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完《少年法庭》,這是關於少年犯罪的韓劇,全劇主要有六大案件,多數是從真人真事獲得靈感改編。這些近幾年發生在韓國的案子,台灣也發生過類似案件,像在台北捷運車廂無差別殺人的鄭捷、警察特考舞弊、台大化學系期中考集體作弊等。韓劇擅長正面、對比衝突描述,透過戲劇化改編更具張力。
不寒而慄的學童分屍案
第一個登場令人不寒而慄的「延和國小學童案」,改編自仁川女童案,兩名女同性戀把女童誘拐回家殘忍殺害及分屍,最後被判刑 20 及 13 年有期徒刑。
「聞框高中集體舞弊洩題案」改編自淑明女中洩題案,學校的教務長洩題給雙胞胎女兒,讓兩人分別在兩個不同組別考到第一名,因為同時在老師出錯的題目寫了一樣的答案才被發現。
法官是人也會犯錯
劇中改編為教務長求升學率,向一群來自社會高經濟地位家庭的學生洩題,連少年法庭部長姜源中兒子也涉入其中。昔日曾幫助無數犯罪少年的部長,想要推動少年法修法打算從政,接案之後才得知兒子涉案,騎虎難下,試圖掩飾,卻被女主角沈恩錫揭發。
被揭發後,沈恩錫、姜源中站在寫有「公明正大」的字前,這畫面非常諷刺,沈恩錫對部長說:「不能因為要看聖經偷蠟燭。」從姜源中眼神可知,他沒有怪罪沈恩錫。
毒樹之果有毒
姜源中也知道自己想用不正當的方法去推動修法,會成為「毒樹之果」。在法律學上,透過非法手段的取得的證據來源受到汙染,那麼任何從它獲得的證據也是被汙染的,他深知此理。
這部份劇情,讓我很有感,擁有權利可以走捷徑,我是否可以抵抗住誘惑不走?明知親人觸法或做的不對,我會不會選擇幫忙遮掩?我沒有辦法義正嚴詞說:「不曾用過特權」、「不曾走在法律邊緣幫助親友」。
後半段的「未成年駕駛交通事故案」,改編自江陵女高中生無照駕駛案及大田中學生租車案,女高中生偷開車載朋友,撞死外送員,當時女高中生誤開遠光燈,卻稱外送員摩托車騎錯方向,沒被懲處。
「集體性侵案」改編自仁川女高中生輪姦案,兩名高中生將一名女高中生灌酒並拖到樓梯間性侵及拍裸照,還傳給少女哥哥,只被判 7 年及 6 年有期徒刑。
輕判讓未成年犯變大尾
女主角沈恩錫的兒子被磚頭砸死案則改編自龍仁公寓拋磚致死案,兩名小學生在公寓頂樓丟磚頭砸死人,9歲男童不被起訴,11歲男童判保護管束。
全劇一開始就描述沈恩錫對少年犯罪的厭惡,劇末便揭曉原因,砸死她兒子的兩名小學生,因為當時的法官輕判,少年屢屢犯罪,已成為集體性侵犯罪主嫌,驗證閩南語俚語:「細漢偷挽瓠,大漢偷牽牛」。
當年輕判小學生的法官羅瑾熙成為女主角單位的新部長,女主角鍥而不捨尋找證據,力挽狂瀾,想要避免少年以為這次可以躲過法律。最後,羅瑾熙從此重新檢視過去速審速決的缺失,做出改正。