妞妞只是只小笨狗,兽医的病例标注为混血,俗称为杂交狗。白色毛发中夹杂着黄色,牙齿不太整齐,小短腿、红鼻子,真算不上漂亮。在其他人眼中,它就是只小笨狗,但对我,她是亲人。
一直认为,并非我选择了妞妞,我只是被它选中的那个合适的人。
十年前的秋季,办公室里安静极了,只有键盘噼里啪啦的咆哮声。我正在写一个沉重的题目,敲下的每个字都是压抑的嘶吼和呻吟。突然,脚边一阵异动,一个小白点凑过来,衔着裤脚一会儿撕扯、一会儿甩头,气势汹汹的。那就是妞妞。
那时它还极小,手掌大小,应该刚刚满月,毛茸茸的,像个玩具,但它似乎什么都明白。
我的办公室位于五楼,需要乘电梯才能到达,它是怎么跑来的,为什么会选择我?永远无法知道,重要的是,它选择了我。
蹲下身,将它抱在怀中,它用力地抓着我的胳膊,小小的脸紧紧贴过来。那一刻,我知道,我输了。无论是否做好准备,我都必须心甘情愿做它的铲屎官。面对无比可爱的它,除了抱紧它、收养它、照顾它、爱它,我没有其他选择。
捧着它举到脸前,认真地问:“嘿,你准备好拥有一个新妈妈了吗?”它不回答,只是转着头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地听,仿佛在观察我,审视我,够不够格。
立即为它取了名字——妞妞,它成为了我的女儿。再也无法写一个字,立即关机,开车带它回家,仿佛给它吃好吃的,才是人世间最重要的事。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它很快就睡着了,蜷成一团,看上去更小了,小的让人心疼。
吃饱喝足之后,妞妞开始探险,从这个房间到那个房间,依次嗅着,审视着,最终它选择了我的床,原地转了几圈,舒舒服服趴下,睡着了。
那时,我对它还没有太深的感情,无法接受它睡在我的床上。立即跑出去买了一个狗窝,铺上厚厚的垫子,将它抱在狗窝里。但刚刚一分钟,它又跑回床上。
那一天,我一直在和它斗争,一次次把它抱进狗窝。晚上,它累了,我也累了,给它讲道理。“嘿,妞妞,你睡你的床,我睡我的床,要保持距离,距离产生美,你懂吗?”
它终于安静的睡着了,我躺在床上读书,酝酿睡意。嘭,一个白色的闪电蹿了过来,是妞妞。小小一只精神抖擞地站在杯子上,瞪着乌黑的眼睛,嘴里叼着那朵从书里掉落的康乃馨。
从那以后,它拥有了上床睡觉的资格,有时趴在我的耳边,轻轻地吹着气,有时枕着我的胳膊,像一个小小的婴儿。
就这样相互陪伴着,一起散步,一起旅行,一天天、一年年,转眼十年就过去了。
期间它得过犬瘟,咳嗽而且高烧不退,兽医说,治疗犬瘟要花很多钱,不如重新买一只纯种的狗,我不,绝不。
每天抱着它打四个小时点滴,扎针时它会流泪,却乖乖的一点都不挣扎。困极了,它会闭一会儿眼,然后猛地睁开,抬头看看我,然后又靠在我身上。或许强烈的爱可以创造奇迹,三天后,它开始好转,七天后,彻底好了,汪汪的叫声,又清澈又明亮。
十年之后,我和她都老了很多,不同的是,我长了皱纹,她却一丝都没有。
妞妞证明了一个说法:狗和人有两个区别,第一,她能用脚挠自己的耳朵,第二,她对别人永远比自己好。
这是真的。我所有的快乐都是它的杰作。
于是,这次远行时,我已经拥有了三条狗,和妞妞一样,都是捡来的。
没有丝毫犹豫,我带它们一起出发了。
从此生死相依,一起浪迹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