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5《香港大專粵語辯論聯賽》(簡稱《聯賽》)第一場準決賽(1)
日期:2025年3月30日
比賽場地:香港浸會大學辯題:
甲:美國政府對待難民應優先考慮人道主義
乙:美國政府對待難民應優先考慮國家利益
甲方:香港教育大學
乙方:香港浸會大學
本文雖然包含一些比賽評論,卻不是賽評。撰寫此文,目的是評論、討論新賽制。《聯賽》四強開始加入新賽規,藉此「增強比賽難度」(2)。新賽制包括以下項目及改動:
- 攻辯
- 減少台下發問
- 評判提問
- 擊倒
細閱新制,有些似乎是全新嘗試。既然是新嘗試,不宜太早下判斷,理應疑中留情,因此觀賞首場比賽看其實踐後方才作評論。評論之餘,也許會天馬行空一會,看看如何掌握盡用新賽制。記起昔日舊文所言:”……死老鬼們覺得後學一蟹不如一蟹,是十分「正常」的,有些評語,要濾走這類水份……”(3)。我當然知道我是水份。退役多年,筆者可以對新賽制指指點點、說三道四,現役隊員就要接受現實,苦思運用應對之策。
為免冗長,首篇只說攻辯,其他新賽制陸續再談。
儳亂歌柄佔先機
根據《聯賽》IG對「攻辯」的簡介:主辯發言後,由另一方(攻擊方)展開攻辯,主辯發言的一方就成為防守方。攻守特點是:攻擊方可打斷防守方發言,且不需回答防守方任何問題。
攻擊方可以「斷其話柄」……先不問觀感上是否無禮、論辯過程會否出現斷章取義。這個環節(尤其留意比賽23:38-24:43及27:24-27:35兩段發言)令我有點皺眉頭,評語也頗為負面。有多負面?攻辯環節進行期間,一句西諺閃過腦海:Put the words in someone's mouth。我明白,這不單是負評,已經是「指控」。筆者自知用語很刻薄,但觀感確實如此。
只不過……「攻辯」的設計,似乎就「容許」;起碼「沒有排除」這種策略。防守方可以作出反制(後段會探討),只是攻擊方佔了先機,把不利防守方的論點先展示一輪,回嗆叫板並不容易。然而,某場比賽出現這個現象,並不表示攻辯本質就只能如此不可救藥。「攻辯」作為新賽規(有多新?筆者孤陋寡聞,也許在其他辯論圈子已流行多年),難免要從錯誤中成長學習。與其現階段建議攻辯賽規需要這麼那樣更改,倒不如按兵不動,讓這種方式運作多幾次,累積經驗,同學們自會發掘到工整、完善、精彩的攻辯模式。既欲疑中留情,我就會追本溯源,問:大會心目中工整、完善、精彩的攻辯,其實是何模樣?大會加入攻辯環節,並採用打斷防守方發言這個措舉,希望達成甚麼目標?
雖然筆者不鼓勵、不喜歡這種先斷人話柄,然後把話塞入對方口裡的「戰術」,但賽制既然容許,就惟有認真應對拆解:
- 防守方如何反制這種斷人話柄的攻擊?
- 攻辯可能是甚麼、為了甚麼?
- 攻擊方有甚麼選擇,作出華麗而具威脅性的攻擊?
防守豈是軟柿子 來而不往非禮也
是次比賽,甲方攻辯明顯掌握到箇中奧妙,「懟方」被壓迫得一時語塞(比賽23:38-24:43)。
容許我暫時變作評判,插話幾句。我不能代表所有評判,但以下評分考量應該有一定代表性。縱使我多麼不鼓勵、不喜歡這種「先聲奪人」的戰術,我只能透過給與攻擊方較低分數,而非故意抬高防守方分數,來表達我的態度。即使防守方被懟得無言以對,對不起,攻擊方仍可得到低分,而防守方既然「無法/未能反擊」,只能獲得更低分數。
但防守方只要表達多一點反抗意志及行動,分數一定不會太低。
基於這個評分準則,今場我會給與甲方防守方多一點分數(相對於乙方防守方)。事緣甲方擔任防守方時,乙方雖然沿用與甲方相似的「戰術」(相比下不夠甲方「狠」),但有趣在於……甲方似乎用了一種「消極抵抗」的方式應對,故且戲稱為「軟皮蛇」攻略。
有多消極?面對乙方多次質詢,甲方(大約)四次回答:唔明白。乙方「挑不起事端」,氣勢確有一點窒礙,唯有繼續「攻」下去。既然比無言以對觀感好一點點,故此我建議給多一點分數。至於為何只是「多一點」分數而非獲得高分,因為我認為乙方的質問並非每一次都銳利清晰,甲方「唔明白」可能是應對策略,亦可能是真的唔明白,並非都是「聰明主動地」消極抵抗。
雙方是否慶幸遇不上我這種評判?
「軟皮蛇」攻略有點作用,若加點主動反擊就更理想得分更高。如何展示主動?「唔明白」之後,立即指出攻擊方問錯了甚麼問題、證據推論出了甚麼毛病,我這個評判就知道,唔明白是幌子,反擊才是真章。當然,由於攻擊方可打斷防守方發言,防守方的回擊要盡量簡短,駁得一句得一句。
可以再進取一點嗎?例如今場比賽乙方攻擊方多次要求甲方:答我!甲方可以回話:「你問錯甚麼問題/證據推論那裡出錯,教我如何作答?麻煩閣下重整問題再問一次」。若果成功完成上述反嗆,邁向硬碰硬反制層次,我這個評判會更高興、更願意多給防守方分數,因為比賽既有回嗆反擊,甚至有可能浪費對方時間(假如對方真的乖乖的再問一次),煞是精彩。
套入今次比賽場景,例如比賽23:40,甲方攻辯抓著乙方防守說出「同意」二字,插話並口若懸河的大肆攻擊,還拋出新問題企圖繼續掌握主導權(甲方攻辯值得加分)。當時乙方明顯未懂回嗆,竟然乖乖回答下一條問題。乙方不要被牽著鼻子走,要立即回嗆,例如:
- 別著急轉話題,讓我告訴你剛才你說錯了甚麼。
- 你(完全)錯誤理解我方「同意」了甚麼!
- 剛才你的發言錯得很(嚴重)!
括號內的字眼語氣很重,要審慎使用。
防守方反制攻擊方的「斷人話柄」,就是秉持這種「別把我當作軟柿子」的態度,先回嗆:你就是發言失誤!扳回氣勢及主導權,再行反擊。我這個「評判」會因為看見這個回嗆,找機會多給一點分數。當然,別空有回嗆、只有回嗆,白白錯失奪回的反擊機會。評判期望聽見的,是辯論,不是駁嘴大賽。若一時找不到對方的失誤,怎麼辦?起碼要侃侃而談自己一方立場並非如對方所言所述。若果對方真的出錯,那就不要客氣了。
至於攻擊方有沒有其他技倆,可以「再反制」?一定有,那有天下無敵的必殺技?這個留待大家探索。
追本溯源 兩頭落空
探討攻擊方策略之前,先思索一下攻辯本質。表象觀之,攻辯的外表是提早出場的自由辯論環節,短兵相接互擲利器。而防守方的功能及身處位置,又好像在主辯及一副夾縫中間多出一位第「0.5」副辯,為主辯/主線護航。只是攻辯的設計,明顯偏攻不尚守。讓攻擊方打斷發言的設計,蓄意令防守方難以完整地舖陳辯詞,未可企及傳統副辯之責。否則,多了「0.5」副辯,豈不復刻上世紀兩大政辯「三位副辯」的舊觀?據此筆者大膽假定:設置攻辯,是期望爽快激烈的對抗(好像自由辯論)提早出現。
若論追求激烈爽快,我會想起一些奧瑞岡制華語/中文國際賽事,例如「亞洲盃高中華語辯論錦標賽」或「環球青少年中文辯論賽」,首六位辯員申論之後,立即有對方辯員進行質詢(4),自由辯論之前已經累積六次質詢,讓激烈爽快的氣氛一直持續下去。可是《聯賽》攻辯後接下來的一副二副對賽方式,卻令比賽返回新加坡賽制舊套路。攻辯那一刻的激烈因此變得有點尷尬,無以為繼,令賽事變得「兩頭唔到岸」。
只不過,以今場比賽為例,即使引入上述的國際賽慣例,也可能變得很泥漿摔角,「爽」不起來,主因及脈絡我嘗試羅列如下:
- 乙方優先考慮國家利益,並不蘊涵決策過程完全不容或必須百分百排斥人道考量。除非乙方是人類中「喪盡天良」的那一小撮,否則基於一點兒惻隱之心或為了沽名釣譽,乙方還是會秉持一丁點普世價值、人道原則,例如不會任由載有難民的船隻在領海沉沒。但基於國家利益具「凌駕性」,乙方通常不會主動大幅提升難民收容額、加快審批速度等等。即使國內有足夠資源,仍會優先考慮把資源用於本國的軍事基建、民生福利。審批難民居留資格亦更多循吸納專業難民著眼,遣返原居地政策亦會更強硬地執行。
- 可是「雙方」似乎沒有建構推演過上述架構,導致出現一個趣怪局面:甲方多次以各種難民處境提出質問,乙方當然不可能祭出「我就是見死不救!」回應之,每次甲方總是如獲至寶,喜孜孜告訴大家:看!原來乙方都要考慮人道原則!跟著凌空一跳,越過上述邏輯脈絡,直接把「沒有完全排除人道主義原則」等同「並非優先考慮國家利益」,甚至等同「優先考慮人道主義」。
- 乙方其實可以冷靜地指出:當然「不能違反」人道原則,但骨子裡如何處理、看待難民,例如遣返及審批等等,與甲方還是有重大分歧的。比賽中一個經典詰問是:老弱傷殘在邊境饑寒交迫要死了,收容不收容?乙方就是面皮不夠厚,不敢先喊「不收容」,再補充:為免因違反人道原則損害國家形象(擴展國家利益涵蓋範圍),可以容許甚至小額資助志願機構,在「別人」境內設立難民營,暫時/緊急收容,日後再議遣返或收容。
- 當然不要忘記挑戰甲方:閣下所謂人道主義優先,和我們的「不違反人道原則」不一樣吧?至於為何如此「鐵石心腸」,乙方應早已準備好理由。
- 小許插話。我們透過辯論學懂甚麼?其中一環,是如何把站方某些覺得難以啟齒,或不堪入耳之說詞立論,好好整理,變得光鮮明亮地說出來。當中不一定涉及捩橫折曲塗脂抹粉,可以是挑戰既定偏見,或消弭大眾解誤,是一種能擴闊我們眼界胸襟的鍛鍊。當然,間或抽中偏頗站方,只能硬著頭皮出賽,避重就輕,含混牽強,搪塞應付。雖無奈,卻讓我們在遊戲中淺嘗人間險惡,也是一種磨鍊。
- 乙方若掌握上述架構,可以進取一點還擊。除非甲方對人道主義之堅持,到達完全不考慮國家利益,甚至不惜犧牲國民/枵腹從公的地步,否則大可以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凌空一跳越過邏輯脈絡,直接指稱甲方既然「沒有完全排除國家利益/自身本錢考量」,就等同「並非優先考慮人道主義原則」。當然乙方要補充一下:這一跳躍很荒謬吧?都是從甲方學回來的技倆。
- 可惜,上述對抗場面純屬筆者腦補。是次比賽,甲方總能抓到乙方一絲人道氣息,乙方未能斬釘截鐵指出「國家利益凌駕人道主義」=/=「喪盡天良冇人道」,於是同一問答攻守反反覆覆,拖泥帶水下去,成了泥漿摔角。
攻辯及自由辯論環節之難,就是容易跌入瑣碎爭吵,卻捉/觸不到關鍵差異。筆者曾經撰文,批評這類「質詢」環節,亦曾經建議一些改進之法(5),希望對大家仍然有點啟發。
各位 我要Objection!
承接前文,攻辯要華麗而具威脅性,就要抓到關鍵差異。於是,斷人話柄,就不是Put the words in someone's mouth,而是藉機強力警告防守方:我不同意!你犯錯了!有點似庭審電影重頭戲內,律師高喊Objection!
誠然,達致這個境地並不容易。我差不多在今場總結之前,才察覺出現泥漿摔角的原因。筆者其實有藉口:觀賽之前,我沒有為辯題備課,然而甲乙雙方呢?在備戰過程中,完全沒有建構過、推演過類似主線?或許每場比賽都狀況有別。有些比賽,雙方主辯發言後,差異與衝突已清楚呈現,攻辯的目標十分明確(故此攻辯設置於雙方都完成主辯發言後,而非各主辯發言後立即展開,有其好處及合理性)。有些比賽,直到雙方副辯多次交鋒後,差異與衝突才比較明朗突顯。
所以,主辯如何部署,絕對影響攻辯的質素。例子?回溯今次比賽的甲方總結辯詞,當中提及1939年,客輪MS St. Louis難民被拒收事件(6),那是一篇精彩出色的辯詞。這麼情辭懇切感人(煽情)的事件/例子,若果納入主辯辯詞,乙方防守方在攻辯環節必然受重壓,接下來乙方全隊恐怕沒有好日子過(大家最期待的畫面出現啦)。不過,疑問來了:
- 為甚麼這些內容出現在甲方總結,而非開端,例如主辯或起碼一副?
- 誰的主意?是賽前部署,還是比賽進行期間台上辯員們的協調?
或許,強勢甲方主辯,會迫出同樣強勢的乙方立論,助燃攻辯,也未可知。另一方面,這不單是對今場比賽的疑問。這種「蛇頭虎尾」的部署,並不罕見,背後是何考量?
對攻辯的討論,到此擱筆,下一回,綜合談一談減少台下發問及評判提問兩個改動。預告一下:既感可惜,亦有驚喜。
(待續)
註:
(1) https://youtu.be/vlUVgxIyxAQ
(2) https://www.instagram.com/p/DHWJ0Sxyt2r
(3) https://medium.com/間聞寫誌/賽後談-大專辯界質素每況愈下-9adf68e79a31
(4) https://www.arbitration.org.tw/upload/nfile/奧瑞岡三三三制辯論規則.pdf
(5) https://vocus.cc/article/5ba8b3fefd897800014d1ee9
(6)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S_St._Louis
https://www.instagram.com/kwanjian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