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想,日本一定是個很講求法治化的國家。想想看,從名偵探柯南、古佃任三郎到少年金田一,人人都懂得”密室”、”不在場證明”和”完全犯罪”的鐵三角關係。不只是紳士刑警懂,私人偵探懂,連各行各業的罪犯都懂。
也之所以,在節目進行約五分之一的時候,當罪行已經犯下,當偵探由於外出吃飯或度假正好行經命案現場(身份是刑警的話則方便許多),編劇也藉由各種手法將一干嫌疑犯聚集在一起的同時,首要之務就是請每個人提出他們的不在場證明。
我們的經驗值是,說詞漏洞百出的嫌疑犯常常是被冤枉的,而越是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越容易引起偵探和觀眾們的懷疑。
結果通常是,不在場證明恰好提供了犯人在場的證據。
同樣的現象,也出現在各類小說和肥皂劇裡。
在肥皂劇裡,無論鋪陳的世界再健全、陳述的論調再完美,它們通常是基於某一種元素的”缺席”所發展出來的。這個缺席代表了作者(編劇)心中的痛或盲點。這個缺席也使得作者在構築這個世界的時候更得心應手,不需要顧及其他更多複雜而細微的因素。
好比說,在都會愛情小說裡缺席的是”專情”,女主角們成天抱怨真愛是生長在溫室裡的花朵,無法適應這快節奏的環境。這使得她們只好繼續不停的瘋狂逛街,讓卡債逼得她們過著更快節奏的生活。
而羅曼史裡的主角從來都不會愛錯人,他們永遠在前三章相遇,並且在第十章Happy Ending。他們要對抗壞人的挑撥,要對抗父母之命,就是不用對抗彼此變心的可能性。
在武俠小說裡,武林盟主則永遠不可能由女人出任,武功高強的女人也通常沒有什麼好下場。要不是像移花宮主一樣,因為相思病常發作而把手腕割得全是傷,就是像李莫愁一樣,最後只落得毒發身亡。
而好萊塢影片裡,黑人雖然從來不曾缺席(這也是因為法令規定每部電影裡,有色人種要佔有一定的比例),扮演的也都是法官或員警等象徵正義的化身,但是卻仍然無法粉飾他們在現實生活中的困境。
在名偵探柯南裡,當不在場證明被推翻後,通常節目也到了尾聲。這時候犯人因為被攻破心防,往往就悔不當初伏首認罪,任由目暮警官帶回局裡偵訊去了。
那麼試問,我們可以用同樣的方法對待上述的戲劇或小說嗎?
可以說,因為都會愛情小說的盲點是專情,就認定作者是個不識專情為何物的人!?或反過來說,正因為受過感情的傷所以顯得偏激?!或者說,就因為好萊塢的白人製片心裡,始終存在著白人與黑人的分別,所以才在戲劇裡欲蓋彌彰的給予一些替代性的補償?!
我想,無論這聽起來是多麼吸引人和多麼的理所當然,終究還是不能這麼簡單的拍版定案,硬要對方畫押認罪的。
如果說,犯人正因為對自己的推理與鋪陳過於自信,而犯下足以定罪的疏失與錯誤。同樣的,過於自信的推理與鋪陳,也容易造成冤獄,成為不可彌補的疏失與錯誤。
不在場證明的推翻,無論如何,無論何處,都只是一個起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