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1/06/08閱讀時間約 12 分鐘

畫說好書08_《酸黃瓜巧克力》_幸福的那一國

最近和友人展開共讀,選了一本青少年小說:《酸黃瓜巧克力》。
這本小說以一個十三歲女孩寫日記般的方式來敘事。史黛芬麗的爸媽總是在忙,嚴重的疏離與冷漠讓她懷疑自己出生的必要性;因為生理期遲遲不來而覺得自己是異類,渴望初經到來後能成為一個女人而讓自己有所不同。在認識與探索自己身體的階段,父母皆缺席,很多理所當然的事情沒有人教,因為疑惑與焦慮而萌生各種荒唐的想像與可笑的行徑。
史黛芬麗老做些蠢事或是挑釁之舉,表面看似叛逆的行為,實為缺愛、缺乏安全感的表現。覺得不被愛,所以拼命博關注,想證明自己是被在乎的,結果只是徒勞無功,換來的是「她一直心痛。」,對父母生出了又愛又恨的矛盾情感。大家不都說青春期賀爾蒙作祟是最難搞的時期嗎?對什麼事怎麼看都不順眼,就像她自己說的,「總是處在瘋癲與亂七八糟的臨界點」。
我常說,無論是叛逆的壞孩子,還是壓抑的乖寶寶,都是為了引人注目或想受到肯定。而我無疑是後者。我的青春年少時期似乎不曾有過所謂的叛逆期,不想讓爸媽為難擔心難過,總是選擇順從的那條路走,也因此我特別同意,有時乖孩子才是更該擔心的一方。對我爸媽而言,我這個女兒最大的叛逆大概就是打死都不結婚吧。(笑)
幸福之國
那些幸福的人呢,總是什麼事情都與其他的爸媽確認。他們有人生基礎的絕對原則。
閱讀到史黛芬麗看著其他家庭的想法時,我想起了國中的一個朋友。
我的國小國中都是媽媽騎摩托車接送上下學。說起來是因為我家位置比較偏遠,沒有摩托車哪裡都到不了,國小時曾走路上學,小短腿走了快50分鐘才到家;國中學校就更遠了,一開始是騎腳踏車,但一出校門先過個大馬路後便是一段大斜坡,大家速度都很快,即便我已經夠小心翼翼了,還是發生一次意外被突然衝出的別人撞飛了出去,耐著痛,滿手滿腳是傷地騎回家,讓媽媽看傻了眼。從此又不辭辛勞地開始接送。(說起來我真是個幸福的孩子)
有天同學們說要一起走去火車站附近吃麥當勞,我便打了通電話回家,爭取到晚點回家的放風時間。我們一群人郊遊似地嘻嘻哈哈徒步到市街區,第一次踏進麥當勞吃了我人生第一份速食套餐。開心用餐完畢後,大家在門口互相道別,我東張西望找尋著公共電話要叫媽媽來接我,結果朋友A女問我要不要一起去逛街,難得「放風」,天也還沒黑,我便答應了下來。漫無目的地逛呀逛,天色暗了下來,見A女似乎仍無意回家,原本開心的情緒慢慢退去,開始心生怕被罵的焦慮。
「欸欸,很晚了,我們應該回家了。」
「喔,好啊,那妳回去吧。」
「我先打電話。」
「妳家人來載妳嗎?」
「對啊。我媽媽會來。」
「真好。」
「妳還不回家嗎?」
「我再逛逛吧。」
「這麼晚了,妳一個人在外面晃很危險耶。」
「不會啦,我常常這樣。」
「常常?不好吧,趕快回家啦,妳家人會擔心的。」
「擔心?別傻了。他們不在乎,也不會知道。回去也是我自己一個人。」
「妳家裡沒人?那妳怎麼回家?」
「走路回家啊。」她神情淡漠地拍了拍書包上的那串鑰匙。
我愣了幾秒,突然意會過來,啊,這就是傳說中的鑰匙兒童?
陪她買了點心後,我打了電話給媽媽,等待的時間裡,我發動了一陣囉嗦的攻勢,她才無奈地答應要回家了。
「家裡沒人妳還是可以回家看電視也好呀!我都不能看電視呢。妳這麼漂亮,晚上老在外面晃,如果遇到危險怎麼辦!」
「妳真的很像個老媽子。」
見我氣鼓鼓的,她又笑著補了一句:
「讓人這樣碎碎念也挺好的。」
媽媽來接我時,她神色落寞地向我揮手說明天見,摩托車開動後,轉到幾尺外的待轉區,我又回頭看回去,卻見她還在原地,低著頭握著那串鑰匙抽動著肩膀,那個拭淚的身影深深烙印在我眼裡。比別人幸福的罪惡感讓坐在摩托車上的我胃一陣翻攪。
latchkey kid’s tear
latchkey kid’s tear
閱讀時,我不禁想,在鑰匙兒童的朋友眼裡,我是不是也歸屬於「幸福的人」那一國呢?曾經我羨慕那些不被管東管西、不必事事報備的朋友,也曾為自己的不自由感到憋屈。但那一天之後,我突然迷惘了,究竟被管太多和完全不被管,誰比較幸福? (當然是不被管但是又被愛最幸福呀!by現在的我)
我們與年少的距離
十三歲實在離我太遙遠了,我想不起在那個時候除了努力讀書考試、努力維繫友誼外,我的腦袋瓜子裡到底都在想些什麼?是不是也老是用誇大的字詞表達情緒?是否情緒起伏不定?是否和爸媽處於互動尷尬的狀態?是否也曾覺得不公不義憤世嫉俗?是否也曾討厭大人到視所有大人為敵?我,還真的忘了。因為淡忘得太快,所以很可能在不知不覺間也成為小孩討厭的那種大人?
大人彼此都很像。 我爸也是這樣,但我媽更不用說了,更糟──當他們一旦發現某個句子或是某個字詞合他們的意,他們就會重複說上好幾次,彷彿我們第一次沒聽懂。所有的老人都這樣,讓人不禁以為他們當對方是笨蛋、智障,因為他們會將人類在正常設定之下第一次就會懂的東西給重複個三遍。我經常會聽他們說話,然後重複的次數,我甚至事先就能夠預測得到,這真的讓我瘋狂。
他們彼此當對方是腦袋有洞的蠢蛋, 而當他們對我說話時,似乎把我們看得比她們更腦洞、更蠢。同樣的東西,他們可以重複個三或四次,真的是個奇蹟。
大人好囉嗦!別把我當白痴!我想應該每個小孩都過這樣的心情。看著這兩段話突然意識到,天啊~我似乎也慢慢有這樣的傾向,所以劃了重點,提醒自己千萬不要成為這麼囉哩叭唆惹人厭的人。
史黛芬麗口中那句「成年人只要不是騙子、爛人就會是懦夫。」也讓我啞然失笑。以大人角度來看青少年的觀點,感覺真的很微妙,因為……自己好像正是那懦弱之人呢。年少時的那些天真無懼,真的是珍寶,因為進入大人的世界後,我無時無刻不處在戒慎恐懼之中。
在文中那個不公不義事件中,史黛芬麗這麼描述音樂老師:「她表情顯得悲傷,甚至還有點羞恥與惱火,因為這件事一定對她造成了傷害。」而我完全理解她的處境與心境。
我想大部分的人在體制之中都有過覺得應該做些什麼但小蝦米無法對抗大鯨魚的無力之感,很多時候選擇明哲保身是因為曾經努力而未果,甚至受過傷害而選擇以保護自己為優先。至少音樂老師試圖做了些什麼,史黛芬麗長大後或許會明白,那些「什麼」有多麼需要勇氣。雖然這麼說很無奈,但是當你發現自己身旁充斥著各種不公平,即使奮力抵抗也無能為力只能接受時,「歡迎來到大人的世界」。
隱性暴力
這本書的前半篇幅,對於家庭中「忽視」或「情緒勒索」的展現挺讓人揪心的。許多家長都該被教育,要明白不是打罵才是暴力,很多時候這些隱性暴力也很傷人。
我列了一張「我爸媽都在家,我們還一起吃飯的夜晚」清單。這張清單並不長,在我所有的清單之中,就這份最讓人沮喪。我甚至覺得要丟棄這份清單了,畢竟我列清單就是為了更能了解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而這個,我已經不需要了解,因為我已經完全了解,我只想問,要是他們沒那麼想看見我,為什麼要有我?
說到禮物,我媽每一次答應我的事情沒做到,或是我爸每一次從外地回來,就會送我禮物,我的房間裡都是他們送的禮物,而且起碼裝滿一整個櫃子。總之,我們家最後不得不做的事情就是:在樓上租了間傭人房,專門擺他們送我的禮物。我沒上去過那個房間。我有鑰匙,可是不敢去,感覺只要一打開門,我就會記起所有媽媽答應過的事情,然後哭乾自己所有的眼淚。
一個人究竟會有多少的眼淚呢?有一天,我故意哭個不停,好看看自己能不能乾脆一次把所有的眼淚哭乾。我應該是哭了一整個下午,然後花了三天收拾後果……我得戴著雷朋太陽眼鏡在大冷天裡去農場,因為我的眼睛又紅又腫。但有人覺得我故意想引人注意,以為我在模仿哪個大明星。茱麗還跟我說:「你想要證明什麼?」……(中略)……不過事實上,我什麼都沒有證明。因為,後來我又哭了,這應該表示淚水會不斷地新生,不管怎樣,這讓我情緒平靜了下來,我哭的比以前少了,畢竟如果沒有人可以安慰你的話,根本沒有哭的必要。
因為我注意到, 通常當對話像這樣變得激烈的時候,就好在沒有彼此惡言相向,但也沒有人想要和好。我和女同學就經常這樣,我們互不理睬,互不說話,直到隔天為止。像這樣,沒有人會承認誰對錯,所以大家都贏 ,可這也代表著大家都輸
親子關係的經營並非易事,如果有太多的冷處理,太多的逃避,沒有花時間了解彼此、進行真正有效的對話與交流,那麼問題只會越滾越大,大家都是輸家。畢竟,「愛,是需要花時間的。
說完了這本書的可看之處,接下來,就要進入「誠實豆沙包不吐不快時間」了。
老實說,讀完這本書,熄燈躺下後我是越想越不滿。很想抓住作者肩膀用力搖晃抗議:「喂喂喂,結尾也太敷衍了吧!」
全篇以史黛芬麗這個十三歲女孩的角度來寫,缺點就是視角過於單一,拉拉雜雜說了一堆卻難以切入的太深。大人的想法呢?引發莫嬤離開的衝突為何?爸媽的感情問題是個很大的洞呀怎麼補?太多劇情安排草草帶過,反而有些橋段似乎有什麼深意,又顯得可有可無。結尾則像趕時間猛踩油門直接衝向終點般,史黛芬麗對父母的原諒(諒解)來得太簡單太突然,三言兩語帶過親子和解的過程,什麼一夕間懂事、什麼一起努力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這麼童話般的結局,我好難接受呀……(抱頭)
再者,我總覺得單一主訴侷限了題材發揮的空間,故事線略嫌單薄,花了近三分之二的篇幅單方面把父母描述成爛掉的大人,卻在最後面一兩頁急轉彎大和解,實在無法說服我這個讀者。
或許在女孩的日記中,穿插父母的立場與心境轉折、同儕(比如鮑布羅和「那個人」)的想法、莫嬤站在外人角度的觀感等,由多人視角來敘事,把家裡每個成員的想法、感受與面臨的困境或難題攤出來,或許能更深入去探討親情的問題?(我喜歡的另一本小說《無聲告白》便是用多人作為敘事視角,讓一個故事更全面而完整。不過那本小說很悲傷,是無法補救的悲劇。)
一方面告訴自己青少年小說不要要求太多,但一方面又覺得如果是十五六七八歲的閱讀者,應該已經有能力可以試著換個角度去看看大人的難題?我不為大人開脫,因為這天底下真的有糟糕透頂、無可救藥的父母,那不在討論之列。親子關係畢竟是雙向的,上對下的權威式關係套用在親子之間往往只會造成裂痕,父母當然應該了解孩子的心情,也該適時適量讓孩子慢慢理解並接受父母也有難處、也有軟弱無能的一面,才能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這本書的視點太單向,看不到多條敘事線交匯帶來的效果。(好吧,此書想著墨的或許不是親子關係,而是非常單純想呈現青春期少女腦內爆炸的小宇宙,而我是就個以錯誤姿勢開卷的貪心讀者,結果為一個可以更厚實的故事卻說淺了而感到可惜。)
博客來的簡介如此評價此書「法國口碑流傳近40年、跨世紀長銷書」 、「獲評最能瞭解青春期少女內心世界之作」、「法國圖書館借閱最熱門的書籍之一 」、「原著搬上大銀幕,同名電影受到一代青少年追捧」。
此書有值得一看與討論之處,如果是家長想了解青春期少女在想什麼,可從中了解一二。至於青少年閱讀後如何感同身受……嗯,我沒有非常強烈的共鳴,果然年紀(老化)限制了我的想像,我的老靈魂已經走不進少女的內心世界。
於我而言,此書有喚醒回憶與提醒自己「別成了活屍般活著的糟糕大人」的作用。但單就故事性來說,我實在無法用精彩、必看來評論。很多劇情作者刻意(?)留了白,或許是因為那些都不在作者想表達的重點清單之中,所以輕描淡寫帶過,讓讀者自己去發揮想像。如果主要給青少年閱讀,或許這種蜻蜓點水點到為止的安排恰到好處,但以我個人閱讀的感受來說,很誠實只能給個中規中矩的評價了。
最後,忍不住再說說那該死的離家出走,在附近鬧一下也就罷了,徹底失控的屁孩行徑實在太不可取!(哇!我這大人高高在上的口吻……)唉,就像「那個人」說的,「離家出走不能解決你現在遇到的所有問題,也不能讓你成為別人。你得從自己的內在而不是外在 ,找到適合你的東西。那不是在路上招手搭便車就能達成的,而是閉上眼睛,好好觀看自己。」看完書的孩子們千萬不要以為來個「拋家棄父母遠走高飛一下」就可以三兩下解決問題並有個美滿的結局!不不不,現實可沒那麼簡單。(戳破不切實際的幻想泡泡)
鬧失蹤好像很勇敢但其實愚蠢至極(尤其在治安不好的國度),要離家出走也放聰明點保護好自己,畢竟外面好人很多,壞人也不少,好的話就是嚇歪大人長大後可以拿出來說嘴談笑,壞的話可能遭遇不幸一生悔恨。拜託好孩子壞孩子都不要學!至於讓孩子會想離家出走的大人,也該賞五十下板子!(by偏偏在這種地方代入感太重不禁寒毛直豎的古板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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