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3|閱讀時間 ‧ 約 6 分鐘

其實你不需要愛同性戀

很多不支持同婚的人都說,他們自己也有同性戀朋友,他們也關心這些朋友,祝福他們過上好生活。但是他們不同意修改民法。所以我們說他們歧視同性戀是不對的,他們沒有要傷害同性戀朋友。他們認為他們只是表達自己的立場,這是言論自由,我們因為他們表達政治立場就說他們歧視、無知、落後,這是對他們的歧視和中傷。我相信這是真的,我也相信他們是好人,我相信他們真心對他們的同志朋友很好。因為我認識這樣的人,我很清楚他們沒有想要傷害誰,只不過他們對歧視有所誤解。
其實你不需要喜歡同性戀朋友,事實上你可以不喜歡,你甚至可以討厭同性戀。喜歡誰、愛誰,是個人的自由。你也可以因為自己的宗教信仰,堅持你自己不同意同性戀是應該鼓勵的事,這是信仰的自由。而其他人也可以表達不同意你的信仰,這都是個人表達的自由。然後你們可以互相不喜歡對方,這是可以的,我們不是極權國家,只有一種意見是合法的,其他通通不可以說。
但是對於特定族群是否歧視,不是看你愛不愛他們。正好相反。其實你可以討厭同性戀,這只表示你是一個討厭同性戀的人。是什麼讓你成為歧視同性戀的人呢?是你以他們是同性戀為理由,反對他們應該在社會上、在公共權益上、在法律或日常生活中,應該以不同的方式對待他們。你個人可以討厭同性戀,但是你主張公共政策或社會的運作,應該要以不同的方式對待他們,這才是歧視。
正因為同性戀何一般人沒什麼不同,唯一不同的只是他們喜歡同性。所以同性戀當然也有混蛋、人渣、敗類。人不會因為是同性戀就不正常,那麼當然,同性戀也和正常人一樣,品格高尚、優秀完美的同性戀,就和品格高尚、優秀完美的異性戀一樣,並不是那麼多。所以當同性戀群起嘲笑護家盟的文宣或者那些錯誤百出的發言時,沒錯,這並不是一種高尚的行為。他們就和異性戀一樣,大部份的人見到別人犯蠢就出言嘲笑。有幾個人能如同聖賢一般,遇到這種情況,當大家都在嘲笑那個人的時候,自己站出來去幫助他,花時間一點一點去教導他呢?如果有,不管他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當然都是非常值得讓人尊敬的。可惜這樣的人不多。大部份的同性戀真的跟異性戀一樣,也就是說沒有任何地方特別優秀。我們從小到大見過多少混蛋,如果說異性戀十個裡面就有一個很差勁的人,那麼同性戀也一樣。剩下的九個可能就是平凡人。看到別人出糗會嘲笑他,路上撿到錢會放進自己口袋,買東西會貪小便宜,對自己有好處的時候會做自私的選擇,為了避免自己的損失或想得到好處會說謊。所以你看到品行低劣的同性戀,當然可以討厭他。不過那是因為他是個混蛋,不是因為他是同性戀。
這就好像假如你是基督徒,你的信仰告訴你不可崇拜偶像,所以你不認同拜神像佛像的宗教,你可以不喜歡他們,不跟他們做朋友。但是你如果主張政府應該要把佛教道教列管,限制他們只能在特區裡面蓋宮廟,或者禁止他們在某些地方立神像,那就歧視和壓迫了。
所以如果你覺得看到兩個男生親親很噁心,OK的,你不用假裝你不覺得噁心。回教徒也覺得吃豬肉很噁心,而且全世界除了華人以外,可能大部份外國人都覺得吃臭豆腐超噁心的。你可以表達你的不喜歡,但如果要求政府立法禁止,或者限制他們不能和其他人在同樣的餐廳吃飯,那就有問題了。事實上有些國家對於吃豬肉和臭豆腐的確有些官方的限制或禁令,我認為那同樣也是需要檢視的規定。並非外國就是什麼都是對的。
事實上,另外一方面證明同性戀和異性戀沒有不同的地方就是,現在很多人覺得自己有同性戀朋友,或者不會對同性戀說你們好噁心,就表示自己對同性戀沒有歧視,這種誤解也不完全是異性戀造成的。同性戀,或者支持同性戀的人也許也有一部份的責任。因為這些年同志權益抬頭、平權意識高漲,現在如果說出我覺得男跟男生那個好噁心,很容易就會被身邊的人糾正。或者聽說某人是同性戀就不跟他往來,也很容易被說你這樣不行。而指著別人說噁心這種事,也比較容易被接受是一種不禮的言行。所以認為同性戀本質上不是正常的性傾向的人,近年來接受了一些言行上的改變。他們自我認同是好人,好人說別人噁心,這一點好像是不太應該。所以他們即使覺得噁心也不說出口了。但是在本質上他們仍然沒有改變,認為同性戀不是正常的。只不過對待這些不正常的人,也應該要有禮貌。因為這種環境上的改變,讓他們覺得自己已經從歧視變成不歧視了。
所以反同的人認為,同性戀不正常,但是我對他們有禮貌,所以我並沒有歧視他們。事實上認為同性戀不正常才是歧視。如果一個人認為同性戀是正常的,但是表示他自己不喜歡同性戀,我認為這種自我好惡的表達,反而應該要被容許。平權意識有在進步,我們對於反同的譴責也應該要有所進步,要慢慢從表面上的行為,進展到真正問題核心的檢討,後面漫長的路才能繼續往前。美國在這方面可以說替我們的未來做了一個展示,如果我們只是一看到有人表示不喜歡同性戀就罵他,最後很可能就會變成,有一天你問大部份的台灣人是否排斥同性戀,他們都會說當然不會,他們都有同性戀朋友,但是仍然投票反對給予同性戀公平的權益,或者像美國一樣,選出一個公然歧視的總統。
在階段上,這些譴責的確改變了一些社會現象。但是我認為這只是一個階段,我們不能一直停留在這裡,要再往下走,我們都還有更多事要做。
(轉貼不用問我,歡迎自行轉貼)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