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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粿王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外界最熱議的焦點之一,在於最終判決金額接近「100萬元」是否合理,對此業界指出,這類案件本質屬於侵害配偶權的民事求償,實務上「原告開價」與「法院判決」往往存在落差,而本案因已進入法院裁判階段,金額並非協商結果,而是由法官依據證據與情節綜合判斷所作出的裁量結果。
從法律層面來看,法院會依據民法侵權行為進行審理,並綜合評估雙方關係、外遇期間長短、互動內容是否逾越一般社交界線,以及是否已對婚姻造成實質破壞,也就是說法院判斷的核心並不在於當事人是否承認,而在於證據是否足以證明「侵害配偶權」成立,並進一步衡量侵害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實務判決中,金額並非由原告主張多少就判多少,多數案件仍落在10萬至40萬元之間,若涉及長期交往、關係穩定甚至近似同居,或對家庭結構造成明顯影響,賠償金額則可能提高。徵信業者也觀察到,部分案件在證據完整、行為明確的情況下,確實會出現接近或突破百萬元的判決結果,但仍屬相對少數。
專業人士進一步指出,侵害配偶權案件在實務上通常分為「和解」與「判決」兩種結局,前者由雙方協商金額,後者則由法院裁量。本案之所以引發討論,正是因為其屬於「判決金額偏高」的案例,反映出法院對於個案侵害程度的認定。整體而言,侵害配偶權不僅是情感糾紛,更是一場關於證據強度、行為態樣與法律評價的綜合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