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要討論這個比較狹窄的定義時,我認為有兩個人的看法很值得參考,一個是引發這波 Metaverse 熱潮的創投家 Matthew Ball,另一位是打算傾全公司之力來發展 Metaverse 的臉書創辦人 Mark Zuckerberg。
在 2020 年一月份,專注在遊戲娛樂領域的創投家 Matthew Ball,在他的個人網站發表了一篇文章,標題為「The Metaverse: What It Is, Where to Find it, Who Will Build It, and Fortnite」,引發了業界相當程度的關注。在這篇文章之前,Metaverse 也並不是一個沒人討論的話題,但隨著這篇文章的發表,以及接下來席捲全世界的新冠疫情讓人們被迫更加活在網路中,Metaverse 從去年開始,慢慢成為科技圈一個重要的趨勢話題。而隨著越來越多人在討論 Metaverse,Matthew Ball在今年六月發表了一整個系列關於 Metaverse 的新文章,討論到底 Metaverse 是什麼,其中一篇「Framework for the Metaverse」更是提出了更完整的 Metaverse 架構。要討論元宇宙是什麼,Matthew Ball 這兩篇文章是一個很好的起點。
2. 同步即時 (Be synchronous and live) – Metaverse 元宇宙裡面發生的事,是即時與同步的,每個參與者都同時即時的參與著事件的發生,就像現實生活一樣,當你在打球的時候,你的朋友可能正在球場旁的座位吃便當,這兩件事情是同步發生在同一個世界內的。
3. 沒有人數上限但還是每個人還是有個人存在感 (Be without any cap to concurrent users, while also providing each user with an individual sense of “presence”) – 即使 Metaverse 裡的世界同時有非常多人上線並且可以一起參與活動,但參與者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存在,有足夠的自主性。
5. 虛實跨領域整合 (Be an experience that spans both the digital and physical worlds) – 在 Metaverse 裡面的體驗,可以跨越虛擬與真實的藩籬,某個程度的與真實世界相通。而 Metaverse 的體驗也將可以跨越私人與公有網路,以及不同平台之間的界線。
6. 數位資產可攜性 (Offer unprecedented interoperability of data, digital items/assets, content, and so on across each of these experiences) – 在 Metaverse 裡面所獲得的數位資產,以及建構 Metaverse 的數位資料,並不侷限在單一平台或應用之中,而是可以很容易的攜帶到其他的平台或應用上使用。
7. 廣泛的內容創造 (Be populated by “content” and “experiences” created and operated by an incredibly wide range of contributors) – 在 Metaverse 中會有大量的創作內容與體驗,是由各式各樣的創作者所創造,包括了個人與商業團體。
很有趣的是,當我們看到以上七點 Metaverse 元宇宙屬性的時候,很容易腦袋中就浮現「線上遊戲」這個產品類型,因為嚴格來說,線上遊戲符合這七點屬性中的大多數項目,除了可能人數還是有上限,虛實跨領域整合的部分有限,以及當然數位資產並不具備可攜性以外,其他的 Metaverse 屬性,大多都在線上遊戲中實現了。但 Matthew Ball 也知道大家很容易有這樣的聯想,所以也在同一篇文章中強調 – Metaverse 不是線上遊戲類型的虛擬世界、Metaverse 也不是 Virtual Reality。對 Matthew Ball 來說,線上遊戲無疑的實現了某些 Metaverse 的概念,但卻不是 Metaverse 的全部。舉個比喻來說,就像是 WWW 只是 Internet 的一塊,視訊會議也只是 Internet 的一塊,但都不是完整的 Internet。而虛擬實境 Virtual Reality,更接近一種體驗 Metaverse 的方式,就像手機是用來使用行動網路的裝置,但手機並不等於行動網路一樣。
不過即使如此,Matthew Ball 還是努力給出了他自己版本的 Metaverse 定義 – “The Metaverse is an expansive network of persistent, real-time rendered 3D worlds and simulations that support continuity of identity, objects, history, payments, and entitlements, and can be experienced synchronously by an effectively unlimited number of users, each with an individual sense of presence”。
翻譯成中文的話,這句話的意思是「所謂的元宇宙 Metaverse,是一個具備擴展性的網路。該網路組成元素包括了 – 持續存在並即時繪製的 3D 世界、對於身分、物體、歷史、支付、權利的持續性模擬、並且可以讓數不盡的用戶同步體驗,而且每個用戶都有自我存在的感受。」好吧,我知道以上的翻譯看起來對大多數人有看沒有懂,我試著用我自己的話來講一次;「所謂的元宇宙,是一個可以讓很多人進去的 3D 虛擬世界,你在裡面可以自己或跟其他人一起做很多事情,而那些事情在這個虛擬世界都會持續記錄與存在。」
如果你是一個喜歡凡事都清楚明確定義的人,在看了以上的描述之後,應該頭腦已經炸掉了,因為這些描述,離所謂明確的定義還是很遙遠,甚至很多部分是沒有邏輯關係的。就我個人認為,MB 對於 Metaverse 的定義,其實參雜了不少很多他個人的理想,但事實上卻是未必需要存在的要素,像是去中心化、可交換性、加密貨幣,這些都可以存在在未來的 Metaverse,就如同存在在現在的網路一樣,但未必會是 Metaverse 定義上決定性的必要因素。舉例來說,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當然是現在的 Internet 的一部分,但是即使加密貨幣完全消失,也不會讓 Internet 就變成不是 Internet 了。
接下來,我們來看臉書創辦人 Mark Zuckerberg,腦中所定義的 Metaverse 元宇宙到底是什麼 – 畢竟那將會是 Facebook 接下來的重點發展方向。在七月底的時候,Mark Zuckerberg 接受了 Casey Newton 的專訪,提出了他對 Metaverse 的看法。
下面列出 Mark Zuckerberg 對 Metaverse 看法的重點 –
Metaverse 會是 Mobile Internet 的後繼者。
Metaverse 元宇宙可以被視為一種具現化的 Internet (embodied internet),你不是在上面看內容,你直接活在那個內容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