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9日百萬人大遊行至今,高舉著「五大訴求」的香港反送中運動已經持續近3個月,特首林鄭月娥於今(4)日在禮賓府(Government House)宣布要由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復會後,按《議事規則》,「動議撤回」條例草案。
但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有關「法案的撤回」是規定在第64條,當中第1項規定:負責某法案的議員或官員,可在立法會開始就該法案進行二讀或三讀的程序時,宣布撤回或押後處理該法案。
以上條文清楚地表明,只要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宣布撤回」即可,完全不需要經過投票動議。反之,按照目前立法會議員多是由親共的建制派組成,一旦立法會開始進行動議,很可能不是撤回條例,反而是通過條例。
林鄭月娥從6月9日百萬人大遊行以來,用各種說法想要平息眾怒,包括「暫緩條例」、「條例已死」等等,今日則聲稱要「動議撤回」,反而更加引發港人疑慮是「假撤回、真通過」,並製作圖文呼籲世人不要再度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