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趕回娘家後遭訴請離婚時該怎麼辦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如果一個家庭出現裂痕,甚至出現了把其中一方趕回家的情況,那麼你可能要想想看,對方是不是假以惡意遺棄為理由訴請離婚,遇到這種事的時候,你可以注意以下內容:

若當事人能證明是被老公趕回娘家的(非自願離家),那麼老公以不履行同居義務來訴請離婚,法院是不會准許的,但是,當事人要能夠證明非自願離家這個事實,可以從下列證據著手:

1.娘家證人。(但有偏頗之虞,證明力低)

2.與老公對話記錄。(LINE等)

3.老公有小三的證據。(趕你朋友回娘家的動機)

4.若你朋友為自願離家,應該會將生活必需品通通帶回去。例如:身分證、健保卡、存摺、金飾、充分的衣物。

若遺留了很重要且依照經驗法則會隨身攜帶的物品在婆家,可以佐證是無故突然遭到趕出門的。當事人或許可以先寄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容許其回婆家履行同居義務,一方面可以留下證據,一方面看對方如何回應?這個時候所需要的,就是被老公趕出家門的證據,避免被訴請離婚成功。

.........................................................

【民法】 第1052條 (裁判離婚之原因)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提供一個被法院駁回離婚請求: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度婚字第9號判決】

一、社區警衛證明老婆要回家遭到老公拒絕: 查,本件被告目前並未居住於兩造婚後原共同生活之系爭居住處所,被告固不否認,惟被告抗辯係原告惡意將系爭居住處所地下室車庫通往樓梯口的門反鎖,且指示警衛阻止被告從中庭進入,致使被告始無法返家等語如上,茲據證人即該社區警衛范光潤到庭證稱:105年1月1、2、3日時被告都有返回原告住宅,且都是走中庭,而非從地下室進出,同年月4日下午5時許,被告又欲返回原告住宅時,原告那時曾交代伊不要讓被告進入,因為原告身體不適,要求原告隔日再來,後來夜班值班人員有說當天警察有來等語(見本院卷第125至126頁筆錄),證明被告的確於105年1月1日至3日仍有返回系爭居住處所,至於105年1月4日係因原告指示證人范光潤阻止被告進入,故而被告不得其門而入之事實。

二、雙方協調時證明老公故意鎖門拒絕老婆回家: 復據兩造於104年12月4日於律師事務所協調時之錄音譯文(本院卷第134至137頁),被告曾敘述:說實在的伊好幾次想回去,但伊鑰匙打不開,從4月份到現在6個多月,這當中伊有回去好幾次,因伊是開車,所以多從地下室進入,但原告都跟伊鎖門,伊25號回去的時候,就是想緩和一下夫妻氣氛,但伊一回去原告就跟伊說已經請律師了,伊願意回去照顧原告,原告則當場解釋其閂門的理由,是其擔心宵小甚至強盜,惟據證人范光潤證稱:這是高級住宅區,從來不曾遭小偷,小偷進來也跑不掉,後門封死了,警衛森嚴,不知道為何陳將軍會擔心小偷,這裡的住戶都是持自家地下室遙控器從共用地下室(停車格)出入,這裡的住戶幾乎不走中庭,很少(走中庭)等語明確在卷(見本院卷第127至130頁筆錄),可信本件係原告有意刁難被告返回系爭居住處所,而非被告惡意遺棄原告於系爭居住處所,從而,原告主張被告有惡意遺棄之裁判離婚事由,請求准予與被告離婚,洵屬無據。

avatar-img
4會員
20內容數
「法律不保障權利的睡眠者」,羅馬法諺有謂:「法乃善良與公平之藝術」(IUS EST ARS BONI ET AEQUI),日常生活中,任何事情、行為舉止、言論都可能涉及法律問題,例如,勞資問題、租賃問題、相鄰問題、交通事故等等,為了能了解及維護法律上權益,這個專欄將不定期提供一些法律文章,供大家參考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公職法律隨手筆記 的其他內容
對粉絲專頁、GOOGLE店家評論區留下「一顆星」時是否構成妨害名譽呢?我們看一下相關判決實務吧!
夫妻雙方縱使雙方因感情變淡、家庭因素等等以致於離婚,未成年子女的權益仍然需要兼顧,在這篇文章中,我列舉了常見的未成年子女權益,供各位參考
(一)借錢不還時,債權人總會說:「我要告你詐欺。」但詐欺罪真的會成立嗎?臚列幾個判決供大家參考。
外送員與外送平臺間的關係究竟是「勞雇關係」或是「承攬關係」,應該從是否具有從屬性進行判斷.......
新聞時常看到「某人租借帳戶給詐騙集團」、「線上借錢不用任何審核,只需要帳戶、卡片」、「借帳戶每月領7萬」、「辦門號換現金」、「網路徵才只要給帳戶即可」、「網拍小幫手」等等的話術,聰明的你一定會想:「誰會被這種話術騙?」然而這種老掉牙的戲碼終究一直無限輪迴,因此,這些人的命運會是如何?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對粉絲專頁、GOOGLE店家評論區留下「一顆星」時是否構成妨害名譽呢?我們看一下相關判決實務吧!
夫妻雙方縱使雙方因感情變淡、家庭因素等等以致於離婚,未成年子女的權益仍然需要兼顧,在這篇文章中,我列舉了常見的未成年子女權益,供各位參考
(一)借錢不還時,債權人總會說:「我要告你詐欺。」但詐欺罪真的會成立嗎?臚列幾個判決供大家參考。
外送員與外送平臺間的關係究竟是「勞雇關係」或是「承攬關係」,應該從是否具有從屬性進行判斷.......
新聞時常看到「某人租借帳戶給詐騙集團」、「線上借錢不用任何審核,只需要帳戶、卡片」、「借帳戶每月領7萬」、「辦門號換現金」、「網路徵才只要給帳戶即可」、「網拍小幫手」等等的話術,聰明的你一定會想:「誰會被這種話術騙?」然而這種老掉牙的戲碼終究一直無限輪迴,因此,這些人的命運會是如何?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現代社會跟以前不同了,人人都有一支手機,只要打開就可以獲得各種資訊。過去想要辦卡或是開戶就要跑一趟銀行,然而如今科技快速發展之下,金融App無聲無息地進到你生活中。但同樣的,每一家銀行都有自己的App時,我們又該如何選擇呢?(本文係由國泰世華銀行邀約) 今天我會用不同角度帶大家看這款國泰世華CUB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只能肯定的是,在選擇採取不同的生活方式的這一年中,收到許多來自他人的善意,儘管有些聽起來並不是令人愉快。這些經歷為自己的思考、行動持續帶來影響,也讓我相信即便是做真實的自己、對他人的期望說不,我仍是被愛所圍繞。或許正是因為認知到這一點,感謝的意義才變得更加踏實。
Thumbnail
在昨天與夥伴談完確定好的錄音內容後,我兩眼失神了一下午,一種好深好濃的疲憊感襲來。 別誤會,討論本身不累,可我好像不知不覺間,讓要幹大事的興奮感掏空了精神。 喜傷心。 其實不只喜,所有過多無法排解的情緒都會滯留在身體,引起或多或少、或輕或重的反應。 我看著累積的工作,揉了揉頭,菩薩和天使都說
Thumbnail
自己跟老公結婚3年多了,最近越發覺得跟他三觀不合,大約3個月前某個晚上兩人在家大吵後,老公就負氣搬回婆家居住,之後就再也沒有付過任何家庭生活費用,造成自己每月支出大增,因此想請問律師:如果另一半自行搬離夫妻雙方共同住所後,有無義務繼續向他方支付家庭生活費?
Thumbnail
當夫妻關係不睦,相看兩厭,一方想選擇結束婚姻關係,可能遇到另一方因為金錢、情感甚至不甘心等等因素拒絕,想離婚的一方該怎麼辦?除了打官司之外,有沒有其他選擇呢?
Thumbnail
母親在家裡需要有自己的空間,這樣才能更好地照顧家人和自己,文中提到了許多關於媽媽空間的經歷和故事。
面對婚姻中的不忠行為,許多人感到無助和迷茫,不知道該如何應對這樣的危機。肯溫法律事務所擁有豐富的家事案件處理經驗,本攻略將提供專業的法律建議和實用的應對策略。從如何確認配偶的不忠行為、撰寫外遇切結書、提起離婚訴訟的步驟和注意事項,我們將一步步引導你走過這段艱難的旅程!
Thumbnail
  夫妻感情問題很複雜,尤其是有生孩子的狀況,在安頓好孩子往後生活前,不敢貿然離婚,只能先暫時分居。但這麼一來會出現另一個問題,那便是拖到最後越來越難離婚,只能繼續憋著分居生活。但即便當事人沒有任何意見,身邊的長輩卻看不下去,先動手搶了孩子。   如果說父母其中一方(無論離婚與否)在未經同意之下把
Thumbnail
分居本身就不是訴請離婚的事由,除非你認為分居後,雙方感情但了對方就會自願簽字,但通常被分居的一方往往不甘心,不太可能因為分居久了就願意離婚,畢竟如果有辦法放手,當初兩人早就協議離婚了,就算有監護權等問題,這些條件也都可以在離婚後,上法院請法官來酌定,沒有非得離婚時就約定好。
Thumbnail
好像每年一月就會生一場大病,一病就是發燒、上吐下瀉、喉嚨痛樣樣都來,當然今年也不例外,但這次在韓國看診的經驗真的太過荒唐又委屈,一起來看看我究竟遭遇了什麼吧!
如果一個家庭出現裂痕,甚至出現了把其中一方趕回家的情況,那麼你可能要想想看,對方是不是假以惡意遺棄為理由訴請離婚,遇到這種事的時候,你可以注意以下內容:
Thumbnail
現代社會跟以前不同了,人人都有一支手機,只要打開就可以獲得各種資訊。過去想要辦卡或是開戶就要跑一趟銀行,然而如今科技快速發展之下,金融App無聲無息地進到你生活中。但同樣的,每一家銀行都有自己的App時,我們又該如何選擇呢?(本文係由國泰世華銀行邀約) 今天我會用不同角度帶大家看這款國泰世華CUB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只能肯定的是,在選擇採取不同的生活方式的這一年中,收到許多來自他人的善意,儘管有些聽起來並不是令人愉快。這些經歷為自己的思考、行動持續帶來影響,也讓我相信即便是做真實的自己、對他人的期望說不,我仍是被愛所圍繞。或許正是因為認知到這一點,感謝的意義才變得更加踏實。
Thumbnail
在昨天與夥伴談完確定好的錄音內容後,我兩眼失神了一下午,一種好深好濃的疲憊感襲來。 別誤會,討論本身不累,可我好像不知不覺間,讓要幹大事的興奮感掏空了精神。 喜傷心。 其實不只喜,所有過多無法排解的情緒都會滯留在身體,引起或多或少、或輕或重的反應。 我看著累積的工作,揉了揉頭,菩薩和天使都說
Thumbnail
自己跟老公結婚3年多了,最近越發覺得跟他三觀不合,大約3個月前某個晚上兩人在家大吵後,老公就負氣搬回婆家居住,之後就再也沒有付過任何家庭生活費用,造成自己每月支出大增,因此想請問律師:如果另一半自行搬離夫妻雙方共同住所後,有無義務繼續向他方支付家庭生活費?
Thumbnail
當夫妻關係不睦,相看兩厭,一方想選擇結束婚姻關係,可能遇到另一方因為金錢、情感甚至不甘心等等因素拒絕,想離婚的一方該怎麼辦?除了打官司之外,有沒有其他選擇呢?
Thumbnail
母親在家裡需要有自己的空間,這樣才能更好地照顧家人和自己,文中提到了許多關於媽媽空間的經歷和故事。
面對婚姻中的不忠行為,許多人感到無助和迷茫,不知道該如何應對這樣的危機。肯溫法律事務所擁有豐富的家事案件處理經驗,本攻略將提供專業的法律建議和實用的應對策略。從如何確認配偶的不忠行為、撰寫外遇切結書、提起離婚訴訟的步驟和注意事項,我們將一步步引導你走過這段艱難的旅程!
Thumbnail
  夫妻感情問題很複雜,尤其是有生孩子的狀況,在安頓好孩子往後生活前,不敢貿然離婚,只能先暫時分居。但這麼一來會出現另一個問題,那便是拖到最後越來越難離婚,只能繼續憋著分居生活。但即便當事人沒有任何意見,身邊的長輩卻看不下去,先動手搶了孩子。   如果說父母其中一方(無論離婚與否)在未經同意之下把
Thumbnail
分居本身就不是訴請離婚的事由,除非你認為分居後,雙方感情但了對方就會自願簽字,但通常被分居的一方往往不甘心,不太可能因為分居久了就願意離婚,畢竟如果有辦法放手,當初兩人早就協議離婚了,就算有監護權等問題,這些條件也都可以在離婚後,上法院請法官來酌定,沒有非得離婚時就約定好。
Thumbnail
好像每年一月就會生一場大病,一病就是發燒、上吐下瀉、喉嚨痛樣樣都來,當然今年也不例外,但這次在韓國看診的經驗真的太過荒唐又委屈,一起來看看我究竟遭遇了什麼吧!
如果一個家庭出現裂痕,甚至出現了把其中一方趕回家的情況,那麼你可能要想想看,對方是不是假以惡意遺棄為理由訴請離婚,遇到這種事的時候,你可以注意以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