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方格子完稿的《3G偵探》這部作品,同步在狂人小說當中刊登。
這是一個灰色地帶,很妙的小說區域,但是我卻選擇這裡作為刊登的部分。
其實很簡單,因為除了未來不會跟平台有「版權」問題之外,也不會有我要把作品收回來之後自己要做什麼,還必須先考慮平台的問題。我選擇穩定地寫連載,是很大部分內地作家在網路上寫文的模式。說實在話,我做不到每天都寫到五千到六千字左右,然後連續寫將近五、六個月,但是一個星期生出將近一萬字的內容,是做得到的。
就是週刊連載小說。
若以前辦文學獎大爆發的年代,我就是寫完一篇故事,等待出版社或是文學獎的賞識,才會有出版的機會,或者走自費出版的這條路。
但是完稿的內容,放在電腦內就是沒有人看啊!有些寫故事就是自己爽的,所以甚至有人是在臉書的社團當中,就直接創作了。然後有些人,當然會選擇平台去投稿,讓它穩定成為一個故事。
撇開閱讀的方便度,確實有些像是這陣子都在辦理小說投稿的文學獎,大量有人去投稿,固然很好,畢竟是激勵自己寫文的動力。
很多人因為文學獎的限制,因為版面,覺得這裡不適合長篇小說,就轉了跑道。
我仍然選擇在方格子寫長篇小說,有很大的原因就是「版權」。

這裡寫作,版權就是屬於我的,因為方格子只有轉貼的權限,但是沒有出版轉屬與必須首先選擇權。
除了我已經很習慣在這裡寫文章之外,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提高流量就會有收入。
很多地方要賺取作家費用,是要用訂閱的方式,才會有收入。
看起來好像是一條可以營利的路,但是方格子卻用了最不傷害讀者與作者的方式,有了分潤的計畫,就是廣告紅利。雖然只有一點點,但是幾百元這樣子累積下來,比在一個平台上寫文,卻不一定有人看的結果,是好的。
也就是說,只要有高流量,相對的廣告流量就會高,收入就會多。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為什麼我要換平台?
我也希望有人訂閱我的收費頻道,但是我更想提高我自己的點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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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這個年紀,已經不是太想要出實體書,因為一旦出實體書,就會有庫存販賣與寄送給顧客的壓力,除非你上了書碼,然後讓平台幫你處理後來的事情。
當然,有一天自己可以出書好嗎?當然很好。但是一旦你不在方格子寫文,那麼要怎麼出版?呵呵,就非常有趣了。
除非你就是沒有在某些平台把文上傳,否則最後會不會有平台想要跟你分一杯?這很難說。
如果你不夠紅,當然沒有問題,但是一旦牽涉到版權與金錢利益衝突,就會有很多說不完議題。
流行音樂界就有很多這種例子,如青峰與「蘇打綠」,光後者名字蘇打綠的版權問題、與前經紀人林暐哲的合約糾紛等等,就是因為蘇打綠太有名,之後他們有非常多年不能用蘇打綠與自己的歌曲。
網路上有人一次寫了三十幾萬字尋找出版社,當時發出訊息的那名大佬,不解這個年輕人想要什麼?很多出版社尋找的依然是純文學性小說,不是大長篇輕小說。
所以有很多年輕人嚮往輕小說的文學獎,因為那確實是出路,對某些創作者來說,得獎確實能帶來曝光與肯定,但在實務上,得獎往往也意味著作品進入出版或授權的討論階段。
文學獎確實比較適合「一本完成就能放手的作品」,而不太適合需要長時間投入、反覆修訂與持續經營的長篇小說,如前者提到三十萬字的作家。
所以我並不認為文學獎一定是對創作者的保護機制,至少對我來說是如此。文學獎對我而言,已經不是最後是否得獎的問題。我的朋友就有得了武俠類的首獎後,主辦單位就掛了,然後沒有拿到獎金就算了,版權當時也很懸。
最後版權到底還是作者的,這一點是沒有錯,但是整件事情總之就是很誇張。
我後來不是太想要投稿各方文學獎的部分,就是因為牽涉到版權。尤其有很多文學獎都會有「不可讓其他平台刊登」,入選就必須授權、優先選擇對方的次序。我以前被文學獎搞過的一些朋友,跟我說過這個問題之後,我就放棄了這一條路。
就是入選決賽,卻不出版,因為版權也不讓你給其他出版社出版,我朋友血淋淋的例子。
我比較偏向長期經營型的創作模式,而不是為單一評選機制量身打造作品。

在這樣的前提下,得獎後所可能面臨的出版與授權選項,反而會讓我在創作節奏與作品去向上失去繼續發展的空間。
我會更傾向選擇能夠保留完整自主權的發表方式。當創作字數拉長到幾十萬字以上時,創作所投入的時間勞力與精神消耗,是高於一次性的獎金回饋。
對長篇創作者而言,這樣的結構需要被非常謹慎地評估。當創作連載已經是一場長跑時,創作者需要思考的,是這段創作能否被善待。
除非你就是想當一個全職作家,一直在網路上寫連載,否則出版成書,很多後續的事情都需要思考。
這是我認真投過文學獎,自己也辦過文學獎(一共七年),然後自費出了兩本書之後,才覺得沒有成本的網路連載比較安全。
當然,你也可以不需要理會我,畢竟我很久以前也把出書當成夢想之一。很多事情要真的遇過後,才能夠知道現實如何。
從 2017 年進來方格子到現在,雖然也遇過方格子當機的日常,也生氣過,但是習慣了之後,就一直沒有離開,我很慶幸可以在方格子創作。
能夠完成故事,並且有一點小小的收入,就是夢想成真的一部分。
對我而言,寫作不只是完成一篇作品,而是如何讓作品在被善待的前提下,能夠長久存在。

文學獎、出版與平台,各自都有適合的創作路線,但當創作規模變成長篇連載時,能否保留自主權與創作彈性,反而成為我更重要的考量。
這不是否定任何制度,而是我在經歷過不同階段後,為自己選擇的一條相對安全、也相對誠實的創作方式。
以上說這麼多之後,接下來我要說我出實體書這件事情,一點點我本身的經驗談。
出了兩本書之後
很多人以為,從實體出版回到網路寫作,是一種退場。
對我來說,那比較像是在走過一整圈之後,終於回到創作真正開始的地方。我也不是沒有得過文學獎,但是是校園內的,學生時代的我,每年都在得獎,我的獎學金都是靠文學獎獲得。
我出過書,而且不是只出一本。嚴格來說,超異時空文學獎,每次得獎者都有合集的話,那就不止一本,只是角色是擔任總編還是作家罷了。
如果再把工作上的出版物算上,我出過月刊、兩本繪本及筆記書,還有一本資源手冊,而我現在每個月都要做電子月報。
不過為什麼在出過兩本實體書之後,我卻選擇回到網路上寫作,不再考慮再自費出書?
出書的歷程中,讓我知道,我喜歡的是出書的感覺,還是讀者閱讀的感覺
我的第一本書就是合集,而且是十個人一起完成的。
這是一個高度合作的狀態:十位作者不同風格、讀者來源,所有事情都需要協調。當時我非常認真,也非常投入,甚至動員了所有能動員的親友團,一起幫忙支援這本書的完成與銷售。
「我想把這件事做好」的決心。最後那本十人合集真的賣出了三百多本,順利回本,還賺了一點點錢。
這次經驗讓我很清楚一件事:只要你敢宣傳,有人也願意相信你,即使是多人合作,自費出版,這條路也不是走不通。
完成過那個「出一本書」的夢,而且是在最複雜的多人合作裡完成的。
因為有了第一本十人合集的經驗,我一度以為,第二本書應該會更順利。
第二本同樣是合集,而且只有三個人。差別在於,這一次,很多關於創作方向與經營方式的共識,從開始的知己模式,到最後因為宣傳理念不合而分開。
理念落差逐漸放大,後面的結果其實並不意外。這次的合作沒有走到理想的狀態,結果也就打水飄了。
當然合作失利,不等於創作失敗。問題不在於會不會寫,而在於合作本身是否成立,當然那些書通通變成我的高級名片。
這時我開始意識到:被「買」和被「讀」是兩件不同的事
真正讓我思索更深層的部分,不是第二本書失利本身,而是我在整個出書過程中,慢慢看清的一件事。
我出書,是因為我希望我的故事被人看到。
但在銷售的現實裡,我逐漸發現買我書的人,不一定是真的喜歡我的故事,更多時候,是在人情之下支持我這個人。
那份支持我非常感謝,也真的很感動。但它和「故事被讀懂」,其實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出書完成之後,我反而更清楚一件事:我真正喜歡的,並不是「書被買走」,而是「故事被閱讀」。
不論是我自己反覆看,還是有人因為內容而停下來,那才是我想留下的東西。
想出書的人,其實可以先問自己一個問題。
如果你出書,是因為那是成為作家的夢想,那去做完全沒有問題。「完成出書」這件事本身就很重要。
但如果你期待的是,很多人會因為故事而讀你的作品,那就必須面對一個現實:出了書,真的有這麼多人會好好看你的故事嗎?
在沒有線下經營、沒有舉辦講座、沒有與讀者實際面對面接觸的情況下,自費出版其實很難自然形成穩定的大量讀者。
多數時候,銷售來自親友支持,而那份情感與真正的讀者產生,並不是同一件事。即便你在網路上大受歡迎,也不代表他們在線下願意支持你。
簡單的例子,我剛剛開始寫同人耽美,因為是同人最受歡迎的《與愛同居》故事延續,點閱率動不動就破千的狀態,剛剛開始我問臉書BL社團的人有沒有要訂書,大家很踴躍,但是真的要下訂單時,人都不見了。
另外我的好朋友,曾經是同人耽美界小手,一次可以買掉100本都算生意好的了,而他也是跑擺攤與事前先付款,有多少人訂閱,印多少。這樣出版雖然單本單價高,卻也保證不囤貨。
這也是為什麼我認識的真正線上作家,幾乎都非常會辦講座,而且是認真的那種。一對多經營,見面簽書賣書最直面。
真善美全人關懷協會的秘書長陳韻琳,她一年可以跑上百場講座(有講師費),本身也是 IC 之音的主持人。她的書能夠一刷至少一千本、二刷還在熱銷,從來不是偶然。
順帶一提,她是我的死黨,那個牌子是辦理簽書會某人,啥都沒有準備跑來,我幫他寫的…熟悉她的朋友,知道除了她在藝文上是強者之外,其他時間很容易天兵,生活笨蛋與迷路天才(比小羊強大多)。
她的維基百科條目,是我幫忙建立的,現在他們協會臉書依然是我幫忙管理。


嚴格來說,我師承蘇逸平與陳韻琳,對於讀書會與座談會的認真執著態度,有一部分培訓來自於陳韻琳(如,我一定寫逐字稿)。而文字上面的堅持是蘇大哥帶給我的,蘇逸平老師維基也是我建立的。
另外以輩分來說,蘇逸平算倪匡的後輩,是那種可以去他家作客程度,而我算沾到邊邊的倪匡小徒孫。在倪匡文學獎年代,有幸聽到大師的聲音。


不過我主持的能力,有很大一部分是來自於跟我妹對談的結論,畢竟她在高端公關界,耕耘至少二十年,待過八大電視台、凱撒、華誼兄弟、遠雄集團等高階主管。
譚劍老師也是科幻與推理小說界大佬,我們第一本小說序,就有請老師寫,之後我們就真的成為網友(而且他還跟韻琳姐認識,世界真小),當然身為香港人的他,也認識倪匡老師。


這些合照都是在辦理活動的座談會時,一起拍攝的,這些已經成名許久的作家,都會找機會去曝光,所以出書不只是天分問題而已,更多是你如何經營你的讀者群能力。
即使吵過架,我仍然尊敬那些願意一直寫下去,認真直面讀者的人
即使在第二次出書合作關係破裂、吵過架之後,我也不得不承認,我是真的佩服對方。

那位曾經合作過的創作者,一直都有每年自費出書的計畫。他賣書的收入,就是為了準備下一本書的出版預算。一本接一本,至少十本以上,步調不快,但非常穩定。
他願意在動漫場子擺攤、跑講座、持續曝光自己。即使面對的讀者不多,那些卻是真正願意掏錢買小說、支持他寫下去的人。
我佩服他的認真與耐力。

雖然我們最後沒有一起合作,但這並不妨礙我尊敬一個願意長期寫作、為自己作品負責的人。
創作的道路,本來就不只一條。
也正是在走過這些之後,我選擇把重心放回網路寫作。因為在網路上,我知道每一個留下來的人,是因為內容,而不是人情,畢竟這裡不需要付費。
我可以看到誰真的在讀、誰願意花時間互動、誰被某一段文字打中。
這讓我重新愛上寫作本身。

我開始寫散文,慢慢找回文字的手感;開始寫小說,不再急著完成,而是願意推敲每一個情節;也開始和 AI 共創,把它當成素材、排練與對話的對象,而不是替我寫完故事的工具。
雖然使用GPT讓我少了大量打字的勞動,卻沒有少任何創作該做的判斷。
我仍然對故事負責。
我沒有否定出版,畢竟我認識出版社老板,線上的好幾位作家,都是認識多年的好友,我只是更清楚,那不是我現在最自在的位置。
如果有一天,這些故事再變成書,那也會是因為它們先在網路上線下期待被讀,被回應,而不是只被買走。
出書不難,只要你有錢,網路上很多管道。但是出版之後才是工作的開始,因為印出去後你要怎麼去行動,讓你的書變成被人閱讀的容器?還是對於作家執著的完成?印完當成名片,其實就好像提到自己,可以說是出版過書作家,是一種榮耀象徵。
我走過出版那條路,所以我不是因為做不到才離開。選擇網路寫作,是因為我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
所以必然最後依然是要走線下座談會模式。這也是為什麼我會做廣播節目,就是累積自己的經驗。
我在出過兩本書之後,做出的選擇。未來會不會出實體書?我應該不會出實體小說,因為我想把我的故事寫下去,但是其他類型有可能,如果出版社有洽商的話。
大家共勉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