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是一種巨大的蠱惑,其英文"Perfume"源自拉丁文中的"Parfumare",有「穿越煙霧」之意;氣息雖看不見、摸不著,卻在鼻間繚繞,以不存在的方式,強烈地存在,幽幽飄香。
人類用香的歷史甚早,早在四千多年以前,古埃及就有明文紀載,香料被廣泛地使用於生活之中,主要用途有三:一用於宗教,使祭品清香,並產生煙霧以上達天聽;二用於木乃伊的防腐;三用於美容、增香。傳說埃及豔后要魅惑安東尼時,曾以茉莉香精浸泡船身,並以此船迎接情郎,還在寢宮內鋪上厚厚的玫瑰花瓣,香花美人,果然使戰士傾倒裙下。
至於中華民族,古時雖沒有製作香水的技術,卻也配戴香囊、荷包,不但衣袖藏香,還可防蚊除蟲;《離騷》有云:「扈江離與辟芷兮,紉秋蘭以為佩。」芷與蘭都是香花、香草,詩人配戴於身,周身清香,更是自喻品德高潔,由內芬芳。
十五世紀後,歐洲人開始大量地使用香水,法國人對香水的迷戀更是到達極致,路易十四愛香成癖,要求全民一起擦香水;聽說拿破崙更是在一天之內,用掉十二斤的香水,可見對香水的熱愛。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女性沉浸在浪漫與自由的氛圍中,以致此時的香調溫馨而古雅,到了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因物資缺乏,香水受到牽連,物以稀為貴,女性更是搶破了頭要得到香水,就為了捎一瓶到前線去,但願得到情郎回信時,能在信紙上嗅得一縷「香思」。
愈到近代,香水不再只是隆重場合的點綴,逐漸成為自我性格的強烈表徵,中性香水的出現,更是突破性別,成為「自己」;另一方面,香水雖是私密情懷,卻也共享,我們透過自己釋放的氣味訊息,和他人進行有效的連結,甚至是無聲的溝通。有句話說:「上帝創造氣味,人類製作香水。」調香師將自己對生命的看法、提問,化作一瓶瓶香露,點撥凡塵,處處瀰漫著驚喜與可能;但相較於用香之人,調香師本身往往乾淨俐落,無一絲多餘的裝扮與氣味,只為了更精準地分辨香味,心無旁鶩,才得奇香。
我想,不論是藝術創作或是人生,都該擁有一顆專注而單純的心,在細節上不斷錘鍊,方能追求卓越;自然也需抱持開放、包容的態度,才能將繁多的元素,理成豐富而具層次的作品,成就世間的和諧與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