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的阿福,單身未婚。多年前因左腳蜂窩性組織炎被診斷出第二型糖尿病,因自我照顧不足,左足多次感染,最終不得不接受截趾手術,腳掌僅剩無名趾與小趾。每次行走時,他的步態總是搖晃不穩。這些年來,他在感染科、腎臟科與整形外科之間反覆住院。114年6月,因嚴重頭暈與發燒送至急診,檢查顯示發炎指數過高,隨即轉入加護病房。那是我第一次與他相遇。
在加護病房探視時,未見阿福的家屬。他是病房裡相對年輕的病人,我便上前關懷。才知道他的父母早已過世,與同母異父的手足鮮少往來。年輕時因改車玩車遭政府開罰,積欠五十多萬元未繳。雖有工作,但經濟拮据。他不好意思地告訴我:「我身上只有一千多元,如果要出院,沒有錢怎麼辦?」我安撫他的焦慮,並協助辦理欠費手續,轉介急難救助以減輕醫療負擔。當時我也提醒他:「你單身,若未來再遇到嚴重疾病,對急救與否有什麼想法?」阿福沉默低頭,久久沒有回應。
今年1月,阿福因呼吸困難與水腫,由同母異父的弟弟送至急診。住院第三天,他突然心跳停止,經半小時急救雖恢復心跳,但因腦缺氧未能清醒。呼吸器、葉克膜、強心針、洗腎等維生治療全數上場,數十天過去仍無好轉。弟弟不忍見阿福全身腫脹、插滿管路,詢問醫師是否能撤除維生設備。經安寧緩和科會診,確認阿福符合生命末期狀態。最終在撤除呼吸器後,不到12小時,他安靜地走了。
與弟弟會談時得知,因阿福身體狀況不佳,幾乎無法工作,才搬去與弟弟同住,由弟弟照顧。工地工作的弟弟同時要負擔醫療與喪葬費,壓力沉重。我感念弟弟的付出,也盡力轉介善心資源,分擔這份不易的負擔。
我常在想,若阿福能早些預立醫療決定,他人生的最後是否就不必如此辛苦地被救治?但這答案,永遠不會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