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群組,很多同學祝福我教師節快樂,在此謝謝大家的祝福。
我回祝福學生必考上之後,有學生因此精神大振,馬上說要回去背法條。
我一聽嚇了一跳,背法條還要這麼有精神時才能做嗎?其實大多數的考生都用錯了方法,花了八成的時間力求法條一字不漏。
實際上:
- 一則法條能用上的可能只有幾個關鍵字。
- 閱卷老師可能只看到條號+關鍵字,不會管你是否一字不漏。
個人建議學習法律的步驟如下:
- 懂:當然是第一步,通常一本好的書(例如圖解民法)、補習班的優質老師(大部分只是很認真的硬塞知識給你,然後你花了很多時間反覆聽內容,最後還是不太能寫在考卷上),或者是自己花些功夫(自己思考短期效果比較不明顯,但是摸索出方法後,卻可以愈來愈快),這幾個管道可以讓自己懂,甚至於用生活經驗,就算沒有背法條,也可以猜出法條大概的內容。
- 記:體系法可以幫助你把知識分類,分類後的知識可以減輕學習的壓力(參考圖解民法總則);其次,法律記憶法可以增加知識停留腦中的時間,而且可以提高大腦的成就感,讓學習效果每次都增加(參考圖解法律記憶法)。
- 戰:戰是實際運用的意思。懂了、也記起來了,知識就需要用,才知道所學內容實不實用,這時候可以練習簡單的實例題,來理解該自己是不是真的記得,記得之後能否運用,而不是看到考題只會死死的把法條從頭到尾寫下來。大多數的考題,都只要寫考題中的30%內容,而不需要全部背起來、寫在考卷上。(參考圖解刑法,有許多實例題撰寫範例)
用對方法,只需要花兩成的時間在法條上,其他八成的時間用在理解、蒐集資料、練習考題,考上的機率將提高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