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時代力量在推地方制度法修法,增設「政黨比例代表/不分區」議員。理由是,可藉此改善地方派系問題。對此,我的論調基本上跟反對者差不多,認為現行的複數選區單記制已有比例代表制的元素,如果各政黨是以爭取選區席次最大化為目的的話(我會用假設句是因為,我認為時代力量某種程度比較適合當利益團體),經營選區、滿足地方選民利益才是關鍵。 不過,這些討論比較是聚焦在現行制度是否堪用,而較少討論:一、為何在台灣,政黨比例代表制放入地方上還是無法打破以兩黨為主的政治生態;二、地方政治的運作核心還是以「經營選區」為主,也就是在「地方上」,小黨如果要生存,採用政黨比例代表制會比採用複數選區單記制還要來得辛苦。 在台灣,引入比例代表制的初衷,是要讓沒有選舉資源的學者或社會賢達進入體制內針對大家較不在意,或「感覺離大家比較遠」的國家層次議題進行質詢。而這些有意擔任國會民代的學者要能獲得提名,必須加入政黨,且還是主流政黨才有機會。這就造成,單一選區制加上比例代表制(單一選區兩票制)的全國性選舉,仍將維持兩黨的政黨型態;更說明為何在台灣,在進行「選制」與「國會政黨多樣性」相關性的實證研究時,會發現跟杜瓦傑法則(相對多數選舉制度會產生兩黨制、比例代表制傾向產生多黨制、兩輪決選制會產生多黨聯盟)的假設相去甚遠。更因為台灣先天失調(歐陸國家先天有種族、宗教、階級等可供發展多黨政治的基因,台灣根本沒有這些條件),而不會發展成像歐陸國家那樣小黨林立,以及產生政黨聯盟或聯合政府的形式。 依上述邏輯而衍伸出的比例代表制,把它放入地方選舉制度,小黨當然很難有生存空間。畢竟如果以從政為目的的地方賢達,加入主流政黨,進而被放入安全名單內才是首選。那這樣兩黨制的現況還是不會被打破。 談完比例代表制在台灣的引入初衷,再來看看比例代表制最主要的核心目的,是要讓更多議題在國會亮相。如果以全國性的國會議員來講,要處理的包括像是食安、勞工、性別、原住民權益等等,這些立法方向與內容跟選民可能比較有距離感,所以需要主流(北部-台北)媒體來建立政黨形象並吸引政黨票。那麼,按照這個邏輯,在地方上,透過政黨票選出來的不分區民代,要關注的即所謂的「重大市政議題」,而非所謂的「日常選民服務」。但弔詭的是,「市政議題」跟「日常選民服務」基本上息息相關,很難將這兩者拉出距離感。如果硬要拉出距離感,就會變成,在議會殿堂上,市政議題談得頭頭是道,但一回頭地方選民的日常問題依舊懸而未決,很可能因而養出一堆「蛋頭民代」。 所以,在地方上,選制不管怎麼改,還是得面對選民、落實選區經營,並採取實打實的「陸戰」接觸。在這樣的基礎上,採行政黨比例代表制很可能導致市政議題離選民日常越來越遠。即使派出形象良好、對議題論述極強的候選人來扛政黨形象,可是沒有經營選區,離選區越來越遠的議題,選民根本感受不到。如此一來,選民對政策越無感,越難化作政黨票的支持度。所以小黨想要在地方上有所建樹,還是踏實地經營選區。畢竟在地方政治的層級高談闊論,根本無法得到實質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