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1/01/02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沒有重生,哪来“信耶穌,上天堂”?

    “信耶穌 , 上天堂”是一句我從小聽到大的信仰論述。這句話本身沒有大問題,簡要的提出基督信仰最根基的部分——信心。同時,這也表達出人之所以得救的唯一關鍵和基礎就是相信基督。然而,同樣的一句話放在不同的信徒身上,所帶來的影響卻有極大的差異。在認知上,雖然大部分信徒都能明白以及相信這句話,或者說他們不否認這句話,但許多人的生命卻沒有明顯的為基督而活的跡象。相反,他們的生命沒有太大的改變,所發生的改變頂多只是增加了一些表面的宗教行為,如參與崇拜、奉獻金錢等。但在另一些信徒,卻是被神大大的激勵,知道自己已然相信基督,並已得救。其生命熱切的渴望神國的來到,並為此奔跑和努力。為什麽在同樣宣稱自己相信基督的人之間,會有這麽大的差異呢?

    為什麽人會心裏相信?

    羅馬書10章10節說道:“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這是一句最常被引述,用以解釋 “信耶穌,上天堂” 的經文。所以,許多人認為自己不反對這句話,在認知上也明白這句話的意思,便認為自己已經得救。然而,這等信心只是表面的,知識上的知道,並不能對其敗壞,死在罪中的的生命帶來改變。
    在過去許多的布道聚會中,我總會在信息最後邀請人舉手表明他的相信,並邀請他一同作決誌禱告。禱告後,我會宣告那些同我一起禱告或者舉手的人已經得救。現在回想起來,實在錯誤。一個不小心便是將人引向自以為得救,但其實還沒得救的境況中。這並不是說,我們不應該邀請人一同禱告,也不是說當事人舉手的當下神的救恩不會臨到(這仍有可能)。但是,我們必須要讓人明白當下的舉手,甚至是決誌禱告都不能叫人得救(我們已經知道有好多人進行了幾十次決誌禱告,但仍不確定自己的救恩),只有真實的信心才能。但問題在於,人為什麽會心裏相信,產生真實的信心呢?
    保羅在同一卷書信中提到:“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羅3:11),既然世人中沒有明白,並尋求神的,怎麽有人能夠明白基督的救恩並心裏相信,口裏承認呢?保羅又說:“你們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弗2:1)。什麽是死在罪惡過犯之中?正如一個死人不會對任何情感產生反應,一個死在罪中的罪人也不會產生任何屬靈的情感。他或許會讀經、禱告,或者進行其它的宗教行為。但他不會想要盡心、盡意、盡力地愛上帝。他肉體確實活著,但他的靈性已經死了,他不會也不能愛活的上帝。所以保羅說,人之所以可以口裏承認基督是主,是被聖靈感動(林前12:3),又說 “神…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妳們得救是本乎恩”(弗2:5)。可見,在 “心裏相信,口裏承認”的事上,是神奇妙的動工臨到人身上,也就是重生,已死的屬靈生命被神重新蘇醒,活過來。

    先重生,進天國

    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妳,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 神的國”(約3:3)唯有當人被聖靈重生,他才能真正活過來,他才會真正地相信基督,愛神愛人。他才能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因此,每一位自認為是基督徒的,都要省思明辨,自己的生命有蒙聖靈重生了嗎?還是仍然停留在死的境況,雖然知識上知道,也不否認基督所成就的救恩,但靈性上不會對基督的救恩產生任何回應?所以,他們也無法定意為基督而活,視榮耀神為一生唯一的追求。
    雖然,聖靈的重生無法輕易言說,或者用統一的方程式來測量。但我們都應當省察、試驗自己有沒有真實的信心(林後13:5)。當聖靈動工,叫人重生,我們便會明白,並遵守神的道(約14:13、26)。聖靈會叫我們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我們才會知罪,認罪,悔罪,並且呼求拯救。那時,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同時間,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羅5:5),叫我們不再恐懼害怕與羞恥。相反,我們因著真實信靠了基督,知道自己得救全然是神的恩典,我們站在這恩典中,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羅5:2)
    信耶穌,就可以得救嗎?絕對可以,問題在於是怎麽樣的信心?是流於表面,只是在認知上贊同的相信呢?還是被聖靈重生,從罪中活過來,被神的愛大大激勵的信心?我們甚至不能只是在認知上承認 “因信稱義”,“唯獨信心” ,更是要明白這信心與重生的關係。沒有重生的信心是軟弱的,死的信心,是與天國無關的信心。唯有人明白自己被聖靈重生,才能活出真正的信心。“我是否在傳講壹個沒有重生的‘信耶穌,上天堂’?” 這實在是我作為一位傳道人,一位被托付傳講救恩信息的人需要認真看待的問題。更是每一個要忠心傳講福音者,需要認真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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