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0|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同性的權利2 ─ 同志大遊行

2018年10月27日,支持者們再度走上街頭,爭取同性戀者的權利。 回顧過去,同志大遊行已經進入第十六屆了, 年年都走上街頭,就是希望政府能夠聽見他們的聲音......
我們把時光倒回到2003年,正是同志大遊行舉辦的第一年。除了是臺灣首次大規模的同志遊行,也是華人社會首次同志遊行。當時為台北童玩節的系列活動之一,因此此場遊行也有受到臺北市政府的預算70萬元的補助。遊行路線是由二二八公園出發,一路走到紅樓劇場結束。也因此,二二八公園也成為男同性戀者交流的場所。然而,在當時同性戀仍算是一個禁忌議題,大多數的民眾都不知道也不太能接受同性戀。所以,2003年的遊行主題則定為「看見同性戀」,希望能夠藉此讓大家尊重並且接受同性戀的存在。後來隔日各大媒體以及報紙均有報導此消息。在遊行結束後,有舉辨同志卡拉OK大賽。時任臺北市長馬英九在大賽前致詞表示,臺北市作為一個國際級的城市,應該對於不同族群與文化的個體予以尊重。並且強調世界主要城市都有龐大的同性戀社群,同性戀社群存在並受到尊重,是一個都市豐富及多樣化的重要因素之一。此一席話,不僅溫暖同性戀者的心,也為後來歷屆的同志大遊行做強力的後盾。但隔年因遭議員強烈批評與反對,所以台北市府就不再編列預算給同志大遊行。但同志大遊行並未因此暫停,由跨社團所組成的臺灣同志遊行聯盟代表向外界募集資金。
2004年當屆的主題為「喚起公民意識」,一樣也是希望社會能多尊重同性戀以及雙性戀的存在與人權。至於最近討論的十分熱烈的同性婚姻合法化,則是第四屆遊行,也就是2006年所提出的。當年以「一同去家遊GO TOGETHER」為主題,訴求則是希望同志伴侶以及領養子女的權利合法化。並且在遊行終點舉辦了公開的同志婚禮,共計有四對女同志伴侶參與。2007年,選出了第一任彩虹大使─張惠妹,政壇上則有時任總統候選人馬英九與立委鄭運鵬等人參與。2007年後,同志大遊行聲勢愈來愈浩大。2009以及2010年,彩虹大使由梁靜茹與張惠妹以原住民語名字阿密特受邀擔任。至於高雄第一次有同志大遊行則是2012年,當年有社運團體與民眾組織起的彩虹接力環島。並且出發點即是選在高雄美麗島捷運站,或許與美麗島事件一樣。2013年,眼看同志大遊行的聲勢之浩大,反對聲音逐漸出現,例如:台灣守護家庭聯盟(簡稱護家盟)、守護家庭大聯盟、真愛聯盟等。2014年,護家盟等團體甚至召開記者會,公開且正式地批判同志婚姻。自此,每當討論到同性婚姻合法化時,代表支持方的伴侶盟與反方的護家盟一定會有一番爭論。 同年11月26號,高雄也舉辦了同志大遊行。舉辦的同時,台北市政府與高雄市政府分別也都在遊行進行時升上性別少數族群的精神旗幟─彩虹旗。升上了這面旗幟也代表著這個社會對同性戀者們的接受度愈來愈高。2016年12月底,民法修正案正式送出立法院,但也引發挺同與反同團體的對立;2017五月,大法官釋憲出爐,表示民法為保障同志婚姻違憲。對於保障同志權利,看來這面旗幟要如何升的長久,則有待政府和社會的努力。

續集:

  1. 同性的權利1-同性婚姻的合法與反對
  2. 同性的權利3 ─ 同志社團
責任編輯:呂建璋 核稿編輯:徐亞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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