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像章回小說般閱讀的英文文法書(進階付費版,含增益) | 第三章第一回 動詞的個性⑴

前情提要:第一章組建好了名詞單元,第二章把代名詞也準備好了,那麼它們就可以放在動詞的左邊和右邊,組成基本的句子骨幹了。(本書盡量以放在動詞的左右邊代替「主詞」、「受詞」等稱呼,因為蠻多初學者無法真的弄懂「代名詞做受詞」這種敘述,它到底是代名詞還是受詞?)

本書的主要目標僅是將傳統條列式文法書白話重述成「非條列式」的敘說手法,有前進動線,有順序由易至難的,可以一句一句讀下去的型式。「條列式」則較適用於查考,通常沒有由易至難排列,如果一頁一頁順序閱讀會很令人想停止。而對於傳統「條列式」文法書的實際內容及絕大部份術語,則照樣使用,並無變動。

但本章為破例,將以作者的新重組、新歸類方式來敘說動詞句型,因為若非如此,則很難讓初學者消化。
小序章 --- 為什麼把較難的「動詞」放在第三章而把簡單的「形容詞」挪後?

原本第三章想先弄好形容詞。最後組建句子時,名詞、代名詞、形容詞都已備好,讓動詞來組建它們成為完整的句子。但是後來左思右想,左手跟右手划拳 XD ,決定還是提早讓動詞出場,整個情勢會比較明朗。先弄形容詞仍會常常見樹不見林,不知道形容詞為什麼要這樣那樣。因為決定整個句子樣態的,其實還是動詞(或者,另外一種角度,叫做「謂語」,另有一番意思,先留個伏筆)。所以暫時割捨形容詞到第四章。動詞往前提到第三章來。
這個介紹出場的前後順序,本來是作者肚裡明白就好,不需要跟讀者特別說明。但是因為一個原因,還是有必要跟讀者預告。因為,本來任何人都希望進行的順序由最簡易到最難。動詞的難度比形容詞大得多,所以應該往後擺才對。但是由於上述的原因 ,以至於不得已,要先講較難的動詞,然後才回頭講簡單得多了的形容詞,請讀者知曉這並不是無心的錯誤,而是有意的,煞費苦心的安排和調換。讀者理解就好。

動詞的個性決定了句子需要的成份

我這是一個別開生面的切入角度,有相當的理論基礎。
所謂的理論基礎是相當知名又暢銷的歐美大部頭文法書,且是新近年代的作品。或許下面分枝以後的敘述,以及我又為適應中文思考的讀者做過調適之後的結果,與國內行之有年的大部份教科書、參考書、市售文法書稍有不同,但,
會捉老鼠就是好貓,如果你以前曾經讀過或被迫灌輸過上述的國內普遍內容而沒能覺得好用,或者那明明是一把利剪利鉗(請注意,這樣我承認它們是好貓),但是只是因為把手的寬度讓你抓不上手,那麼何妨暫時拋下以前那些包袱來試試看這樣理解動詞的個性和句子需要的成份?
最後檢驗好不好用,合不合你用(這可能真的是兩件事)的標準,就是能否讓你更容易,更正確的造出句子來?
或者說,從各種句子的句型中很快選到、選對你該用的句型,能夠的話,就是利剪利鉗,而且是你能抓得上手的,不是嗎?
好,我們就開始吧!

1-A 句型,成份、結構,其中的核心動詞

1-A. 如果想描述一個/一些人事物自己做了一件事,一個動作,那麼用這樣的句型:
He slept. (他睡了)

I swam in pool last night. (我昨晚在游泳池游泳)

The crime rate decreased last month. (上個月犯罪率下降了)
第一個例句結構是:名詞單元+動詞的過去式

第二個例句結構是:名詞單元+動詞的過去式+{地點副詞}+{時間點副詞}
地點副詞是 in pool
時間點副詞是 last night

第三個例句結構是:名詞單元+動詞的過去式+{時間點副詞}
時間點副詞是 last month

如果把副詞都去掉,句子仍然都是正確的。那麼它們的骨幹只剩下:

名詞單元+動詞的過去式
好的。這就是第一種句型。請加強留意 in pool 這只是一個地點,而且可以去掉的這件事。還有前面提到是「自己」做的。游泳是自己一個人就可以做的事/動作,不像打架,或親吻,一定要有對象才能做。這點很重要。動詞本身的個性會影響它要造句的句型。
這種句型依時間來看是「過去式句型」,而且因為最前面的名詞單元自己就可以動作,不必找到對象才能開始動作。依照動詞所需要的元素來看,屬於不用找對象的動作,稱為「不及物動詞」。所以,依照對象和元素來看,它們是「不及物動詞句型」。

1-B 句型,成份、結構,其中的核心動詞

1-B. 如果想描述一個/一些人事物總是在做一件事情,一個動作,那麼用這樣的句型:
Bats sleep in daytime. (蝙蝠們白天睡覺)

Iron melts at 1538 degrees. (鐵在1538度熔化)

My aunt teaches at an elementary school. (我阿姨在某個小學教書)
第一個例句結構是:名詞單元+動詞的現在式+{時間副詞}
時間副詞是 in daytime
這種「時間副詞」和前面遇到的「時間點副詞」的不一樣是在,
白天是每天都有的。億萬年後還是有。而 last night 卻只有一次,
再億萬年也不會再有了。

第二個例句結構是:名詞單元+動詞的現在式+{敘述溫度場合的副詞}
是 at 1538 degrees
這個「敘述溫度場合的副詞」比較特殊。如果溫度是一直增加上去的話,
它背地裡有點類似「時間點副詞」,因為到達某個時間點,溫度才會來到
1538 度,鐵才開始熔化。但如果是在某個鍊鋼爐裡才有這個溫度,它又
背地裡有點類似「起點副詞」,說在那裡才有那溫度才會熔化的意思。
總之它是一個時間地點的綜合體,或者說是「條件」。「條件」也算副詞。
它就是副詞跑不掉!

第三個例句結構是:名詞單元+動詞的現在式+{地點副詞}
地點副詞是 at an elementary school
教書的「書」是中文習慣非得加上去的。其實句子裡面沒說。

第二個例句因為副詞的特殊,不容易去掉。我們可以為了簡化問題而先故意換成:
Iron melts at that steelmaking furnace. (鐵在那個鍊鋼爐中熔化)

如果把副詞都去掉,句子仍然都是正確的。那麼它們的骨幹只剩下:
名詞單元+動詞的現在式

其中第二和第三個例句,因為名詞單元是所謂的「第三人稱單數」,所以
動詞要加上 “s” 或者 “es” 字尾。
蝙蝠們白天睡覺,鐵在1538度熔化,都是萬古不變的事實。都是常態。
我阿姨在沒換工作之前,在那小學教書也是常態。雖然你去那學校找她時,她並不一定正在教,晚上遇到她時,她也沒在教。但是畢竟是一個常態。由於這種常態是目前的,所以這種類似的句型稱為「現在式」或「現在簡單式」句型。實務上,真的這種句子比例反而不高。如果你翻看報紙,90% 其實是上面那種「過去式句型」為主。你如果翻開(英文)故事書,既然是說過去的故事,也是100%都是「過去式句型」。
這種「現在式」/「現在簡單式」句型,出現的時候,描述「目前」「常態」的也不多。而以描述那種萬古不變的事實居多。
但是,也許是國內教學的窘境,「現在式」過高比例強調和「先入為主」的關係,讓中小學生,包括很多高中生,居然在寫日記或寫作描述過去的事情時,總是用這種「現在式」來寫。
應該是:
My father took me to the fair, I ate an ice cream. (我爸爸帶我去那個園遊會,我吃了一個冰淇淋)
結果中小學生常都寫:
My father take me to the fair, I eat an ice cream.

這我就不翻譯了,沒法翻譯。那是已經發生的事情,寫成這樣,沒法翻譯。
慎用「現在式」。它不像你以為(可能還是因為國內教育造成的,因為國內教育不注重「說」。如果是新加坡孩子,我相信沒有幾個會那樣用現在式來寫日記或遊記)的那麼好用,那麼多用。只能這樣說。

2 句型,成份、結構,其中的核心:沒有「動作」的「動詞」

2. 如果想描述一個/一些人事物的屬性,那麼用這樣的句型:
Bats are mammals, not birds. (蝙蝠是哺乳類,不是鳥類)

Susan is a teacher. (蘇珊是一位老師)

Jack is my boyfriend. (傑克是我的男友)

Nanking was the capital of China. (南京曾是中國的首都)
分析一下:

mamals, a teacher, my boyfriend, the captial of China 都是「名詞單元」。

(還好,這種加複數的,前面加冠詞的,加所有格的,名詞後面再加「of China」
表示形容詞「中國的」,這幾種都在前面的「名詞單元」交待過了)

它們被擺在 is, are, am, was, were 這種單字的「後面」,表達這些單字的
「前面」的那個「名詞單元」的屬性。

老師是一種屬性,男友是一種屬性。老師就是蘇珊本人,不是別人。男友就是
Jack,這句裡面沒有第二個人。the capital of China 也是一種屬性,歷史上有
很多個城市都曾經具有這個屬性。

對於這個屬性已經是事過境遷的,我們用 was, were 來連結左邊的名詞單元和
右邊的名詞單元。這個屬性目前還是這樣的,我們用 is, are, am 來連結。因此
Susan 和 Jack 後面的 is 有可能將來會改用 was 。但是蝙蝠是哺乳類這件事情
不會事過境遷。它不會改用 was, were。

我從剛才到現在都說 is, are, am, was, were 「這種單字」,沒說它們是「動詞」。正是因為這些單字其實並沒有帶著任何動作。用「動」去理解,真的是
誤解不小!所謂「失之毫釐,謬以千里」。「勿以惡小而為之」,那麼勿以
「謬」小而「忽視」之。而且越核心的東西,有所偏差,出來的差距更大!!

倒是有種類似但比較不謬誤的已經有很多人用的方法來稱呼它們:「謂語」
當然,這個稱呼的缺點是不貼近日常生活,不接地氣,很文言文語。可是兩害
相權取其輕。筆者認為它的害處比稱呼 is, are, am, was, were 為「動詞」來得
謬誤小。接下來讓我這個觀點來繼續說明,這麼重要的這些 is, are, am, was, were 在句中的角色。因為後面還有很多很多很多要用到它們。

is, are, am, was, were 要表達的,是在「前面」(它們的左邊)的那個「名詞
單元」(包括「代名詞」,先前的章回有提過,這裡再強調一下而已)的:

(左邊)是……(右邊)



(左邊)是/為……(右邊)……(這樣的)



(左邊)是/為……(右邊)……(這樣的狀態)



(左邊)是/為……(右邊)……(這個形容詞單元所形容的狀態或屬性)



(左邊)在……(右邊)……(這個地點,副詞單元)

上面這些非常非常重要。是解決後面很多惱人問題的關鍵。
不但它們實際上沒有任何的「動」作而言。就連常常用的中譯「是」,在某些情況下,中文裡也沒有這個邏輯,最典型的就是:
She is beautiful.
中文的概念裡面,既沒有「是」,也沒有「很」,也沒有「非常」。翻譯成:
她很漂亮。
那都是不得已的。若翻譯成:她非常漂亮。那更是子虛烏有。
中間這些既沒有「動作」,也沒有「是」,也沒有「很」的概念的 is, are, am, was, were 的用法還要擴展很多。我們挪到後面展開。只先看最末尾一個:
(左邊)在……(右邊)……(這個地點)
He is downstairs.
(他在樓下)
downstairs 是「地點副詞」單元。這是這種句型裡面比較特殊的一個用法。
另外,右邊的名詞單元,或形容詞單元,或副詞單元,在正常的情形下是不能缺席的。你可以把這些 is, are, am, was, were 當成類似數學的「等於」符號,或者「屬於」符號。右邊缺席了是很講不通的。表面上例外的,只有用在答句時,例如:
問:Is he your friend?
答:Yes, he is.
那麼 He is 什麼? He is my friend.
因為 He is 右邊的東西,在上一句已經有了。已經知曉了。這裡只是省略掉再重複一次而已。所以說只是「表面上」的例外。它的右邊其實還是有東西的。
問:Are you a doctor?
答:Yes, I am.
那麼 I am 什麼? I am a doctor. 一樣是右邊其實還是有東西的。只是省略掉再重複一次而已。但是問句的 are 到了答句變成了 am 了。所以 are 和 am 其實是同一個概念。只是很繁瑣要換個拼字而已。
中文裡面其實也有類似的狀況,數字一,二,三,四,五……到了百以上的時候,就要變成一百,兩百,三百,四百,五百……。那個「兩」和「二」其實是同一個概念。只是很繁瑣要換個字而已。所以中文也有很煩的時候,不用光是抱怨英文 XD

3 句型,成份、結構,其中的核心:沒有「動作」的「動詞」

3. 如果想描述一個/一些人事物「有」些什麼東西,那麼用這樣的句型:
My son has a car. (我兒子有一台汽車)

I have an idea. (我有個主意)

The room has four windows. (那房間有四扇窗子)

The old woman had five children. (那老婦人曾有五個孩子)
分析一下:

這裡的 have, has 倒是跟中文的「有」幾乎一模一樣,沒什麼好多解釋的。

稍微有點不一樣的只在那個老婦人曾有五個孩子那一句。had 是當時的狀況。現在 有沒有,有幾個,並不清楚。中文的「有」並沒有過去式的。一定要加的話會加上「曾」字。但是這個「曾」字經常會表示現在已經沒有,或者已經缺少了不足5個的概念。英文的 had 並沒有這方面的強調,純粹只是對當時的描述。

同樣的,這裡的 have, has, had,並沒有任何的動作。一個具有四扇窗子的房間,它只是靜靜地在那裡,沒有任何動作。have/has/had 純粹就是一個描述。請留意這點。這也會是解決後面很多惱人問題的關鍵。
至於第 4~6型「謂語」(因為它們根本就沒有任何「動作」!叫做「動詞」真的很誤導,「誤導」導致「誤解」,「誤解」導致「不解」,「不解」導致「學不會,考不好」!)的句型,都是特定的幾個字詞。我們將只放在「進階版」來舉例和說明。入門的話,我們直接跳 7, 8, 9 型動詞句型,下回分解!
進階版內容:

第 4, 5, 6 型動詞的句型

4 句型,成份、結構,其中的核心:沒有「動作」的「動詞」(「謂語」)

4. 謂語 own 的句型
The sun own eight children, that is, eight planets.
(太陽擁有八個孩子,是指,八個行星)
分析一下:
試想,太陽「擁有」某某某,會有什麼「動作」嗎?它就是一個存在的事實的描述而已。對吧?這裡的 own, 也和上面的 have/has 沒什麼差別。如果這樣講,也幾乎意思一樣:

The sun has eight children, that is, eight planets.
(太陽有八個孩子,是指,八個行星)

只是own 不能做許多 have/has 擔當的很多很多任務,因此不能跟have/has歸類在一起。

5 句型,成份、結構,其中的核心:沒有「動作」的「動詞」(「謂語」)

5. 謂語 cost/measure/weigh 的句型
This picture costs 10,000 dollars. (這張畫價值10,000元)

That stick measures 150 cm. (那根棍子長150cm)

This piece of meat weighs 2 kg. (這塊肉重2kg)
分析一下:

畫、棍子、肉,都是不會動的東西,根本不可能有什麼「動作」。充其量是被測量出來長度、重量,或者估出價值。測量的人和估價的人也不是它們。它們被放在cost、measure、weigh的左邊,做為句子的所謂「主語」,就算有「動作」也不是它們做的。所以 cost、measure、weigh 這三個字在這種場合,僅僅是引導出右邊的價錢、長度、重量。如果用「動詞」、「動作」的角度去考慮和學習,必定會誤入歧途。相對於 is/are是類似「等號」、「屬於」符號,have/has 是代表左邊的東西「擁有」、「具有」右邊的東西的話。這三個單字比較類似「箭號」吧!

this picture → 10,000 dollars
that stick → 150 cm
this piece of meat → 2 kg

6 句型,成份、結構,其中的核心:沒有「動作」的「動詞」(「謂語」)

6-A. 謂語 seem/appear 的句型
The problem seems serious.
(那問題似乎蠻嚴重)

The streets appears empty outside working hours.
(在上班時間以外,那些街道顯得空蕩)
分析一下:

問題、街道,都是不會動的東西,自己根本不可能有什麼「動作」。「嚴重」、「空蕩」…充其量是被旁人,或者敘述者觀察以後的形容詞。這種句型描述,其實跟下面接著會提到的「看上去」、「看起來」、「聽起來」、「感覺起來」……沒有什麼太大的差別。

6-B. 謂語 look/sound/smell/taste/feel 的句型
The car looks very expensive.
那台車(讓人)看上去很貴

That idea sounds good.
那主意(讓人)聽起來不錯

This room smells bad.
這房間(讓人)聞起來很糟

The coffee tastes excellent.
這咖啡味道很棒

This cloth feels very smoth.
這布(讓人)摸起來很平滑
分析一下:

我在中譯上都刻意加上,這些句子在中文的表達法常常可以加上「讓人」。這表示它雖然有那麼一點點像是有「動作」(說話的人看、聽、聞、嘗、觸摸)的感覺。實際不是。它仍然只是一種性質或狀態的描述,而不是說話人的動作。

何以見得?

如果是說話人的動作,可以說成「我聽起來不錯」、「別人說聞起來還好,但我聞起來很糟」等主觀的表達法。或者「那主意讓人聽起來不錯,可是我不以為然,我覺得那是謬論/很多漏洞」等等。所以「那主意聽起來不錯」,往往只是說話者轉述或揣測其他客觀的描述。為了強調這,我刻意加上「讓人」。

而 "The coffee tastes excellent." 有可能是推銷咖啡的店員所說的話。100多種咖啡他未必真的都自己嘗過。(真有的話,往往會在後面補述說,我自己嘗過之類的)這種敘述有可能是別的客人的評價。因此,

"The coffee tastes excellent."
雖有可能是 "The coffee tastes excellent, I tried/tasted it!"
「這咖啡嘗起來很棒,我試過/嘗過!」
但也可能只是 "The coffee tastes excellent, they said!"
「這咖啡嘗起來很棒,他們(嘗過的人)說的!」

另外,值得特別說明的是,這組裡面的 look/looked (看起來,看上去)、sound/sounded(聽起來,聽上去)跟 see/saw (看見,看見了)、hear/heard(聽見,聽見了)是完全不一樣的!

前面兩個,你可能會發現,它們的意味跟 seem、appear 其實沒差多少,非常類似:

He seemed very tired. (他似乎很累)
He appeared very tired. (他顯得很累)
He looked very tired. (他看上去很累)

Her voice seemed very weak. (她的聲音似乎很虛弱)
Her voice appeared very weak. (她的聲音顯得很虛弱)
Her voice sounded very weak. (她的聲音聽起來很虛弱)

後面兩個通常是在敘述已經看見的事、已經聽見的聲音或消息:

I saw you at the park last night. (我昨晚在公園看見你)
I saw you smooking at the park last night. (我昨晚在公園看見你在抽煙)

I heard the news. (我聽到那消息了)
I heard you singing in our bathroom last night. (我昨晚聽見你在我們浴室唱歌)

如果回顧一下所謂過去式和現在簡單式的用途,你會發現 see/saw (看見,看見了)、hear/heard(聽見,聽見了)用過去式的機會大得多。而 look (看起來,看上去)、sound(聽起來,聽上去)則多用現在式比較合理。過去式 looked 和 sounded 也會用到但不像 saw 和 heard 的機率那麼大。

look/sound/smell/taste/feel 這五個單字,還有其他的用途用法,但是在「看起來,看上去、聽起來、聽上去、聞起來、嘗起來、觸摸起來」這種意思和用途時,用法則僅僅只有兩種:

(1) 名詞單元+look/sound/smell/taste/feel+形容詞

(2) 名詞單元+look/sound/smell/taste/feel+介詞+名詞

因為「介詞+名詞」可以做為「形容詞單元」和「副詞單元」。這個以後再詳述。所以其實第(2)種也是第(1)種的變化,它做為「形容詞單元」。

總之,再強調一次,那麼既然它們的右邊都只能接「形容詞」或「形容詞單元」,而且也不涉及其他的人事物,它們其實只是在描述它們左邊的名詞單元而已。根本沒有「動作」。

而又值得再進一步闡述的是,既然沒有「動作」,也就不會有「進行中」、「已完成」、「被動」等三個概念。這個後面會再詳述。

6-C. 謂語(=描述狀態變化,但沒有實際「動作」的「動詞) become/get/turn
這幾種謂語是在描述狀態的前後不一樣,由一個狀態成為另一個狀態的。當然,如果把它想在人的身上,似乎是有動作一樣。那麼試想:

Those leaves turn red in autumn.
那些葉子在秋天轉紅。

如果這也能視為「動作」,那麼葉子就不是植物而是「動物」會動了。

葉子轉紅是人去觀察才發現它的顏色已經不一樣了。它沒有實際的動作。有變化那是從人的觀察去說的。就如太陽升起落下,它其實根本沒有動。那是人類觀察而且這樣描述的。

become 和 get 另外有很多用法,但在這個用法上,跟 turn 沒有什麼差別:

Those leaves become red in autumn.
那些葉子在秋天變紅。

Those leaves get red in autumn.
那些葉子在秋天變紅。
become/get/turn 三個字都有很多角色,但是用在表達這種狀態的轉變時,都是:

名詞單元+become/get/turn+形容詞

如果描述的這個轉變是以前的事,會是:

名詞單元+became/got/turned+形容詞

它們都是描述狀態變化,但沒有實際「動作」的「動詞」。
●可以像章回小說般閱讀的英文文法書 (入門免費版)
▲楔子及序章 https://vocus.cc/article/61afe147fd8978000160aa5b
▲第一章第一回 名詞的組建https://vocus.cc/article/61b010ecfd89780001614203
▲第二章第一回 代名詞的種種⑴
https://vocus.cc/article/61b75d88fd897800012c6ec3
●可以像章回小說般閱讀的英文文法書 (進階付費版)
(進階版有較深入的內容加註,並附有填充習題和解答, 目前章回暫不用付費,免費試閱)
★楔子及序章 https://vocus.cc/article/61afe20cfd8978000160ac17
★第一章第一回 名詞的組建https://vocus.cc/article/61b06426fd89780001f3835a
★第二章第一回 代名詞的種種⑴
https://vocus.cc/article/61b37c4afd89780001ff56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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