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經有人說戀足是一種精神問題,變態的行為,A片中的情節,但我倒不那麼認為,事實上吻腳算是70年代的行為,並無一般人想像的那麼A。無疑置庸,它與BDSM扯上很大的關係,對女王而言,讓奴跪下來舔她的腳是一種權威的表現。
我的戀足史是從小一開始的,在那個年代的體罰都是父母要求的,我常聽到家長要求老師要狠狠的打小孩,跟現在有截然不同的光景。當然,男生都是很調皮的,上課講話,捉弄女生都是我們常幹的事,對我這種累犯而言打手心是沒用的喇! 所以老師會採用罰跪來羞辱我們,有天我們幾個跪在老師面前面對黑板,罰歸罰,課還是要上的,女老師那雙穿著絲襪的露趾高根鞋異常的誘人,腳的味道另人難忘,那天我的小腦袋隨著她的移動而晃動,即便那是40年前的事還是記憶猶新,那算是第一次我對女人的腳如此的著迷。
然而升學的壓力很快的就讓我忘卻這段記憶,在那個一考(聯考)定江山的年代,又在明星國中的環境下,很少人有機會去談論女體。邁入五專後,在女生佔全校過半的奇特學校中,並不乏穿短裙的學姐,我也跟大家一樣追求胸部,直到退伍前兩個月才又開始為美麗的腳踝所迷戀,曾經我努力的要拋開這段被部份學者稱為變態的行為,公司的女同事,和滿街的走著瞧美景根本就讓我很難阻絕,最終我還是選擇擁抱我的戀足癖好,但我不會拿著手機滿街去拍照,也不會盯著女腳看,去逛百貨公司的女鞋部或是看看FB上的照片過癮就可以了!!! 畢竟台灣不像澳洲那般有合法的Fetish Club可以去。
戀足癖(Foot Fetishism,或稱 Podophilia)是世界上最常見的性癖好之一,許多研究顯示,在所有身體部位癖好中,腳部排第一位。它的成因通常是多重因素交互作用,戀足癖通常不是「單一事件」造成的,而是先天神經構造(大腦腳區與性區鄰近)+關鍵時期的條件反射+文化視覺轟炸,三者共同作用的結果。這也是為什麼它如此普遍(根據 2006 年 Bologna 大學研究,約 18% 的男性、10% 的女性有程度不等的戀足傾向),而且多數人並不覺得困擾,反而視為性生活的一部分。
只要雙方你情我願、健康安全,戀足癖完全是正常的性偏好變異,不需要羞恥或強行「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