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法律多年,除看過許多法院判決,甚至在師父的指導下參與過多起訴訟。我認真得到一個結論:
「法律上的輸或贏,不代表你人生的輸或贏」
這句話聽起來或許矛盾,但卻是深刻感受到的現實。社會的運作,從來不只是法律來維持,人情、道理、信任也在這個架構當中。
讓我試舉幾個例子:今天有一塊A地,鄰居甲乙多年相處,情誼深厚。雙方約定好要買賣,甲付了錢給乙,乙則將土地交給甲使用。因為彼此信任,靠的是默契與情誼維繫。
多年後乙過世,兒子丙卻主張:土地登記簿上仍寫著父親的名字,甲其實是在「占用」乙的土地。最後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判決土地所有權確實歸丙,但基於多年使用與約定,甲仍有一定的使用權。
在法律上丙確實贏了,只是失去的比表面得到的還要多,他失去甲對乙家的信任,也失去鄰里間的情誼。而相同的心態與行為方式,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
有人會說:「甲太天真而沒有注意保護自己的權利!」
這當然沒錯,法律世界就是如此,但是我們的社會也依靠著人情與信任在運作。倘若所有關係都只能用法律來維繫,那麼人與人之間的溫度與情誼,還剩下多少?
遺產分配也是個常見的情況。
父母過世後,留下的遺產讓兄弟姊妹斤斤計較而鬧上法院。最後法律判給他們應得的部分,卻從此和手足形同陌路。法律上,他們確實「贏」而拿到了份內的財產;但在人情上,他們卻輸掉兄弟姊妹幾十年的感情。往後的年節再也沒有團聚,親情就被切割得乾乾淨淨。
我想強調的是:
「贏」與「輸」從來就不該是由法院判決的文字來定義。真正的贏,是在法律之外,仍能顧全情理與義氣,保有彼此的尊重與信任;而真正的輸,往往是執著於法條上的勝利,卻輸掉人心、失了道理,也失掉氣度。
「判決書上寫的是勝訴或敗訴,鄰里與親情之間留下的,卻是人心的冷暖。」
當然,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價值選擇與信念,畢竟我們身處的是一個自由社會。但若是問我怎麼想?我覺得法律只能劃定人生的底線,而人情、道理與氣度卻更能衡量人生的輸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