他常春藤盟校,然後所有大學,最後才是全世界。
Google 的故事也類似。Google 早期也沒有大張旗鼓說「我們要顛覆搜尋引擎產業」。他們只是默默做出更好的產品,等到 Yahoo 等競爭對手發現時,Google 已經有了技術優勢。
3. 專注在單一目標上、成為最後站著的人
Palantir、8VC 共同創辦人 Joe Lonsdale,在 2010 年寫了一篇〈Lessons from Peter Thiel〉。文章總結了九個原則,其中一點是「不要分散注意力:專注於一件事,每一單位的努力將帶來遞增的回報」。
文中解釋,在微觀層面上,額外投入一小時在當前專案上的報酬,遠高於花在新專案上的一小時。在開始新事物前,應了解機會成本與現有專案的差異。不要自我合理化地說「這是互補的」,除非真的是這樣!
這句話背後隱藏著兩個深刻的洞察:
- 第一,我們活在冪次法則的世界,少數關鍵決策創造絕大多數價值
- 第二,先發優勢被高估了,後發者優勢才是真正的護城河
冪次法則:專注在單一目標上
Thiel 在《從零到一》中用整整一章討論「Follow the Money」(跟著錢走)。他說:「我們不活在常態分佈的世界,我們活在冪次法則的世界。」
什麼是冪次法則?就是少數事件創造絕大多數價值。在 Venture Capital 的世界,這個規律極其明顯:
- Founders Fund 的 Facebook 投資回報 > 其餘所有投資的總和
- Palantir 的回報 > 除了 Facebook 以外所有投資的總和
- 前兩名創造整個基金 90% 以上的價值
Thiel 提出 VC 的兩條鐵律:
Rule 1: 只投資有潛力回報整個基金的公司。
假設基金規模 $100M,必須找到能變成 $1B+ 的公司。這會排除 99% 的「還不錯」的投資機會。
Rule 2: 因為 Rule 1 太嚴格,所以不能有其他規則。
一旦你用 Rule 1 篩選,任何其他標準(多元化、分散風險)都會稀釋你對最佳機會的投入。
避免多角化經營、專注在單一目標上,這個邏輯不只適用在 VC,也適用在個人職涯。「人生不是一個投資組合,一個人不可能為了把人生多元化,同時留住十幾份可能性差不多的工作」
就像 Thiel 的提醒,你要做什麼很重要,你該全神貫注在擅長的事情,同時也要想清楚你擅長的事在未來是否有前景...必須非常努力思考自己的行動到底會落在 80/20 曲線的哪一段,代價差別太大了。(這段也很適合在 AI 時代下思考)
後發者優勢:成為最後站著的人
西洋棋大師 José Raúl Capablanca:「要開始,你必須研究殘局,你不想成為第一個行動的人,你想要成為最後一個站著的人。」這是 Thiel 最喜歡的一句話,在《Conspiracy》這本書中也反覆出現。
印象中《從零到一》有個反直覺的觀點:「先發優勢被高估了,後發者優勢才是真正的護城河。」於是看了這段話後,回頭翻《從零到一》第五章「後發優勢」果然也出現了這句話。
他舉例:Google 不是第一個搜尋引擎,Yahoo、AltaVista 都更早。Facebook 不是第一個社交網路,Friendster、MySpace 都更早。
為什麼後發者能贏?因為他們從前人的錯誤中學習,他們有更多時間迭代產品,他們可以在「正確的時機」進場。Thiel 說:「重要的不是第一個進入市場,而是最後一個進入市場,並且主導它。」
如何用在 Gawker 案
Thiel 沒有分散火力打十幾個小案子,他專注在找到「那一個」能徹底改變戰局的案子。Hulk Hogan 的案子就是那個「冪次法則機會」,如果成功,這個案子的影響力會超過其他所有案子的總和。
Thiel 並不是第一個告 Gawker 的人。在 Hulk Hogan 之前,他們嘗試了很多測試案件。你可以把這些當作 MVP,透過這種方式測試 Gawker 的反應:看看他們的資金狀況、律師怎麼打、有什麼弱點。
為了確保自己能成為最後一個站著的人,Thiel 投入幾乎所有資源在這個案子上。模擬審判、市場調查、陪審團顧問、破產律師,每一塊錢都是在確保這個「最重要的賭注」會贏。
新創可以怎麼用
Google 專注搜尋,把它做到極致,其他產品(Gmail、Maps、YouTube)都是搜尋廣告補貼的副產品。他們知道搜尋是那個「冪次法則機會」,其他的只是錦上添花。
創業者常犯的錯誤是說:「我們要建立多元化產品線,不把雞蛋放在同一籃子」。結果每個產品都平庸,沒有一個達到壟斷。正確做法是:「我們 all-in 這個單一產品,直到它主宰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