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去參與我們這個業界,公立指標性大型機構的消防逃生演練。 看完之後五味雜陳,倒不是他們做的不好,工作人員都很投入,流程也沒什麼可挑剔的,可以用「完美」來形容。 但是,演練結束之後,我只有一個念頭「如果真的發生火災,照這個方式逃生,會死傷慘重!」我也認為工作人員都心知肚明,真正發生事情,不會也不能這樣逃。但這些都是「政府規定的」,當天又有長官在,這個流程實不實用或符不符合火災的現況?那當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長官滿意。 我想起前幾年某個也是大型公立機構發生的火災,死傷慘重,護理長、護理師被起訴(但無罪)的那件,他們都沒做逃生演練嗎?絕對有!那怎麼還會死傷慘重?火災之後很多專家都點出了原因,但這些在演練是看不到的,沒出事,所有工作人員也絕對不會講。 譬如說公立護理之家火警,是因為有住民家屬違規帶了電毯,經規勸不得使用,但家屬依然故我,結果燒起來了。這種事情要怎麼「演練」?不知道,類似家屬的狀況,怎麼處理?不知道,各種消防演練、政府定的評鑑督考指標,通通沒有寫怎麼面對不服從規定的家屬。 社工不能那麼絕望,要想辦法找出口,建議各類機構,這種演練結束之後,工作人員、住民應該討論一下過程,檢討缺失。我看過美國特種部隊訓練的影片,就算是那麼嚴格要求、服從紀律的軍隊,也允許在事後,讓士兵反應訓練的不合理。這種討論是很重要的,可以反映各種流程的盲點,不曉得那天演練結束之後,那個機構有沒有讓同仁討論?我想是沒有,大家都太忙了沒時間。所有的一切,大概只會剩下演練書面記錄的「檢討事項」,有沒有改善呢?可能會吧。 在基層的機構一團亂,很多問題沒辦法解決,像人力、制度等,起碼政府可以簡化這些事情,並且讓工作人員可以反應這些事情脫節的地方在哪,只要給一些基本原則,就像洗手的「內外夾攻大力丸」那樣,不是要求一些繁雜的流程,真的發生火災地震,就讓各機構按自己的條件,去擬定合乎現況的逃生要點,不是一套東西全國都要跟著作。
然後萬一還是不幸出事了,仍然請社會大眾諒解,不管社工、護理還是照顧服務員,大家不是草菅人命,有死傷大家都不好受,只是個中的難處、委屈,一時也很難講清楚就是。其實現在機構難找、床位難求,也許住民、家屬都知道有問題,大家也只能裝作不知道。我跟某些專業者比較雞婆,非講不可,如果有權力可以改變點什麼的,希望你們也能做點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