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8|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離港要開記招嗎?

    方向報報導:李永達忽然拋妻,鬼祟赴英。撇低老婆「走佬」!
    大哥!別人離港,那是別人的私事。夫離妻留,更是私中的私事。妻子送行,那叫做拋妻嗎?難道有必要大鑼大鼓開記招嗎?如果說他是公眾人物,有必須向公眾交代的話,若是因公離港,那要交代;若是因私離港,那就不必了。至於有沒有向他所屬的民主黨交代,什麼樣方式交代,那也只是他與該黨的問題,你既不屬該黨,實在無權替該黨責問。就算是民主黨人,也只能在黨內問議,外人完全沒有資格責難的。
    大家都知道,每家報館都有各自的立場,但在向大眾報導,得保持不偏不頗,以免誤導。若當事人正當落難,就不要再落井下石,在傷口撒鹽,這是做人起碼的德旨!
    積福吧! 2021-8-8 利申:筆者從不屬任何政黨,與當事人從無任何瓜葛,只是旁觀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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