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的第一隻狗有金色尋回犬的血統,但是一定不純,毛色不很金黃,夾雜很多白色,腿比較短,而且有點駝背,被我當馬騎大概很傷它的脊椎。但是狗的脾氣很溫和,不大吠叫,被我扭來扭去玩得不耐煩了,也只是把我從他身上抖下來然後自己走開而已。
媽媽不准狗進臥室,所以我曾經半夜溜出床鋪,鑽進後院的狗屋裡面摟著狗狗一起睡。早上起床小孩不在床上,嚇得媽媽半死。但她也沒有揍人,只不過從此通往後院的門上加了把掛鎖,鉤子釘在我搆不著的高度,以後就不能偷溜進狗屋裡頭去睡覺了。
有點遺憾,我喜歡摟著那隻毛茸茸的大狗,它的肚皮很熱,隨著呼吸一上一下的起伏,一孩一犬睡得呼嚕呼嚕,很溫暖也很快活。
隱約記得我會把臉貼在通往後院的紗門上跟狗鼻子貼著鼻子聊天說晚安,窸窸窣窣的跟狗傾訴什麼呢?一點也想不起來,終於結束晚安對談,鼻子跟臉頰都給紗門印出細小的方格子,一面刷牙,媽媽一面笑著幫我用毛巾抹臉,結果毛巾都有點兒黑黑的,隔天就看到媽媽端著盆肥皂水在擦洗紗門了。
因著這樣的好經驗,一直很希望家裡的孩子們可以跟狗狗一起長大,不過也一直沒有實踐這個願望。小孩生出來以後才知道,家有一個幼兒簡直就像一個馬戲班,持著皮鞭咻咻揮舞的馬戲班主是那個寶寶,跳火圈轉圈圈翻跟斗起立坐下表演全套動作的則是媽媽。再加一個狗狗,等於養兩個老闆,同時有兩個需要把屎把尿不會講人話吃喝都需要伺候還要提供娛樂而且製造髒亂的能力卓越超群,噢不不不不不不。
如果家裡面要有同伴動物,一定會養狗。而且一定去收容所認養,可是多年來卻一直沒有付諸實現,主要是因為一直住在都市,而住在公寓裡頭對狗們恐怕不會是太愉快的經驗,或者是我自作多情,狗的爪子不像是設計來在水泥叢林地上走動的,很一廂情願的想像著也許狗們會更喜歡泥土跟青草地。
於是有人就說啦,可以給狗穿鞋呀,這樣就不擔心爪子在地上摩擦的問題了。確實是看過很多人養狗會給狗們穿鞋穿襪穿衣戴帽的,出門也有專門的推車把狗像孩子般放在推車上出去散步,我總是偷偷的在心裡詫異著,覺得很不自然。就像有些專為了狹小生活空間培育的小型狗,可以抱在膝蓋上把玩那種觀賞犬,跟盆栽差不多意思,兩者我都不喜歡,迷你而且扭曲。
我喜歡雄壯威武的大型犬,可以跟我一起在雪地狂奔還是在草原撲打滾跌,不需要多麼威猛,至少不能掃把壓下來還是大吼兩聲就心臟病發而死,畢竟萬一有賊入室我還真指望我的愛犬會出來咆哮幾聲保護主人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