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堂——
威武——
最近常常有一種感覺,好像角色已經住進生活裡。
我日以繼夜地在趕稿。
白天是上班。
對帳、核對數字、跑流程。 每一筆資料都有來源, 每一個錯誤都必須被找出來。
數字不能模糊,
程序不能跳過。
那是一種很理性的秩序。
晚上回到書桌前,
是另一種秩序。
這一次的題材不輕。
它需要邏輯,需要程序, 需要每一條線索都能被追溯。
不能只靠氣氛。
不能只靠情緒。
它必須成立。
為了這次的比賽,我重新翻回《烏盆記》。
不是為了模仿,
而是想理解那個核心——
為什麼一只甕,
可以成為冤魂的出口?
為什麼公堂之上,
程序與真相總是拉扯?
我也去看了刑偵的動線與架構,
重新理解偵查順序、證據排列與審問節奏。
寫著寫著才明白,
刑偵不是靠氣氛撐場, 而是靠精準。
這段時間,我也和老爺聊了很多。
有時候是晚餐後,
有時候是臨睡前。
我們會討論——
如果把包青天放在現代, 他的判斷依據是什麼? 他的掙扎會在哪裡? 他要如何在制度裡找出真相?
連兒子都參與了幾次討論。
他很直接地問我:
「那這樣證據夠嗎?」 「壞人為什麼不說謊說完整一點?」
那些問題其實很單純,
卻讓我重新回去調整動線。
原來故事不是我一個人關在書房裡完成的。
它是在餐桌旁、在客廳裡、在生活之中,一點一點長出來的。
真正的戰場,其實在清晨。
有一次我準備騎車出門,
安全帽剛戴上, 腦袋突然閃過一句對白。
像一記驚堂木落下。
念頭來得很急。
我沒有停下來滑手機,
只是讓它在腦裡反覆走一遍。
一路騎著,把整段審問在心裡排好節奏——
哪一句先出, 哪一句收尾, 哪個眼神該停頓。
等車穩穩停好,
才打開備忘錄, 把那場審問一字一字寫下來。
有時候是去機場對帳,
坐在機捷車廂裡, 看著跑道延伸出去, 飛機滑行、停靠、再起飛。
而我在心裡反覆推敲——
證據夠不夠?
動機是不是合理? 哪一句話會成為破口?
那不是焦慮。
那比較像——
故事在敲驚堂木。
這一次,我不只是寫稿。
我們把完整的故事大綱推完,
把人物動機理清, 把時間線重排, 把每一次衝突都壓到最緊。
有幾個章節已經落筆完成,
有幾個還在反覆修整。
不是拖延。
而是因為我知道,
這種題材只要一個環節鬆動, 整場公堂就會失衡。
也準備把這個故事送進角角小說比賽。
昨天,兒子忽然對我說:
「不要一定要走主流。
大家愛看的不一定是你想寫的。 走你想走的路就好。」
那句話其實很簡單。
卻讓我安靜了很久。
是啊。
比賽可以是舞台,
但創作不能只是迎合。
我研究結構、推動線、調整節奏,
不是為了變成誰。
而是想把自己能做到的程度,
往前再推一點。
如果主流剛好看見,那很好。
如果沒有, 那也至少是我願意承擔的選擇。
說出口其實很平靜。
沒有宣告。
沒有熱血口號。
只是覺得——
既然已經翻回舊典、
查過資料、 改過動線, 連書封都反覆調整——
那就讓它站到真正的場子上。
這次的書封,我很認真地完成。

顏色試了很久,
字體改了好幾輪, 構圖反覆微調。
希望它在第一眼,
就能站得住。
創作從來不是舒服的地方。
它是你明明可以休息,
卻還是打開文件。
是你明明知道難度提高了,
卻還是把標準往上拉。
是你明明知道結果未知,
卻仍然把故事寫到可以承擔風險的程度。
如果之後你在角角看到熟悉的名字,
那不是宣告。
那只是——
我把這場公堂正式擺上檯面。
到時候,
升堂。
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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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o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