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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鑑不遠,2016至2017年立法會DQ議員一役,輸得多麼徹底,制衡權力的冀望,轉眼間兵敗如山倒。反修例一役,我們會否再慘敗一次?我不敢肯定。
撰寫《前車後著》下篇,自覺十分吃力。整個局面變化之快,快得令筆者感到被拋離,跟不上,故此下篇行文比上篇短。回顧文字容易湊合,前瞻卻不易為 。上篇起草之時,環宇報章廣告還未刊登,立法會未被衝擊,沙田的商場仍然紙醉金迷 ...... 不過一兩星期,世局像翻騰了好幾次,接下來應該做甚麼?恐怕就是連登仔(知名的香港網上討論區)也需三思四想,但筆者樂見後浪如此蜂擁而至。他們各懷創意,富有執行力。筆者在上篇豪言「倡議可行路線,思考搏奕方向,知所進退」,回望似是笑話一則。
但總不能停下來守株待兔。「暫緩」說法剛推出,已經有意見指出:「暫緩」其精確意義不清不楚,屬緩兵之計。黃宏發先生在一次訪問中提及:立法會會議常規內,只有徹回(withdraw)及押後(postpone),根本沒有暫緩這回事(1),也沒有「壽終正寢」。坊間重重覆覆的說暫緩=自動失效,不可信,除非有白紙黑字的憲報或立法會文件,確定撤回方案。清楚追究定義,既防止政府突襲,亦可爭取時間,準備應對重推方案。
這是筆者的一箱情願 :作為較年長的鍵盤戰士,我的思路當然與新一代有別,既然有別,或可分道揚鑣,各自發揮。五大訴求(2)很清晰,毋須再下註腳,但願筆者下列的另類建議及預警 ,有其用武之地。
冤案不能忘 反撲須提防 細思綱目 先發制人
處理好台灣謀殺案,為首要之義
台灣命案是整個反修例的觸發點,筆者在上篇批評過有關修例等同借刀殺人、過橋抽板,現實上亦不會得到台灣一方合作。這個不合理狀況,必須根治,既為實踐公義,也為整個行動脫去莫須有的原罪。筆者認為這是首要戰綫,必爭之地 ,切忌不了了之,否則必成反對修法陣營的「原罪」,並且是永恆的原罪。易地而處,只要命案懸而不決,就能成為政府/建制一方的控訴藉口與傷人利器。 解救之道,不妨把台灣命案這個藉口和盤托出,公開質詢政府/建制一方「不了了之」的動機,摧促之壓迫之。然而破局甚難,因為辦理案件的主動權,握在政府手上。 重整論述,應對更強方案
政府會否重新進行法案二讀?形格勢禁,港府也許暫時避其纓鋒,以靜制動。然而在搏奕心態上,應假設政府必然會再次二讀或重推法案,才可避免掛萬漏一。一者,一個全新的方案。
建制一方會重推原來方案嗎?不一定,方案有可能華麗轉身,令人耳目一新。筆者發現,6月9日遊行後,中國證監會前首席顧問、現任監警會主席梁定邦(3),與及曾在國內多個政府部門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黃賢(4),「巧合地」在同一天,都撰寫長文,對修例提出非常具體的建議,闡述如何「洽當地」移交疑犯。細看梁定邦與黃賢(5)的背景,他們不是泛民中人,屬建制一方可信賴的人物。筆者細閱他們的建議,有點詫異:為甚麼他們的「非官方」建議,無論質素、理據運用、思慮周全等,比坐擁龐大資源的政府團隊更可觀慎密?難道港府修例前,完全沒有私下諮詢這類建制陣營內的「老兵」? 坊間傳說現屆政府如何傲慢偏聽、自以為是,似乎又添一項表面證供。
若果政府/建制一方痛改前非,或迫於中央命令,讓事情丟淡一會兒後,把這類質素、水平都煥然一新的改進方案,再拿出來,挑戰反對陣營,我們現階段有沒有同等水平的論據去反擊?筆者膽敢說:沒有! 我們準備好硬碰政府的反攻嗎?還是繼續一股腦兒衝上街反對?
也許筆者是書生一名,難以在未經討論辯論之前,斷然拒絕任何論點。大家要明白,部份民意民心,始終要用輿論用理據爭取。故此我們將來要面對現實:或許要接納一個殺傷力較輕的改進方案;或者不論方案如何改如何變,就是不接受,堅決拒絕,不作回應?
不要相信運氣,眼前是龐大的政府機器,港府不過偶然一次自作孽碰釘子而已。無論如何,要準備好硬接更強大周全的論述,在日後「方案論述戰」中方可先聲奪人,例如前文提及的港人港審 ,或其他對香港較有利的做法,可以趁此刻主動醞釀,完善更多技術細節。 為要贖罪,兵不厭詐
建制立法會議員為要「將功贖罪」,肯定會做一些事,急速地完成某個議案,藉此投桃報李,表達忠誠,筆者稱之為買「贖罪卷」。中環海濱軍用碼頭劃為軍事用地,恐怕只是小試牛刀而已。其他贖罪卷是國歌法?基本法廿三條?明日大嶼?社會信用評分系統?推倒重來的逃犯條例?
全部都有可能。當務之急,不是去估計誰人會出價買那一張贖罪卷,而是建制一方會如何重整旗鼓,如何「進化」。示威者懂得be water,建制一方也可以be water,例如轉移立法會開會地點,虛虛實實掩人耳目;更多DQ議員藉口等,甚至簡單至不斷拋出真假議題,讓大家忙亂、疲於奔命、迷失在各種抗爭活動及策略爭吵中。
They can also be water, as water as us。 除此以外,如何延續群眾運動,同樣可令人迷失內訌。 內外交困,集體創傷
香港人可以如何走下去,保住自己的自由?有人很快想起不同地方的群眾/民主運動:例如南韓的民主運動,法國的黃背心運動等。兩者都曠日持久,參與者眾,「肢體碰撞」同樣激烈。細看有關資料,黃背心運動發生的背景、參與者的論述觀點、和平訴求與衝擊抗爭的彼此共生等等,竟有一種「似曾相識」之感(6)(7),似乎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但上述兩者皆為異地的運動模式,況且南韓、法國群眾面對的,始終是一個民選政府,運動外表相似,卻未必可以一蹴即至,直接「拿來用」。
不能拿來用,我們還有時間、空間,摸索新模式、慢慢凝聚行動方案嗎?民間確實有一種急於一時的危機感,擔心龐大政府機器反撲,諸如分化、統戰、政治檢控、鎮壓報復等手段,故此在好幾次遊行當中,都會聽到「今回不出來,沒有下一次機會」的聲音。失去靜待時機的耐性,加上疲於奔命應付各類議題,即使沒有外在的打擊報復,群眾運動也要面對內在的步伐差異、精神創傷 。香港大學近期的研究,指出香港的疑似抑鬱症比率,在反修例期間攀升(8),足證這個憂慮,並非子虛烏有。
有解救方略嗎?筆者傾向借用宗教信仰的視角,「迎向陰霾」。 歸回安息,留住那一口氣
為甚麼無緣無故要拉扯到宗教信仰?首先,筆者對未來的判斷比較悲觀,反送中運動有機會無疾而終,香港會陷入長時間的寒冬,背後的主因,是我們與政府機器的力量差距甚大,極不對等 。現實環境舉步維艱,願景愈見幻滅。我們不甘臣服噤聲,卻又勝算未握,這個境況與活在「現世」的信徒遭遇雷同:未見天國,不聞淨土,卻又不甘同流合污(或美其名為「和其光同其塵」),唯有堅持信念,安身立命守候下去。
其實這不是甚麼新鮮觀念,國內的天安門母親、維權律師等等,已經示範了何為活出信念、矢志不渝。要守候至看見奇蹟發生的那一天,不要變形喪志,就要保命,就要守志。例如,要懂得「安息、退修」 ,令自己有機會抽離一會兒,內省沉澱,潛伏守候,免得忙亂迷失,心為形役。要實踐「奉獻、委身」 ,透過這個過程分輕重先後,作出取捨抉擇,重塑生活模式,例如杯葛抵制,雖然愈來愈難,卻並非不可行。要經歷「團契、分擔」 ,共渡難關,互相支援,拒絕出賣。
還有很多很多。每種宗教信仰的內涵都極為豐富,筆者只能「穿鑿附會」地把當中的想法引申出來,作為一點提醒。沒有宗教信仰的,也可取其神髓,付諸行動。
筆者是否已經洩氣,竟然棄守到宗教信仰背後,在強權面前「安息」?筆者提出的是作出最壞打算,若時不我與,就保命守志,免被時局壓垮自己。眼前的抗爭者積極進取,靈活多變,不受眼前局限所困,或遍地開花,或連結民生議題,例如透過驅逐屯門公園的噪音滋擾,重掌公民權責等等,他們也許還未需要這個退守維度。
百無一用是書生,文章未了,希望「事與願違」,筆者的退守建議,最終毋用武之地。
註:
(2) 「五大訴求」指:完全撤回修例、收回612暴動定義、撤銷反送中抗爭者控罪、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隊濫權責任、立即實現真正雙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