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是人的努力有限。傳道書9章1至6節:「我將這一切事放在心上,詳細考究,就知道義人和智慧人,並他們的作為都在神手中;或是愛,或是恨,都在他們的前面,人不能知道。凡臨到眾人的事都是一樣:義人和惡人都遭遇一樣的事;好人,潔淨人和不潔淨人,獻祭的與不獻祭的,也是一樣。好人如何,罪人也如何;起誓的如何,怕起誓的也如何。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有一件禍患,就是眾人所遭遇的都是一樣,並且世人的心充滿了惡;活著的時候心裡狂妄,後來就歸死人那裡去了。與一切活人相連的,那人還有指望,因為活著的狗比死了的獅子更強。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也不再得賞賜;他們的名無人記念。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分了。」
我們再次看到,人對智慧愚昧、善惡、愛恨,如第一節最後所說,不能知道透徹。人若要靠自己來成為有道德修養的人,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人,到了生命結束時,有什麼意義呢?好人又怎樣?行善又怎樣?傳道書提出,我們所做的我們不知道,似乎就像那些釘耶穌十字架的人一般。因此,人靠自己的努力,不足以讓我們更認識神,更經歷神,更榮耀神。肉體的努力都必歸於無有,只有上昇的靈才是屬於神的。耶穌說:「天國是努力的人進去的。」意思不是靠自己的努力,而是神給每個人有不同的機會,或好或壞,只要把握神給的機會,將自己的靈魂交託給神(參:彼得前書4章19節,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如此,我們知道,人在信心中所當作的,可以榮耀神,以神為樂的,從傳道書可領受幾點。首先,是靜默。傳道書5章1到7節:「你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因為近前聽,勝過愚昧人獻祭,他們本不知道所做的是惡。你在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事務多,就令人做夢;言語多,就顯出愚昧。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不可任你的口使肉體犯罪,也不可在祭司面前說是錯許了。為何使神因你的聲音發怒,敗壞你手所做的呢?多夢和多言,其中多有虛幻,你只要敬畏神。」我們在神面前,是否叨叨絮絮,報告個沒完?或者說得太多、想得太多?耶穌不是說過:「你們必須用這些東西,你們的父是知道的。」有關世人的事情,神都知道,不需我們再報告。我們人所應當做的本分,是安靜在神面前,像瑪麗亞一樣,聽神的聲音,不是忙碌著聽自己的聲音。不要冒失開口,不要心急發言。作夢——不論是異夢或異象——太多,發言——不論是預言或方言——太多,都是虛幻不實際,與神無關。我們需要多多學習靜默。其次是喜樂。傳道書11章9到10節:「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所以,你當從心中除掉愁煩,從肉體克去邪惡;因為一生的開端和幼年之時,都是虛空的。」這一段經文常被引用在傳福音時,做負面的解釋,好像是縱欲及時行樂。但這節經文真正的意思是:在我們是青年和壯年之時(希伯來文幼年的原意)要有歡樂的性情和樂觀的人生態度,因為我們所有的一生都在上帝掌管(審判)之中。如此連到第10節才解釋得通:我們應當除去愁煩,也就是除去惱怒生氣,並且除去縱欲的邪惡。因為生氣、作惡,還不如快樂進取,既然人的生命要歸於死亡,一切人的活動在死亡時都成為無意義,那就不如喜樂的在神的恩典中生活。這也是人當盡的本分。所以使徒保羅說,要靠主常喜樂。
最後是敬畏神。傳道書12章13至14節:「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道書所寫的總綱,就是要敬畏神,順服神的話。這是人應該做的。原文沒有「本分」兩字,敬畏神,謹守神的道,就是眾人的。是眾人的所本、所靠、所歸屬。(萬物都本於神、依靠神、歸於神——羅馬書11章36節)人的好壞、善惡、假裝真實、努力怠惰,在神面前都無所隱藏,對神而言並無意義,在上帝的審問判斷中,只有心靈誠實的敬畏順服,才是神所向人要的。就如希伯來書4章12至13所言:「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讓我們敬畏神、榮耀神,這是我們人生的目的,是我們應該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