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7|閱讀時間 ‧ 約 7 分鐘

給WeiWei寫信—說說前女友;開放式關係

WeiWei:
你說:
說是疫情下的受害者不如換個角度想,
它讓我們重新檢視這份感情是否合適,
中間發生的問題有解決嗎?!
是啊!因為疫情,好好審視這段關係到底怎麼了?等於疫情間接幫忙推了一把。
說「我愛妳!」要說多少,付出多少(不管是心力,或是物質),每個人的程度不一樣啊!
我一直在增進協商、表達、聽語、討論的能力,也會幫個案或學員改善她們溝通的問題。搞了半天,我發現,如果我和伴侶同住的話,我最大的問題是,凡事我有我的做法,但是我又很在意對方,也希望對方能保有自己的喜好—這種情形讓我很兩難,所以各住各的最好,也不用常見面,哈!
前女友曾說:「我很黏人。」我那次反應快,回她:「可是妳上班的時候,讓人家黏不到。」所以,說很黏人的人,是在她可以的範圍內去黏人,沒想到對方那個時間有沒空?想不想和妳黏哩!哈!
我和前女友B不算從開放式關係開始的,以前,我也沒想到我需要開放式關係。我在某個網站上和A聊,A告訴B,她認識一位50多歲的,B對我很好奇,她從來沒交過比她年紀大的,所以主動給我私訊,我跟她聊起來。
那時候我在找拉媽訪談(讓大家了解拉媽的人生困難處),跟她聊聊後,發現她很適合,約她訪談。談完,就留著MSN,偶而問候一下。
後來A一直在MSN上叫她要人愛(諸如此類的話),我去找她,看我們要不要成為性伴侶(她住屏東,好遠)?她不要,就算了。A馬上告訴B說,我邀她成為性伴侶,B在MSN上寫:「我教妳」,我考慮了一天,答應她,我們約一次。(她嘲笑我沒經驗,小說上寫的愛愛是隔靴搔癢)
我想要試試看我是不是拉?還有,想參加比賽的小說,只剩2位女主角的新婚之夜還沒寫,我想要有經驗啊!(很敬業的作者喔!笑)
那只是純料約一夜情。第一次覺得沒怎樣。我又跟她約了第2次,那一次可以說有點被她耍了,只做半次。心想,之後不要理她了。但我對她也沒生氣,還是放在MSN上偶而講幾句。
過了幾個月,每當在某種情境時,她的臉就會浮上來,我那時已經找了3年,沒找到喜歡的,也沒人表示她喜歡我。心想,難道是她嗎? 再跟她約喝咖啡,從頭來。就在一起了。
也是過了一段時間,好多次之後,我才感覺到做愛時身體的感覺(我以前太沒感覺了,又很忙,也是忙到沒感覺,那時我已經退休了)。
我很喜歡她對我的觸感,她不讓我攻,我就算了。之前她都是攻,只有跟她的前伴在一起時,她是受。
2010年,訪談,約一夜情2次,年底在一起。2011年初,在高雄租房子;2013年7月我將高雄的房子退了,留在台北,和她談不來,溝通不良,她大概是一個月上下來一次台北,不一定。我問我自己,我要守著她嗎?只是我們沒有不好,不用分手,我想到開放式關係,不只一個情人。
我考慮了一年多。2014年去參加了開放式關係的讀書會,除了讀書會,也有看電影、分享會等,想多了解。2015年初跟她說。一開始,她搞不清楚,說也好,她沒來台北的時候有人陪我。
後來她去問了她身邊的拉朋友,大家都是質疑的聲音,我說,她們不知道,問她們沒有用,都以一對一關係的邏輯來說,妳應該去問知道的人。她完全聽不進去,我跟她說明、解釋了3個月,後來發現她完全沒在聽,累死我了,我不再說了。
從此之後,她來台北時,說心情不好(她說以前的心情是很雀躍),為了表示我想繼續跟她在一起, 2015年7月起我在台南租了一個小套房,週間時去,好像2週去一次,待多天一點,4~5天。
情形好像變好了,也在假日時去了幾個地方玩。2016年,我將一個活動訊息傳給她,她才知道我沒有放棄這個想法,情緒起來,只對我發,吵到2017年9月,我對她的感覺不一樣了,我提分手。
那時候,我有幾個活動她有參加,我說,我們還是將原來想做的事情做完,我也想陪她好好過自己的日子。她照常來台北,還是睡同一張床,我給她另一條被子,和她的距離拉開,不再親熱。
2018年我手術時,跟她說不要再聯絡了,我累死了,將line封鎖。
其實那段爭吵的過程,2個人的差異越來越大,她完全聽不進我說的,還有活動時人家說的也沒聽,不看書,不看資料,以道聽塗說,和外遇、小三……各種說法來理解,這已經不是要不要開放式關係的問題了,2人間呈現出越來越大的鴻溝。
我才知道對她的付出(我很愛人家成長,讓自己變更好,她沒有要成長啊!),她沒取用,我白費力氣了,她也沒有好好規劃自己接下來的日子,只是想跟我在一起。沒聯絡後,她騷擾了我所有的她找得到的朋友,時不時想跟我聯絡,還有臉書,其他的方式,一一被我封銷。她一直不明白我為什麼不要跟她在一起,一直說我想跟別人做愛,我說不是,她完全不能理解。
幾個月前,她又吵我,我終於寫了一長信,將我沒說的話說出來,到現在為止,沒再找我,希望她真的離開了。

開放式關係是在知情同意之下,不只一個伴侶(現在比較多人稱它為:「一段關係」),每個關係的情形不同,有人沒有去找其他的伴侶(同意他的伴侶去找),各種情況都有。也可以協商這段期間進入封閉式關係,只要2人同意就好。
我想要的是心態上的,
像:不用碰面太多,我覺得這本身就是一種開放式關係的邏輯。
我對於我想要的關係的解釋是:
妳不用介入我全部的生命,我也不用介入妳全部的生命,
妳做不到的、沒興趣的,我不用忍耐、委屈,她也不用勉強自己,配合我;反過來也一樣,我沒有的,請妳去找別人滿足,不用抱怨,不用隱忍,也不用勉強我達到妳的需求。
這是一種不一樣的情感模式,沒有好或不好,對或錯,是因應現代人對於情感品質的要求比較多而正式去推的。本來就有人在做,只是沒說出來,這個名詞是國外來的,不管國外或台灣有許多的實踐者,也有出版書,成立社群。
2個人在一起是為了更好,不是找痛苦的,結婚也是。每當我看到有人在說,一人喜歡性,另一人沒興趣,喜歡的那人只好忍耐,不然就分手(還有偷吃)。我覺得她們好可憐喔!像一人不懂另一人的浪漫,也很遺憾。伴侶不懂沒關係,可以去找懂的人。不用分手,不用偷吃。各自滿足自己的需求,身心更健康。
好了,寫太長了。
20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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