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太長,我們濃縮一下來到了1782年, 當時的西班牙國王Carlos III(卡洛斯3世) 為了需要用錢, 就命令國家財政大臣成立一個皇室銀行Banco Nacional San Carlos(聖卡洛斯國家銀行) 想要利用皇室發的憑證(公債)的流通,看是否能夠拿到現金來支撐國家的財政支出,如發軍餉跟因應海外打仗的支出.....這個銀行也發行了第一張西班牙紙幣叫Cédulas, 只不過大家的接受度不高.
✅時間來到1829年當時的國王Fernando VII(費南多7世)也成立了一間自己的銀行叫Banco Español de San Fernando(聖費南多國家銀行) 一樣也是想藉由發行公債來支撐國家的財政,在此同時也成為當時西班牙唯一一家能發行國家錢幣與紙鈔的銀行.
✅1946年,內戰結束7年後, 又一個(銀行法) Ley de Ordenación Bancaria賦予佛朗哥政府在貨幣領域政策的幾乎所有權利.
✅1962年4月14日通過的(信貸和銀行管理基礎法) Ley de Bases de Ordenación del Crédito y Banca. 同年6月7日政府依照此法律宣布西班牙銀行國有化,它不再只是一間公共有限公司,還確定它的職務為發行貨幣,負責國家財政, 公債及其金融服務,執行貨幣政策, 監管貨幣市場, 向政府提供有關貨幣跟信貸事務的信息和諮詢, 國際支付的動向, 編制統計數字和風險信息,控制和檢查私人銀行業務.
✅1971年由財政部頒發另一項法律Organizacion y Regulación del Crédito Oficial (官方信貸組織與管理法), 賦予西班牙國家銀行對商業儲蓄銀行與信用合作社的監督權.
✅1988年Ley de Disciplina e Intervención (銀行紀律與干預法) 規定西班牙國家銀行的監督工作擴大到西班牙境內境外的所有信貸機構及其辦事處(商業銀行,儲蓄銀行, 信用合作社,金融信貸機構...etc)並在有限責任的情況下,擴大到在西班牙境內的經營的國外分支機構.
✅1994年的(西班牙銀行自治法) La Ley de Autonomía del Banco de España, 此項法律為了歐洲貨幣聯盟 Unión Monetaria de Europa而確立了西班牙銀行的獨立性,因為希望加入的國家, 必須要先擁有獨立於政治權力的中央銀行. 一方面禁止跟公共行政機構提供資金. 另一方面,西班牙銀行僅限於向西班牙政府通報貨幣政策目標與執行情況, 而不尋求或接受任何西班牙政府或歐洲共同體機構的指示. 另外, 還規定了行長與副行長的6年不可連任的任期.
✅1998年4月28日修改了自治法,規定西班牙銀行與其他歐盟國家的中央銀行與歐洲央行Banco Central Europeo(BCE)一起被納入歐洲中央銀行系統,為成立歐洲單一貨幣的準備工作已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