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我們上一回,已經在第10句型之內攤開了這麼多句型: ★「現在完成式」句型 ★「過去完成式」句型 ★「現在進行式」句型 ★「過去進行式」句型 ★「現在完成進行式」句型 ★「過去完成進行式」句型
▲「現在簡單式」的「被動語態」句型 ▲「過去簡單式」的「被動語態」句型 ▲「現在進行式」的「被動語態」句型 ▲「過去進行式」的「被動語態」句型 ▲「現在完成式」的「被動語態」句型 ▲「過去完成式」的「被動語態」句型 再加上本章第一回已經介紹過:★「過去(簡單)式」句型和★「現在(簡單)式」句型,看似傳統文法書所說的12種時態,和8種被動語態句型都要涵蓋了, 但我們到現在卻還沒列出,也不打算列入所謂的“未來式”的4種,和“未來式”的2種「被動語態」句型。這是為什麼呢?本回將說明原因。
我們到現在還沒列出,也不打算列入所謂的“未來式”的4種,和“未來式”的2種「被動語態」句型。這是為什麼呢?我的答案也可以非常簡單: 「因為根本沒有所謂的“未來式”!!!」 (有注意到我把“未來式”加上了跟其他不同的引號,並稱呼為「所謂的…」嗎?)
什麼!?你否認“未來式”的存在!?憑什麼!?
到這裡一定有只讀過傳統文法的朋友認為我離經叛道,又何德何能,憑什麼去否定“未來式”的存在?是的,我算哪棵蔥!!很多英文博士都說有“未來式”,而且連中學生、小學生很多都知道有“未來式”,而你沒有任何英文的學歷,居然敢否定有“未來式”?
是的。正因為上面所說的種種原因 ,所以我對於事實上沒有“未來式”這件事情,一直一直從來不敢講。(就像不敢講國王其實沒穿新衣??)
世界知名文法大部頭著作也說沒有“未來式”!!
直到有一天,我不小心翻開維基百科,看到了這句話:
另外,很多現代英語文法書都認為英語並沒有未來時態(或未來完成式)。贊同這種觀點的有近年來最大最複雜的兩本文法書:
Biber, D., S. Johansson, G. Leech, S. Conrad & E. Finegan. 1999. Longman grammar of spoken and written English. Harlow, Longman.
Rodney Huddleston & Geoffrey Pullum. 2002. The Cambridg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Cambridge, CUP.
Huddleston和Pullum(頁數209-10)的主要論點是英語沒有未來時態,因為無論從文法上還是意義上來看,will都是一個情態動詞。Biber等人走得更遠,指岀英語僅有兩個時態,過去和現在......
我差點高興得從椅子上蹦起來了!!!!!(要加五個驚嘆號才行)
這種感覺,就像人開玩笑講的:「什麼,你說我長得像王力宏?」「是王力宏長得像我吧!?」
我真的真的沒有先讀過這兩部「近年來最大最複雜的文法書」!
但是它們「居然說的和想的跟我一樣」!!(因為我真的沒先看過,所以這樣說並不羞恥~~)
真的沒有“未來式”!!再說一次,真的沒有“未來式”!!
而且我們看看這兩部的出版者吧。一個是 Longman (朗文),一個是 Cambridge (劍橋)!夠硬吧!!
有了這兩部硬書的遙遙相挺,我又可以再硬起腰桿,大聲宏亮地再說第三遍了:
沒有“未來式”!!
我個人比較自小其實不是個乖乖的學生。裝乖也是給老師看而已 XD 開始英語完全不懂的時候,當然也是老師說啥就是啥。但是後來比較真懂了點英語的奧妙的時候,越想越不對勁,越想越奇怪。總覺得這個“未來式”、“未來時態”怪怪的,但又說不出哪裡怪?哪裡癢?抓不到。二則「過去」、「現在」、「未來」這樣的邏輯又很有表面上的完美,我的完美主義作祟,加上自己英語其實懂不到很多,又沒有英文的學歷,於是就這麼著,心不服也得口服,當做有 “未來式”吧!就這樣過了數不清的年,直到看到維基百科……
跟讀者看官拉票:英語其實沒有未來式,您應該要支持,而且高興地支持,因為這樣時態句型就少了4種了,簡化了很多!從實用主義的角度看,您也應該要支持啊!! XD
所謂的 “未來式”其實只是「推測句」,我特別喜歡舉這個例子(因為很動態又生活化,有趣!):
If you put a "Mentos" into a bottle of cola, it will make an explosion! (如果你把一顆「曼陀珠」放進一個可樂瓶裡面,它會引起一場爆炸!)
後面半句,嚴謹又傳統的英文文法,叫它是 “未來式”。主要結構是 will+動詞原形。但我覺得它就是一種「推測」的句型嘛!!什麼“未來式”?忽攏人!!(現在講這個話的時候終於可以腰桿子很硬了 XDD)
也許你會說,因為一定會發生啊!所以是 “未來”啊!?
抱歉,誰說「一定」會發生?請注意。我前面刻意放了一個陷阱。只有「一顆」曼陀珠放進去哦!「一顆」就「一定」會引起「爆炸」嗎?有沒有可能,「一顆」進去,只是翻騰翻騰而已,要「5顆」進去,才會「爆炸」呢?你心裡沒底了,對吧!?
所以我說,是「推測」嘛!!
沒有“未來式”句型,只有「推測」、「預估」和「打算」及「已著手進行」的句型!!
「推測」說完了。那麼看看「預估」:
He will come at 6:30. (他將6:30時來到)
看到嗎?這只是比「推測」更準確一點的「預估」而已。誰能真的確定“未來”他一定會6:30到呢?甚至他有可能改變主意,臨時不來了呢?就文法結構來說,沒錯,就像維基百科上所節錄的,will 只是一個情態動詞。而且後面接的是原形動詞,更是鐵證。這結構跟其他情態(助)動詞 + 原形動詞,並沒有什麼區別!
當然您也許會說,「他」有可能改變主意,「他」有可能提早到或晚點到,不一定準時6:30到。那麼,如果動作者是「我」。老子我總可以自己清楚決定,不是「推測」了吧?腳長在我腿上,我要它慢一點就慢一點,快一點就快一點,我真的可以控制在準準6:30到達按電鈴,這總不是「預估」了吧?
I will come at 6:30. (我將6:30時來到)
沒錯。如果動作是操控在自己身上,的確比「推測」別人要主觀多了。這應該叫做「打算」了。我不知道這是否就是英式英語喜歡把第一人稱的 will 用 shall 代替的原因(的確是沒有找到任何資料可以佐證,所以僅是一種猜測,不過還好美式英語幾乎不這麼用,而且美式英語越用越多,快壓過英式英語了):
I shall come at 6:30. (我將6:30時來到)
其實,不是我愛辯論愛吐槽,盡管腳長在您腿上,手指也長在您的手掌上,您可以控制不要6:29分的時候按下電鈴,故意在門口拖到6:30。但您如何能100%確定,這時不會衝出來兇巴巴的狗讓您退出五丈遠,6:30按不了電鈴?什麼?我去過,他家沒有養狗!那麼會否有野狗衝出來?總之,就算意願操在您手上,這還是一種推測,只是主觀意願比較強而已。
I am going to hail a taxi. (我正要去招一輛計程車)
如果您說,那這句,「我正要去招一輛計程車」,可就沒法說我這句叫「推測」「預估」了吧?因為我只說我要去招,沒有說一定招到。招到、招不到,我這句都會發生。甚至也不用到我把手舉起來招呼的那一刻,只要我轉動我的腳尖,向著路邊走去的第一步踏出去時,「我正要去招一輛計程車」,這就發生而且準確成立了吧!?
對呀!所以這是「進行式」啊!看到 am 和 V-ing 了嗎?所以它是「進行式」啊!「現在進行式」。不是“未來式”!犯不著「人為地創造」一個所謂的 “未來式“ 給它歸類呀?
傳統把 I am going to hail a taxi. (我正要去招一輛計程車)
I will/shall hail a taxi. (我將會去招一輛計程車)
這兩個一併放在所謂的 “未來式“ 講,只不過是「有點相似」而已。其實兩個都不是 “未來式“ ,沒有 “未來式“ !
小結語
本章「動詞的個性」(含本回,否定「未來式」的存在!),其實已經啟動且大致最簡單地敘述了傳統所謂的 「時態」、 「(被動)語態」
、 「及物」、「不及物」、「雙賓動詞」、「不完全不及物」、「不完全及物」(後面五個就構成了所謂的「五大句型」,相對於五大類動詞) 這些大部頭(也讓人頭很大!)的課題。最累的部份已經挨過去了!輕舟已過最難過的山,下面將會欸乃一聲山水綠了!
下一章回,我們將要進入比動詞簡單得多的「形容詞」。至於「動詞的個性」闡述不夠深入的地方,因為不是屬於「必要」的內容,我們將放在進階版予以深化增益補充。
關於「動詞的個性」的深入再釋
進階版增益: 或許因為本書的文法講述方法比較背離傳統一些,所以可能看慣傳統文法書的朋友(很可能就是因為看了「很多」傳統文法書都不得其門而入,所以才會來看看本書,如果已經得道成仙的朋友,當然不會來看這麼淺的入門雜書了,自己越想越有道理XDD ) ,會不習慣本書的用詞,譬如本章有兩回都名稱為「動詞的個性」,這個『個性』是傳統文法書所不會用的詞。這值得進一步說明一下,免得誤會。------ 如果您已經理解、體會了筆者使用『個性』一詞的用意,那麼本段就可以跳過。 試想如果您到火車站櫃檯買票的時候 ,應該會講哪些話?是否類似這樣:
「三點十五、自強號、台北到彰化、海線、全票、兩張、刷卡」
當然,有可能「海線」您會省略掉,因為三點十五那班自強號,海線已經是固定的了,也沒有山線可以選。另外也可能您不刷卡。全票也可以不特別說。甚至,三點十五如果不是大站的話,很可能也只有自強號,沒有同時三點十五的其他列車。那麼,最短可能可以縮短成:
「三點十五(自強號),(台北)到彰化,(全票)兩張」 我們刻意比較一下,如果到捷運櫃檯買票的話,應該會講哪些話?是否類似這樣:
「(北投)到淡水,(全票)兩張」 那個幾點鐘的車,和什麼自強號、莒光號……就自然不見了。 這就是買「火車票」和買「捷運票」,需要告訴櫃檯的資訊,天生就不一樣,也不可能互換。 也就是本章所說的動詞的「個性」的意思: 有的動詞,它天生就是後面要接一項人事物之後再接一個形容詞或其他,譬如「使」這個動詞,即使在中文也跟英文完全同理,你只能造句:「我使他生氣」,或「我使麵包變軟」。就是不能只有「我使」或「我使他」、「我使麵包」。 有的動詞,它天生就是到此為止,後面絕對不能接人事物,頂多接著時間或程度。譬如:「咳嗽」這個動詞,即使在中文也跟英文完全同理,你只能造句:「我咳嗽了三天」,或「我咳嗽得很厲害」。就是不能「我咳嗽他」、「我咳嗽桌子」。 這個個性是永遠伴隨著這個動詞的,也就是,這個動詞或這些動詞,只能這樣造句,使用這種句型結構,才是對的! 當然,這些並非永遠鐵板一塊。仍以中文來舉例,中文的「豐富」是形容詞而不是動詞。但是我看到廣告標語時眼睛一亮:
「XXX 豐富您的人生」 顯然為「豐富」創造了新的造句用法,而且句子很漂亮! 當然,像這樣靈活的用法,相信您也會同意,這不是初學中文的小學生應該太早學習的吧?小學生還是以學習基本的,最高頻率使用的造句情況為優先吧? 同理,英文當然也是。 那麼,本書本章以動詞本身的「個性」,引導使用(基本的,最高頻率使用的)句型結構,這些的宗旨和用心,您應該能明白原因了吧!?簡而言之,還是旨在「事半」但「功倍」之效。希望您能喜歡並且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