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 年的夏天,實在太熱了。
紐澤西的大西洋城熱死了,7月 1 日這一天,還不到正中午,氣溫就已經超過 30 度了。這當然不是太陽的錯,這是珍羅素(Jane Russell)與瑪麗蓮夢露(Marilyn Monroe)的錯。在這種豔陽天,任何頭頂發燙的男人念起這兩個名字,心底立刻升起一把比陽光還炙熱的火焰,內外交煎好不痛苦。
珍羅素當時已經出道十年,她也許是 20 世紀定義「性感」的第一人:當然,這並非她所願。羅素原本並無意為富豪霍華休斯(Howard Hughes)拍電影,但是休斯被她的豐胸與美腿吸走了二魂七魄——剩下一魂,讓休斯有力氣硬要羅素與他簽下七部電影的合約,因為他要讓全世界都知道羅素有多性感。要怎麼知道呢?很簡單,錢多好辦事,錢多多的休斯打造了羅素的性感方程式,讓往後好萊塢身材姣好的美女,都得走上這條路——「美」這個字,從此在美國念做「性感」。
1953 年的法國夏天,其實不那麼熱。最熱的 6 月底,也不過 22 度左右。不過,26 歲的年輕法國設計師紀梵希(Hubert de Givency)卻熱得抱頭燒。
美這個字,在 1953 年夏天有了分歧,性感與自由,美國與法國的女人們穿上了不同的衣服、甚至連鞋跟的高度都不同,她們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但故事現在才開始,還有個約會正等著紀梵希,這將讓他獲得解決這個分歧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