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3|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9月4日:一年前在立法會點票站,一年後在監獄服刑

    每天收信總是最讓人期待的時刻,今天收到厚厚的信件,當懲教署文職人員派信的時候,還讓我嚇了一跳。吳思諾大律師寄來291頁的「信件」,記錄著自判刑當天開始,香港眾志、守望前線和我個人Facebook專頁的每一個帖與留言。
    平時一向愛上Facebook,常被人笑說機不離手,現在身處監獄裡,還是有點掛念在社交媒體打發時間的日子,拿著近三百頁的「實體版Facebook」,難免有著一解思鄉之情的感覺(笑),還讓我有機會重溫判刑當天至今的片段,閱畢以後的 感覺也很滿足。曾想過托眾志朋友寄個「實體版Facebook」來,但後來想到他們在外面應該忙到一頭煙似的,那也不打擾他們了。最後,竟然從大狀收到,真的有點意想不到呢。
    在監獄裡重複著緩慢節奏般的「退休生活」,確實讓人吃不消,特別是平日一般八時打後才吃晚飯,但在監獄裡卻是三點多已在班房裡呆等,接著四時半就到飯堂吃「晚飯」,感覺日子如此一天一天的過,生產力持續下降也成問題。我能做到的,就是藉著寫作迫使自已的大腦維持運作和思考,保留自已對時事政局的敏銳度,即使身處監中也不會白費光陰。
    話說,在監獄裡,有一種叫封口信的東西,就是職員不能查看內容,兼由署方承擔郵資,寄予公職人員的信件。我首次落「監頭簿」申請寄「封口信」時,還是即日可以遞交要寄出的信件,翌日簽署文件後正式寄出;然而,這回卻是上週(8月31日)落「監頭簿」申請,拖延至今天(9月4日)方能把信件正式遞交出來,估計最快明天才能寄出。簡單來說,首次寄封口信只需兩個工作天,第二次寄封口信卻要四個工作天,懲教署的內部準則對我來說也是難以觸摸,但無論如何我也監持一週至少寄信兩次,讓關心的朋友定期得知我的獄中生活。
    一年前在立法會點票站
    在俗稱「指毛房」的接待室裡等待職員收信時,頓時想起今天是9月4日。一年前的今天,我在立法會選舉點票中心,為羅冠聰獲得50818票而歡呼落淚,誰會料到一年後我們也會身處獄中呢。回想起羅冠聰起初民調僅得1%、成為史上最年輕議員、司法覆核官司、政府取消議員資格與判囚,原來這一連串事件,不過在一年內發生,形勢轉變快得不可思異,到底未來一年的民主運動,又會如何發展下去?
    很老土地說,我只願在歷史的長河裡,盡自已所能貢獻,成就民主大業,判囚至今只願好好裝備自已,待出獄以後成為更好的人。順帶一提,還是很想看到羅冠聰的的監獄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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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裡有的,不僅是屬於我的成長印記,也呈現著在香港這個城市,為著推動民主轉型,一個少年會有著怎樣的思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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