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電子煙業者Peter Paul Dator指出,與可燃香菸中的二手煙相關的危害已得到明確證實,但不適用於電子煙和「二手氣霧(secondhand vapor)」。 「與香菸不同,電子煙不會在非常高的溫度下燃燒有機物,因此不會產生有毒煙霧。電子煙所用液體的主要成分是丙二醇(PG)和甘油(VG),佔電子液體的95%。其餘的成分是水,尼古丁和調味劑。」Dator引用了美國加州公共衛生部所做的一項研究,該研究表明,調味尼古丁電子煙所產生的氣霧與我們沿著街上呼吸的空氣沒有什麼不同。
進步公共衛生聯盟(The Progressive Public Health Alliance)總監斯蒂芬妮·圖森(Stephanie Thuesen)說,飲酒,菸草和其他藥物(alcohol, tobacco and other drugs, ATOD)是澳洲許多可預防的死亡和疾病的常見原因。 「基於減害模型(harm reduction model)製定政策將使ATOD和精神衛生部門成倍受益。因此,我們建議澳洲政府對ATOD中減害的產品(例如電子煙和鼻菸)進行合法化和監管,並強化於減害的措施,推廣服務和復健中心。」
印度電子煙民協會(Association of Vapers India, AVI)主任Jagannath Sarangapani表示,沒有明確證據顯示電子煙會吸引年輕人成為吸香菸的入門磚。 「電子煙已成為數百萬人戒菸的入門磚,並伴隨著青年吸菸率的下降。政府應該規管開放電子煙,而不是禁止,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低風險代用品的利益,同時最大程度地降低青少年或不菸煙者使用它們的可能性。禁令只是為了保護香菸產業。」
無煙代用品取代香菸 以毒攻毒 2040無煙台灣
無煙台灣基金會(Foundation for a smoke-free Taiwan, FSFT)、台灣菸草減害協會(Taiwan Tobacco Harm Reduction Association, TTHRA)與WHO FCTC反煙專家王郁揚(Yu-Yang Wang)共同表示,曾有位衛福部官員對我們說:「這議題50年後再來討論 !」面對主管機關如此處理菸草減害/無煙代用品產品議題,著實重重打擊台灣菸害防制人員的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