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0/06/21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當蔡英文忘了監察院的職責

請陳菊知所進退
請陳菊知所進退
這次的監察委員提名,發展至今真的是讓我有種啼笑皆非的感覺。因為不管是蔡英文也好、民進黨也好、英媒英粉也好、挺綠名嘴粉專也好...,其針對監委提名的發言,雖然表面的詞意都官腔官調,但我看來卻是明顯的透露出他們真實的態度,就是:「我根本不在乎監察院、或監察委員要幹嘛;只要最後是我們有更多位子、更多政治利益就好了」。這是難道是~民進黨上下有共識要把監察院用來當籌庸的「養老院」或是「肥貓飼育中心」的意思嗎? 其實從一開始,蔡英文提出監委名單時的總統府發言,就已經完全表達出她沒有要讓監察院發揮功能的意思了。根據《 中央社》報導,總統府表示:
監察委員人事是以超越黨派為思考,並且能夠涵蓋多元領域、兼容多元意見、化解社會對立為考量;尤其是第一屆國家人權委員會即將成立,總統將提名涵蓋多元人權領域的代表,攜手為民主人權打拚,共同為台灣未來打拚。
令人莞爾啊~我真的很想問問曾經說自己是「讀中國書長大」、自稱「是中國人」的蔡英文,貴中國當初在南京通過《中華民國憲法》時,其設置監察院的用意,是為了『兼容多元意見』嗎?到台灣來歷經七次修憲後,監察院由民意機關變成準司法機關,它的主要功能是『化解社會對立』嗎? 套句蔡英文的名言:『不會是吧?』
現在的監察院: ➤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為行使監察權,得向行政院及其各部會調閱其所發布之命令及各種有關文件。 ➤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如涉及刑事,應移送法院辦理。 ➤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也就是說,按現行憲法預設的功能設計,監察院應該是一個始終朝向『勿枉勿縱、不怕得罪政壇敵友、專門糾舉行政不法的獨立調查機關』吧?不然它要怎麼發揮它存在的功能?『化解社會對立』倒底關監察院什麼事?莫明奇妙地把『化解社會對立』錯置成監察院的主要存在意義,那當然蔡英文會推出陳菊和黃健庭這種有爭議的正副院長。按照蔡英文訂出的這種名實不符的目標來看,她現在推薦的每一個人選都不適任監察委員,因為方向完全錯誤;就跟她對GATT的理解一樣。 但這還不是最有趣的,真的不是。蔡英文學質很差,又特愛像她的中國同胞一樣『裝牛逼』說大話,這點有在追蹤《論文門》的人都已經很清楚了;所以她會有意、或無意的把監察院的使命搞錯我並不意外。但更嚴重的問題是,蔡英文這種監察院就是中華民國大總統的「酬庸院」或「私人護院」的概念已經成為政治常態,不分藍綠、連很多台灣老百姓都已經不以為怪;這才是大問題。因為這顯示我們的民主不但沒有制度制衡;沒有制度制衡造成總統專權之後,人民又沒有意識去做民權制衡;這樣的台灣還配稱做民主國家嗎?
我憑什麼這樣說?從黃健庭的爭議就可以說明: 在黃健庭被提名為監院副院長的消息傳出來後,隨即有英派開始帶風向說這是為了『分裂國民黨』、或是『鋪路翻盤台東』;藍營名嘴也說這是蔡英文的高招...,然後網路上就開始有人相信了,反過來怪批評的人『壞事』。我認為這根本就是封建入腦,把政客的利益當成自己的利益在維護還混然不覺,完全放棄了民主國家公民的權利和責任。
  1. 先不論是否真的能有效分裂國民黨,但人民供養的國家職位本來就不該是被總統拿來這樣用的。不是總統可以考量政黨或個人政治利益去做交易或犒賞的。過去國民黨也這樣做,但多少會藏一下,被發現了低著頭被罵,其支持者也會批評;但現在民進黨是直接昭告天下說「老娘要這樣做」,英派支持者則是想各種理由把濫用國家體制的行為合理化,是不是『雙標』到腦袋壞了?
  2. 黃健庭被質疑到婉辭提名,那陳菊呢?過去高雄市執政時她的團隊有58次被監察院盯上;最近氣爆案二審才判高市府需負主要責任;她當時的『代位求償』讓高雄市政府現在身兼主要事主和權利請求人,是要自己向自己請求嗎?高雄市要負的責任全都在當時用善款處理了,所以高市府就等於無事一身輕了?合理嗎?而爭議這麼多的陳菊,想做監察院長,自己卻不想受人民監督;告人民、告媒體,憑位高權重以訟止謗的會是重視官箴的人嗎?現在是國民黨比民進黨有品了是嗎?
  3. 罵黃健庭的民進黨職、民進黨支持者,有對陳菊用相同標準嗎?這不是明顯又沒下限的雙重標準嗎?
黃健庭真的辭得對,但個人過往只是原因之一。其實不止是他,我認為被蔡英文用『化解社會對立』這種錯誤命題列在名單上的監委候選人,如果他真的明白監委的職責、真的有意做好這個職務的話,『他-就-不-該-接-受-蔡-英-文-的-提-名』;除非總統府改變說法。如果有人接受了,那剛好證明他不適任,因為: 第一、他連監委要承擔什麼都不知道,任由總統定義監委的工作算什麼獨立機關? 第二、他沒勇氣在提名時對總統直斥其非,怎麼期待他上任有勇氣查弊? 第三、明明知道自己不適任還硬要做,還會為了什麼?可恥。
很多八股老黨國提到監察院,很愛拿中國封建時期的御史太夫來比喻,這真的讓我個人很反感。因為這某種程度是在說,台灣現在用的中國憲法,預設『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不能獨立運作,才會把監察、考試獨立出來。台灣民族被迫要用這套對民主素養沒自信的中國憲法已經夠慘了,國民黨和民進黨還輪流把這部憲法實行得更可悲。中國封建時期的諫官可諫君主;御史可察百官,就連皇帝有時還忌之三分;而現在的監察院,居然淪為民選總統的私人護院,分明比封建時期還不如。不論是國民黨還是民進黨,都發揮不了功能,卻又不廢了它,讓它成為養老、犒賞、招降、護主、合縱的籌碼,還是民脂民膏供養的籌碼;在如今媒體第四權也淪陷的狀況下,若人民還是無感,那台灣當真難救。
至於陳菊,不論是以她總是吃過去民主運動老本的角色;還是她市政時期有案未清的角色,她只要還懂什麼叫尊嚴、什麼是本份,她都不該圖這個監察院長的位子。她坐了,只證明現在的民進黨,比國民黨更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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