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政治人物極力主張,為了減碳救地球照顧後代,每項商品的價格都必須提高,尤其是那些高碳的,你會怎麼想?至少有一群人會說,明明其他方法那麼多,這肯定是官商勾結下精心策劃出的世紀大騙局。
大部分政策工具都有兩面性,用得好或用得壞。官商勾結以圖私利,是壞用途的一種具體想像;而透過生產消費關係來創造誘因,或說基於碳足跡來提高商品訂價,使得生產端與消費端都會自動做出低碳選擇,則是好用途的具體想像。
類似官商勾結的事,發生過很多次;而將碳排放成本附加在商品價格當中,則是相當新穎的概念,甚至可說是創舉。當人們傾向以自己熟悉的事物來解釋那些不熟悉的,提高碳價自然不易得到友善理解。
儘管如此,有些經濟學家認定,誘因的強大助力值得我們積極推行。他們指出,欲提高碳排放的訂價,主要有兩種方法:一是課徵碳稅,也就是為碳排放訂定公共價格,科學界初步共識是每噸25美元;二是設立碳交易,也就是訂定排放權,並建立排放權的交易機制(市場)。
之所以如此重視誘因,有一個很重要的背景,就是自1994年《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以來,道德要求與法律規範均未能展現出預期成效。有的國家態度反覆,有的國家消極以對,也有的國家規劃不當,導致大家步調不一、合作不易。
經濟學家認為,這是由於缺乏鼓勵減碳的誘因。人們會承認道德或法律很重要,但實際行事上卻往往受誘因所左右,若以減碳為例,就是低碳活動難以單靠道德意識來長期維持,而大家反而有搭便車、坐享其成的誘因。尤其是,減少碳排放所帶來的立即衝擊很明顯,但好處則分散在長遠時間與廣大空間之中。
所以我們必須讓低碳商品有利可圖,或至少是有機會如此,而碳稅和碳交易,就是藉由提高碳價來塑造誘因。更詳細地說,使商品的碳足跡高低,確實反映在商品的價格高低上,會有幾個好處:
一是廣大消費者可以透過性價比考量,就自動選擇低碳商品、排斥高碳商品;二是現有企業可以透過成本考量,判斷出哪些生產要素屬於高碳、哪些又是低碳,從而為了獲利而改採低碳;三是研究者、投資者與創業者,更會開發、資助與引進新的低碳科技、製程與商品;四是我們可以透過訂價與消費的種種數據,來檢視各層面的減碳成效。
此外,相較於一時的要求,碳稅與碳交易更可以是長期機制。事實上,許多已開發國家早已實施,而臺灣直到2020年底,第一份碳訂價報告才出爐,其中建議臺灣使用碳稅制度,從每噸課徵10美金開始逐年遞增。
倘若成真,成本恐怕會很快反映在油價與電價上。為了減緩衝擊,臺灣政府可能會選擇更低的價格起點,目前有人說是每噸臺幣100元,但長期趨勢是會上漲無疑。
參考書目:《氣候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