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苦難就是苦難(下)──《無神世界的人生意義》大要2019A8

4. 苦難就是苦難(下)──《無神世界的人生意義》大要2019A8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死亡是生命繁富在演化上的代價,人如果不死,只能是細菌般的簡單生物。「生命的權利」不是「生存的責任」。我們應該坦然面對死亡,甚至協助自殺。親友蒙難,你最少可以同感,還有人擴小愛為大愛。每一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漣漪效應。

4.3 死亡

我們喜歡主控的感覺,正向熱、宗教信仰等,都在迎合「操之在我」的錯覺,不但否定苦難,也否定死亡。

(面對死亡)

(面對死亡)

有性生殖和死亡是互補的演化機制,這樣才可以演化出多樣、複雜的生命,才有人類的大腦,才有意識,才能覺察死亡、思考死亡。死亡是生命繁富的代價。身體會朽壞,基因卻得以不朽。人類如果不死,就只能是簡單的生命。細菌、變形蟲都沒有死亡的機制,只要有營養,沒有人殺,就是永生的。腫瘤細胞的基因突變了,不知道什麼時候要停止分裂,也是不死的。

死亡和苦難,都無法控制,但是不必否定。人會死,才喚起更圓滿的生命。死亡即使痛苦,卻也叫人更熱愛生命、珍重生命;覺察死亡激勵我們、鞭策我們,以致我們活得更充實,人生更多姿多采。正如亞隆(Irvin Yalom)所說:

你可以珍重生命,與他人感同身受,熱愛任何事物,正在於覺察這些經歷必然消逝。

我們認真的想一想,就明白不死只會叫人失去人生目的。死亡本身沒有那麼可怕。就像盧克萊修(Lucretius)所說:死後,我們不存在,猶如我們出生前不存在一樣;既然我們不為出生前無窮歲月的不存在而哀嘆,為什麼要為死後的不存在哀嘆呢1

4.3.1 親友蒙難

既然苦難沒有內在的目的、意義,那又該怎樣面對呢?

(同感)

(同感)

如果親友受苦,我們卻根本愛莫能助,怎麼辦呢?最少可以見證他們的不幸,表達自己的關心。受難時,只要有人同感,就覺得意義非凡,覺得自己的遭遇有人着緊,自己是有價值的。也可以從親友的苦難中學到一些人生的經驗,有機會就告訴親友,自己受過他們什麼影響、因他們而學到什麼。

如果親友橫死,我們總會問:「為什麼?」好像這樣的死一定有內在的意義,跟得了癌症、罕病的人一樣的心理。就算是沒有宗教信仰、不相信萬事都有意義的人,都一樣設法在逆境中得到益處,尤其避免相同的憾事。

1989年,加拿大蒙特婁工程學院發生槍擊慘案,一名反女權、精神異常的男子槍殺了14人後自殺。有一名受害人拉加尼埃(Maryse Laganière)是學校的職員,才25歲。她的丈夫拉里韋(François Larivée)寫道:

我半夜三點鐘醒來,問自己:「她的人生有什麼意義?」……才25歲?這是什麼意思?我不能為別人的人生賦予意義。我只能做這些──槍枝管制、反對對女性的暴力──我只能為自己失去她的人生賦予意義,我才能撫慰自己的傷痛。

經眾人努力,加拿大終於通過更嚴格的槍枝管制條例。

按:如果癌症是祝福,那麼槍擊案也是祝福,受害者、兇手都是天使了。美國的槍擊案更多、更慘,槍枝管制卻遙遙無期,是不是別有意義?算不算祝福?

盧亦思有個思覺失調的年輕病人叫Kit,後來自殺身亡。雙親從此積極奔走,呼籲大家注意年輕人的精神疾病。他們在媒體上分享,幫助其他人克服恐懼,就算他們挽回不了Kit,還有別人需要他們幫忙。

這些益處並不叫壞事變成祝福,不叫壞事變成「值得」的,更不是苦難有天命的證明;卻叫死者的家屬在創傷中得到撫慰,在逆境中創造出自己的人生意義。這種力量不是上帝的恩賜,而是人固有的;而明白這一點,也更叫我們鼓舞。

按:這些都是化小愛為大愛,把對親人的同感,擴大到社會上不認識的人。

4.3.2 「理想我」的遺憾

生命越不圓滿,越憂慮死亡。我們離心目中的「理想我」越遠,越遺憾。這種遺憾是所有人都有的。

其實意義不一定由量化的、成功的貢獻來衡量,失敗、不完美的人生經驗,也可以叫他人受惠。起碼自己失意,就不會苛責於人,也就更能與他人同感。

4.3.3 臨終的痛苦有意義?

西方贊成協助自殺(assisted dying)的人漸多,有些地方也合法。盧亦思參加過的案例,病人、親友都能釋懷。不過,也有反對的人,尤其宗教分子。他們認為,不該由人決定自己的生死,鼓勵末期病人從自己的死看到美和恩典云云。有讀者投書,回應這種論調:

如果你的神要求你受盡折磨而死,你就去受吧。但是請不要拿自己的鬼話去害人。

2015年,加拿大最高法院一致通過,推翻22年前的舊例,准許合條件的末期病人使用協助自殺。值得注意的是,裁決不但認為「生命的神聖」也包括「死的過程」,而且着意聲明:「生命的權利」不是「生存的責任」。

4.3.4 漣漪效應

亞隆不但是著名的精神科醫師、教授,也是納粹集中營的幸存者。據他行醫的經驗,要對付病人對死亡的焦慮不安,「漣漪效應」(rippling)是最有效的觀念:

漣漪效應指每一個人所帶來的影響──往往無心的、不自知的──一圈圈的同心圓,也許一年一年,甚至一代一代傳下去。換言之,我們給一個人的影響又由他影響了下一個,好像池塘裡的漣漪一圈一圈的泛開來……有些人聲稱,個人的生命既短暫又有限,分明是沒有意義的。然而,我們可以留下自己的一些東西,就算是不自覺的,這種觀念就是強而有力的反駁。
(漣漪效應)

(漣漪效應)

就算自覺一事無成,只要知道自己的人生經驗對他人仍然有影響,就可以重新掌握人生的目的。盧亦思遇過不少失意的病人,他們按一般的標準,成就平凡,甚至一事無成,到頭來又得了癌症或精神疾病。盧亦思真心地關懷他們,誠懇地聆聽他們的人生故事,由衷地學了一課,由衷地感激病人的分享。一面更能體會到行醫的意義,一面把握機會,告訴病人自己在他們身上所學到的,也告訴病人他會把這些寶貴的人生經驗跟其他人分享。這些「同感」的舉動,病人不但感動,有時候也覺得人生有了意義。

怎樣面對死亡,也是給親友的一堂課。自己有腦瘤、淋巴瘤的沃爾普(David Wolpe)拉比提醒臨終的人:

我告訴這個人,朋友以撒,兒孫都在看他。這是給他們最寶貴一課的機會。他們準記得他很多事情,卻決不會忘記他怎麼死。他的甘心、他的尊嚴,甚至他的希望,都可以改變兒孫的一生。

這種態度基本上是對的,但是臨終的病人把標準定得這樣「英雄氣概」,就是苛求自己了。其實只要試試看,撥一點點時間關懷別人,做個榜樣,或者幽默一下,就很好了。

按:台灣有個女孩子,隻身前往南蘇丹當志工,是台灣第一人。冒險犯難,備歷艱辛。回台後分享感受,卻招來不顧念父母的網評。《世界微光》創辦人戴芯榆在上大愛台受訪時,為她澄清。原來該女生的母親一度重病,垂危時告訴女兒:要做有意義的事。所以女兒要去南蘇丹,母親不但不反對,而且大力支持。女兒把母親的話放在心上,漣漪從台灣的病榻旁,泛到遙遠的南蘇丹。


1 原文見Lucretius(2007: bk. 3, l. 972-6).

天主教會宣稱:根據基督教的教義,受苦難,尤其臨終的苦難,在上帝的救贖計劃裡有特別的地位;其實就是體驗基督的感情;與遵從天父旨意而為救贖犧牲而奉獻自己的基督合一。

引用文獻

Lucretius. 2007. On the Nature of Things / Translated and with Notes by A. E. Stallings. Pengu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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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記精選國外探討宗教的優秀著作,尤其雅俗共賞而還沒有中譯的,加以評介。作者大都學有專精,包括哲學家、生物學家、社會學家、精神科醫生等等,各從自己的專業來看宗教信仰。讀者不論信不信,都能得到啟發。讀書記先分篇撮述大要,然後是讀後記,包括局外人的評論、補充、相關著作、電影、網站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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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互助出於同感,所以道德基於感情。非基督徒幫助了基督徒,有些受惠的基督徒不但不感恩,還把一切說成「神的安排」。不但因抹殺感情,抹殺抉擇的主體,因而抹殺了道德;而且遏制良心,自戕人性,為害可大可小。 筆者從個人感受、道德立場、社會效應等方面着眼,不願意幫助某些基督徒。
信神的人做善事,不信神的人也做善事;一樣行善,大家關注的焦點卻不同。這個關鍵的差別耐人尋味,朱克曼稱之為「德雷莎修女謬誤」(Mother Teresa Fallacy)。信徒行事,宗教會被人強調;然而不信的人做了善事,不是善行被人忽略,就是不信被人忽略。
道德有由演化而來的先天的根,再經後天的習得,因應不同的文化長成同中有異的不同大樹。所以道德不完全絕對,也不完全相對。宗教社會學家朱克曼分四方面來討論道德的來源:一、演化。二、母嬰關係。三、社會化。四、個人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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