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新剛創業,準備第一次招人。
小敏抱著一疊履歷衝進來:「老闆,我們要開始徵才了!」
法規小精靈法法從勞基法書裡跳出來:「等等!徵才與簽約是勞資關係的起點,也是最容易踩雷的第一關。
接下來的系列,將以故事情境,用「一句話結論」,講到你一看就懂。
★招募第一條:廣告要真、證件別扣、隱私別亂問
☛一句話結論:徵才廣告要跟事實一樣,別扣證件,也別蒐集跟工作無關的隱私。
💬阿新在電腦前打徵才文,嘴裡念念有詞:「週休二日、月薪四萬、福利超讚……」
小敏突然指著螢幕:「老闆,實際是排休耶!而且四萬裡面有全勤獎金,沒達標會扣!」
法規小精靈法法把紅色「NG」印章蓋在誇大文案上,又把阿新手上想收的身分證抽走!
❌「不實廣告、扣留證件、亂問良民證/信用報告/懷孕計畫,都是地雷。」
⭕️「你只要記得三原則:就業所需、正當合理關聯、不逾越必要範圍。」
Q1:招募員工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A: 廣告內容必須與事實相符,且嚴禁扣留證件或要求與工作無關的隱私資料。
✖絕對 NG 的行為(可能觸法):
1. 廣告不實:徵才廣告上的工作地點、工資計算方式、福利事項,與實際錄取後的情況不符。
例如廣告寫「週休二日」實際卻是「排休」,或廣告寫「月薪 4 萬」實際包含全勤獎金且未達標就扣除。
這違反《就業服務法》第 5 條,最高可處新臺幣 30 萬至 150 萬元罰鍰。
2. 扣留證件與財物:違反求職者意願,強行扣留身分證、工作憑證,或要求繳交「保證金」。
3. 過度蒐集隱私:要求提供與工作內容無關的隱私資料,如「良民證」、「信用報告」、「懷孕計畫」等(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
○正確做法:
1. 刊登前再次核對:確保「公司資訊」、「職務內容」、「勞動條件」三者真實無誤。
2. 隱私蒐集原則:若必須詢問涉及隱私的問題(如健康狀況、犯罪紀錄),必須符合「就業所需」、「正當合理關聯」及「不逾越必要範圍」三大原則。
☞法規來源:就業服務法第 5 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